面对我的卑微,他就像是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有趣的东西似得,开心的笑着,可眼睛里却是理所当然的鄙夷;冷笑道:“知道你们是打工的,所以我不为难你,让你老板过来,不然现在滚,或者是给跪下磕头,兴许我还会考虑考虑!”
听着他的话,我心里悲凉一笑;本以为来东莞,我就能告别过往的卑微。本以为投靠了林鹏,我的摇杆就能挺起来。可现在看来,无论投靠谁,都没有让自己变的足够强的好。
拳头收回来,是为了下一次更有利的打出去!
“是不是我跪了,你就让我们走?”我认真的看着他;他笑了起来,道:“你跪了,兴许有希望,可是你不跪一点希望也没有!”
“行,我跪!”我跪在了他的面前,脸上却是璀璨的笑容;我们一家人,都给别人跪过。都说男人的膝盖值千金,就算是死了,也不能下跪,可张家的膝盖不值钱。
爹、娘、爷爷、我,都给外人跪过,也不差他这一个;可是,他却不这样想,看到我脸上那一抹笑容后,狭长的眸子却是眯了起来,内心深处竟然有一些不安了起来。
但凡是个人,都会要尊严,越是要尊严的人,越简单,只要给足他们尊严,就能把所有事情给平息下来;可最难缠、最难对付的,就是那种不要尊严、不要脸的人,他在对付敌人的时候,会无所不用其极。
俗话说,阎王好打发,小鬼难缠,就是这样一个道理;阎王位居高位,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衡量再三,值不值得这样去做,小鬼却不这样想,只要有利益,只有有一点利益,就不会放过你。
特别是在道上混的人,最有这样的亲切体会;一头愤怒的猛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狗,因为狗会在你放松警惕的时候,咬你一口。
“这小子,不能留!”他心里打定了主意;给人下跪的,有两种人,一个是没脸没皮,把跪当成了习以为常的事情。而他从我的眼睛里,读出来了第二种味道。脸上是笑容,可眼睛深处却是怒火,可以燎原的怒火。
“勇哥,你赶快站起来,我给他吹喇叭,我给他吹喇叭!”艾菲儿着急大喊;以为特殊职业的原因,她见过很多男人会因为面子的问题跟别人闹掰,以至于事情闹大,最后发生命案也是正常的。面子,也是尊严的一种。可我为了她下跪,连尊严都不要了,让她内心自责无比。
“不要,我跪都已经跪了!”我转头看着她,脸上的笑容依然不变。
这时,男人一挥手,走过来一个男人,趁我不注意,一脚踹在了我的胸口;恐怖的力量,让我倒在了地上。
“大哥,你不是说,只要我跪了,就让我们走吗?可为什么要打我?”被突如其来的一脚踹的很是愤怒,可我还是忍着心中的愤怒开口。
“因为你太危险了,不能留着!”他冷漠开口,道:“让我杜执有一点恐惧感的人,你是第一个,为了以后我能睡个好觉,你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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