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表尸检方法以及过程不想再赘述。
请允许我直接陈述尸检结果。
死者全身百分之九十是咬伤,百分之九是摩擦伤,剩余的百分之一是一处非常奇怪的切创伤。
之前说过,切创多发生于有暴力倾向的人,比如自杀和自虐。
但老雷身上这处切创更像是“戳”出来的,而不像是自行切上去的。首先出现的位置就很特殊,在后肩膀也就是肩胛骨位置。不是说自己做不到,但做起来比较困难,所以我觉得这一创口不是死者自己弄上去的。
准备离开殡仪馆时我又被这些蛮不讲理的死者家属拦住,他们非要我给出一个结论来。说实话我没有办法给外界一个准确的答复,刚才和他们沟通协商也只是权宜之计,好在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及时阻拦,不然我一定被这帮家属当饺子馅一样包了。
回到所里静等,直到于涛和张汉回来。
回来以后于涛唉声叹气,说他那边没有调查出任何结果。其实这也是意料之事,本来从监控中找线索的几率就不是很高。至于张汉这边,车几乎都快被拆了也没发现什么,但在现场不远处的草窠里发现了一前一后,一深一浅的脚印,从脚印上分析应该是半蹲姿,这属于一种自我保护的防范姿态,在观望的同时准确好随时逃跑,充分表明了“潜伏者”的心理特征,重点是从草窠里完全可以瞭望到现场,所以张汉觉得这对脚印的遗留者可能就是我们一直猜测并可能存在的神秘人。
现在来看不在是可能存在,而是一定。
“我就说嘛,我的推断是正确的。”于涛较为得意。
那么。
确定了这个人的存在以后,我们应该对他所有行为进行合理推断。
还是之前的观点,为什么在车祸发生以后他选择冷眼旁观,而且在事发以后没有选择报警?!说明他不想救老雷。再通过张汉在现场的二次发现来看,这种“不想救”的背后隐藏着些许谋杀的意味。
两种可能。
第一这个人曾和老雷有过分歧,所以见死不救,换句话说就是间接杀害。
间接杀害就是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不良恶果(老雷死)而不施于援手。
第二就是动机不纯,或者直接说是蓄意谋害。他搭车可能就是想杀死老雷,但路上发生了变故(车祸)所以在老雷遇到危险时没有出手。如果是这样我想他应该会乐此不疲,不用担心杀人罪名。
可事实上见死不救也要负刑事责任。
“现在的情况来看死者老雷被一个患有狂犬病的男人咬伤基本可以确定,不能确定的是老雷死亡与被咬有没有联系,还有就是这个男人的真实身份,他到底是谁?这两个调查方向我更倾向于后者,只要找到这个人就什么都明白了,他也可能是整个案件唯一的目击者,也有可能是隐藏在背后的杀人凶徒。”因为前面做出过成功的判断,所以于涛对后续的案情分析更加自信。
他说的都对,这是我们调查的一个重点方向。
“不过这等同于海底捞针。”
“也不能这样说。”我望着于涛和张汉,“我们生活在一个逻辑世界,所以只要有联系就有逻辑存在,我认为死者和这个男人一定认识,不然的话就不会买两份煎饼果子,还有就是这辆货车上面有殡仪馆彩印,很明显是灵车,一般不认识的话是不敢搭车的,死者也不会轻易让陌生人上车。”
“有道理。”于涛说,“那就排查一下他的家属和朋友。”
我摇头,“这个人一定在殡仪馆工作。”
其中道理我不想过多赘述。
调查案件应当排除不可能,放弃可能,去调查最有可能的线索,这样会节省很多人力与时间。
我觉得殡仪馆员工最有这样的可能。
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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