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一个女的,背后控制人应该是有个叫朱小民的人,是她父亲。
王牧笛:这个已经算定性为“老鼠仓”了,是吧?
陶喜年:这是2009年查处的,最典型的一个案子——“老鼠仓”,融通基金的基金经理,后来不是下课了吗?叫张野,这个人我也是采访过的。
王牧笛:陶老师笔下这些众生相,你会看到其实这些所谓的最牛散户,超级散户都是中国特色,在美国很少有这种情况。
郎咸平:那不可能的。
王牧笛:巴菲特也是超级散户。他是从很少的钱炒到今天。但是他的长期持有,包括价值投资理念,中国股民好像没有,中国这些散户往往是炒短线。
陶喜年:炒短线。
王牧笛:几天就一个翻倍。
郎咸平:在美国这种炒短线,我们也没有听过,因为风险非常大,很容易被抓。像你刚刚讲的很多网友的评论,在美国是几乎看不到的,为什么?因为它相对而言比较公平,为什么比较公平呢?因为它们证监会人数虽然是不多,但是它有一个很好的调查手法,比如说怎么查内幕交易。假设今天下午三点钟,公司公布了一个好消息,股价上涨,那么三点以前所有带动股价上涨的交易,全部是内幕交易。可能有几百件交易,都在三点钟以前拉抬的股价,对不对?全部算内幕交易,但是美国证监会就只抓一两个。它抓到之后你就很麻烦,它怎么调查你呢?绝对不像你一样,那么辛苦,又坐飞机,跑这儿跑那儿,他们从来不做。它把人叫过来,就问他,你要证明,买这个股票的时候,你不知道后天下午三点钟有这个消息出来。你把这个证明出来,自己来说明。你怎么证明呢?这个很难证明的,我举个例子:王牧笛,证明一下你上个礼拜看过电影。他可以证明我跟我的女朋友去看了电影,我跟我妈去看了电影。
王牧笛:拿电影票存根就好了。
郎咸平:但是王牧笛要证明,你上个礼拜没有看这一部电影,你怎么证明?你无法证明啊,你必须连睡觉,上厕所的时间,都找个证人陪着你,才能证明你没有看过电影。所以你证明不了,那你就有罪,就犯内幕交易罪。你所有的利润全部缴回之后,再根据你赚的利润,比如一百块吧,不但把一百块要缴回去,同时还要再罚一百块,还要坐牢,非常麻烦的。那问题就是让你证不出来,震慑你,让你下次不敢再犯同样的罪,那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巴菲特没有问题。
比如说很多投行,包括巴菲特说,你证明在买的时候不知道后天下午三点钟的消息。你怎么证明?像巴菲特这种可以拿出,他刚好看了研究报告,说这个公司的股价是低估的,因此他就买了。那他为什么这个时候买呢?因为这个时候我刚好接到报告,我就买了。那么这就证明说,我跟后天下午三点钟的消息是无关的,因此我就无罪。这就是为什么美国的投资人,要做基础研究,因为只有做基础研究,才能够证明你买的时候是有根据的。那为什么做长期持有呢,你既然做了基础研究,是低估的,肯定要长期持有,它才能够反映价值,你不敢短期卖,所以基础研究等于是他的合法性的证明。
王牧笛:一个合法性的外衣。
郎咸平: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它的机构投资人,包括大户,一定要做基础研究,要做长期持有,否则就会被证监会抓。但是机构通常都是坏的,到中国香港它就不干这个事了,它干的是我们“最牛散户”、“老鼠仓”一样的事,为什么?因为我们没有一个这么好的监管制度。所以我们证监会说什么,要引入国外机构投资人。引入之后,就会学习他们做长期持有,做什么基础研究。你完全搞错了,他们根本就是一群坏人。他们在美国之所以要做长期持有、基础研究,就因为我刚刚讲过美国证监会这种有罪推定是非常可怕的,他只有这么做才不会被抓。所以你没有把这个灵魂看清楚,你把这些机构投资人引入中国的结果,他们就是大庄家,香港已经证明了是这样子。香港做得更坏,比如说坏到什么地步呢?比“最牛散户”坏多了,他们先宣布利好消息,A公司我们认为股价要涨,好,股价拉高,然后他开始卖空,为什么要卖空呢?那就是赌未来股价跌,卖空,股价达到最高的时候,突然一扎,他们赚一笔,因为他们卖空的结果就是靠股价跌来赚钱。那么就把中小股民都坑了,这要是在美国的话,那肯定是要坐牢的,在中国香港就没事,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没有一个这么好的监管制度。问题就在这,所以说这种现象是一个缺乏有效监管制度的必然结果。
王牧笛:在美国看来,就是只要你这个人一碰股票,就是有原罪的。除非你说明自己无罪,同时用严刑峻法对你进行限制。而这是中美之间最大的区别。
所以教授这个逻辑也就有效地解释了为什么美国没有所谓的“最牛散户”,而中国“最牛散户”风生水起,这些超级散户有标本意义。但是像陶老师也具有标本意义,这个评论说,在一系列令人瞩目的资本市场事件中,如果只依靠媒体、记者的调查,而成为公众接近真相的主流渠道,那只能说明我们的监管制度极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