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床刷牙时,我闭着眼睛,因为实在不想看镜子里那个一脸倒霉相的自己。心神不定地出了门,挤在地铁里时,一路闻着对面IT男身上浓郁的韭菜馅包子味,心中默默地一遍一遍重复着问自己,这世界还能再糟糕一点吗?来吧,我受得了,一次全给我,让我就这么涅了最好。
下午,魏依然给我打来了电话,依旧文质彬彬,语气无比温柔:“小可今天有时间,我们约在万豪大厅见好吗?她在那儿喝下午茶。”
我当然说好,你看,多奇妙,同样的一天,雨似下非下,阴晴不定,但有的姑娘就能牵着未婚夫的手,穿着小洋装在大厅里装模作样地喝下午茶,和婚礼策划说着“我要做一天公主”那样的傻话,但有的姑娘,比如我,就要心里揣着对前男友的恨和对前好友的质问,跨越半个城市,去听那些甜蜜的废话。
所以别再和我说,这世界很公平,马丁·路德·金可能是说了:“我有一个梦想,”但后半句应该是,“不过它可能只是个梦想。”激进而盲目乐观的人们没有容他说完,不然他也不会死于非命。
在有小乐队伴奏的大厅里,我看见了这对金童玉女,魏依然和他的声音一样,浑身上下找不出一处硬伤,文质彬彬,气宇轩昂,五米开外,就能看到他浑身上下闪烁着“我来自好家庭”的那种金光。
可是李可,第一眼见到她,我感受到了一股气息上的不舒畅,她同样没有硬伤,笑意盈盈,光彩照人,连脚踝都闪闪发亮,但整个人就是让我觉得很不爽。握手,就座,开始谈婚礼细节,聊了几句话之后,我领悟到了,我对李可的揣测并不是百分百来自于嫉妒,因为,我眼前就座的,分明就是一个会提问会应答的大号芭比娃娃。
李可操着一口港台腔,但技术性地模仿出了自己的特色:“我想要现场,只要宾客能看见的地方,都铺上紫色的玫瑰,记住,是紫色的哦,千万不要粉色的,粉色的太俗气,而且和我的肤色很不搭配呢。”
我在本子上记下来,紫色玫瑰。写完以后,搜索了一下我寥寥无几的植物学知识,然后说:“成,要是有,我们就负责帮你搞到,要是没有,我们会给你找几个植物研究所的电话。”
李可“咯咯咯”地笑起来,一个媚眼抛向魏依然:“要是没有,你们就把粉色玫瑰涂成紫色的。我们来出劳务费。”
我顿时无语了,魏依然居然还是一脸笑意,目光灼灼地看着他那个和紫色最搭配的未婚妻。
我把目光转向别处,把脸上已经僵住的笑意暂时收回,然后在心里长长地,长长地,叹了口气。
若是在三天前,看到这一幕,我会一边在心里骂“好一对冒傻气的准夫妻”,一边勒令自己不要嫉妒,然后晚上回到家,我会和他说,你看你看,相比起来,我的要求多简单多无害。
我会为清晨他在我鼻尖上留下的一个吻高兴一整天。
我会为深夜赶工时他帮我倒的一杯茶亢奋一整晚。
作为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我见过各式各样奢华的、温馨的或是古怪的婚礼现场,但每每我想象我同他的那场婚礼时,总觉得任何形式都无关紧要,最紧要的,是他在场。
三天来,我一直在警告自己,别陷入那个深不见底的回忆之潭,一旦踏进去,便是万劫不复,必定会折腾到面目全非,才能抽身而出。
但坐在这对登对的情侣面前,远远看去,我面带笑容,言行得体,但心里却像被入室抢劫过的房间一样,一片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