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再去找那个司徒直,他肯定再也不要理林忘忧。
秦寻用剑鞘挑了挑床上的那只蓝色大毛虫,原本是想扔出去,却发现有些不同。
秦寻眉头微微皱起,打量着眼前的毛虫。
一般毛虫只有手指长短,以绿皮为主。这只且不说蓝色看上去就像是有毒的,体型也太惊人了点,居然有半剑长短,却是肥肥圆圆的,比剑鞘粗多了,被秦寻剑鞘一挑,居然就近趴在剑鞘上不肯下来了。
“虫子而已,没想到还是有灵性的。”秦寻难得温柔地笑笑,他的温柔是因为今晚林忘忧的表现,至今还死死拽着他腰上的衣服呢。
可那只毛虫不懂啊,看有人对它笑,也对秦寻发出人性化的笑容,赖在秦寻的剑鞘上,还就不肯下来了。
“快把它弄出去。”林忘忧急的跳脚:“我最讨厌虫子了。”
“好。”秦寻就准备把它丢出去了。
“等一等。”司徒直急得脸又红了,有点磕巴地开头:“那个,忘忧姑娘,秦师兄,能不能,把它给我养?”
“不行。”林忘忧残忍拒绝:“我最讨厌虫子了,你养了它,就别跟着我了。”
“我,我。”司徒直是真的急了,他性格腼腆不代表真的完全不会做人,有时候投其所好的事还是会的,比如,林忘忧爱财,他已经领教过了。
所以司徒直急中生智地就开口了:“我师傅说,比妖兽更值钱的是精怪。精怪在进化之前,一般都是虫形,会与普通虫不同。我在想,它可能,是精怪的幼虫。”
当然是实话,即便是急中生智,司徒直也不会像林忘忧一样没节操滴说假话。
其他都是废话,林忘忧的耳朵里只钻进了三个字——很值钱!
“有多值钱?”
“听说门里有位前辈,曾经以一只精怪,为御兽门换了一条灵石矿脉。”
“矿脉?!”
来条矿脉敲晕我吧!林忘忧心中得意,比起矿脉来,别说一只毛毛虫,十只她都养了。
“这只虫子是来找我的,它说它与我有缘。”林忘忧赶紧先霸占了“矿脉”的所有权。
“您是有大造化的人,所以才能吸引精怪。精怪的饲养需要花费很多心血,我可以替您养。”司徒直兴奋地开口,作为从小就热爱研究兽类的专业型人才,司徒直对于能亲手养大一只精怪,充满着
“好啊,就这么定了,但是你不准贪污我的小虫虫。”
林忘忧,你能更无耻一点吗?刚才是谁一脸讨厌嫌弃要扔了人家?好意思说是你的虫虫?
但是司徒直是善良听话的好孩子,深觉林忘忧言之有理,不停地点头。
可是林忘忧是小女子啊,当然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么值钱的东西,怎么能放心交给别人,林忘忧想了想,总算有了主意:
“那我要让他先认主。”
“不行的,认主之后,就不好卖了。”司徒直忙提醒。“忘忧姑娘,你要是担心,我就发血誓好了。”
说罢司徒直就开始发血誓,都发完了,林忘忧才幽幽地来了一句:“其实我不是不信任你,完全不用发血誓的。”
早怎么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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