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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温柔又体贴的郑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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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的画面呢。二叔,带着两个瞎了眼的女儿回家去吧,夜晚野狼和野猪冒出来,真的是会吃人的,但愿你能承受得住。”

    她腰上被捅了一刀,疼死她了,必须要找个地方清理伤口去,不然这样回去她娘亲非要吓坏了不可。

    沈有富看她竟然狠下心就这么离开,真的将他们父女三个扔在茫茫深山里,心里除了升起强烈的恐惧,还伴随着怨恨疯狂的滋生着,他胸腔里燃烧着熊熊的怒火,看着沈之月的背影,脑海里竟然涌起了一种很强烈的念头。

    既然他没有好果子吃了,那就大家一起死在这里算了。

    这样想着,他竟然真的抓起一块和大人的拳头看起来那么大的石头,硬撑着虚弱的身体站起来,发狠地朝着沈之月的头上扔过去,“臭丫头,你去死吧,来给我陪葬。”

    如果他真的死了,两个女儿真的变成瞎子了,他就算死也要拉上一个垫背的。

    沈之月没想到沈有富都到这样的情况了,还敢拿石头砸她,后脑勺被石头砸出了一个血窟窿来,鲜血汨汨地流了出来,她捂着血淋淋的伤口,脸色瞬间变得苍白,眩晕的感觉涌了上来。

    哪怕她心里再恨沈有富竟然还来了这么一手,也没有力气反击了,她强忍着剧痛,跌跌撞撞地往前走去,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不管怎么样,也绝对不能倒在沈有富的面前,不然等待着她的将会是死无葬身之地,她不能昏迷倒下!

    沈有富也耗尽了所有的力气,跌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整个人崩溃地大哭起来。

    他很快就要死了,女儿也变瞎了,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下去?

    难道真的是老天爷的报应吗,因为他坏事做得太多了,老天爷故意派出了这么个妖孽来压制他,让他不要那么嚣张了吗?

    金珍和金珠看到爹哭了,两个女孩也哭着抱成一团,“爹,我们以后要怎么办?我不想变成瞎子,我不想变成没人要的老姑娘,你说我要怎么办?”

    沈有富心烦意乱,他被沈之月绝对碾压,现在女儿还在这里哭诉,忍不住心烦意乱,“我还没死呢,哭什么?没用的东西,两个大姑娘都打不过别人一个,你们还有脸呢?养你们有什么用,一点事情都指望不上。”

    金珍抽抽噎噎地说道,“那爹不也没能弄死她吗?难道爹就有用了,她是个妖孽,我们就是普通的凡人,怎么会是她的对手?爹,她一定是被妖孽附身了,等回去以后请道士来捉鬼作法吧。”

    沈有富脸黑得跟锅底一样,一言不发,脑子却飞快地转动了起来,沈之月这段时间的变化他也是看在眼里的,被撞了一下脑袋以后,整个人变得又厉害又能干,就跟换了个魂儿一样,会不会真的是妖孽附身了?

    “还在这里磨蹭着做什么,快点回家去啊。怎么,还想等到天黑以后让熊和野猪给吃掉啊?”

    两眼发黑的金珍和金珠一路摸索着,跟着沈有富一起艰难地回家。

    另一边,沈之月跌跌撞撞地往前走了两里路以后,她再也支撑不住那些剧烈的疼痛,膝盖一弯跪在地上,在意识昏迷之前,她好像看到看郑澜那张惨白又熟悉的脸。

    郑澜看到满手是血,满头是血的沈之月的时候,也吓了一跳,整个人失态地跑上来,一把将她抱了起来,“沈之月,你究竟怎么了?怎么流了那么多的血。”

    沈之月紧闭着双眸,气若游丝,受伤很是严重的样子。

    郑澜没有办法了,扶着她找了一片比较平坦的地面坐下,认真又仔细地检查她究竟哪里受伤了。

    温瞳和温厉也跟着走上前来,看到她头上的伤口,倒抽一口冷气,“少爷,沈姑娘她后脑勺上被砸破了一个血窟窿,还有她的后背上像是被捅了一刀。”

    郑澜暗自叫苦,“你到底招惹了多少个敌人啊,怎么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不是很厉害吗,又会做毒药,又会做美食,买卖算账灵活得很,怎么还被人捅伤了呢?”

    “温瞳,把金疮药拿出来,我先给她把头上的伤口给包扎好了。”郑澜动作笨拙地把药粉洒在她后脑勺的窟窿上,想了想,从她的裙摆上撕了一条一寸宽的布料帮她将伤口给包扎起来。

    做完这些以后,他不由得停顿了一下,目光落在后腰的伤上,那里鲜血同样将衣服给染湿了,然而伤在那么私密的地方,他要怎么给沈之月清理这个伤口呢?

    “少爷,你别愣着啊,至少要把血给止了,不然流血过多是会死人的。”温厉在旁边忍不住催促道,都快急死了。

    郑澜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情况紧急,他也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了,还是想办法先把血止住了。

    他修长而指节分明的手指沾了些药粉出来,顺着衣服破损的地方将药粉涂抹在伤口处。

    女孩子身上传来一种淡淡的清香,不同于胭脂水粉的香味,反而像是她身上自带的温暖清新的味道,不知道为何,他的脸上竟然涌上来了一层热气,惨白的脸顺着脖子红到了脖子根,心跳在这时候也漏掉了半拍。

    他脑袋昏昏沉沉的,都不知道怎么把药粉涂好的,手指颤抖又僵硬地再次撕了一段她外面裙摆上的布料,帮她将伤口给包扎好,先把鲜血给止住了再说。

    之所以没有撕郑澜的衣裳,他是害怕她包扎着男人的布料回去,被沈家村那些长舌妇看到,以后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将她的名声给弄坏掉。

    “少爷,需要把沈姑娘送到她家去吗?”温瞳在旁边问道,不动声色地和旁边的温厉对视了一眼,心照不宣的,两人的脸上竟然有着欢呼雀跃。

    不容易啊,看少爷这个样子,像是对沈姑娘上了心,冷心冷情的少爷情窦初开了!

    郑澜没看到两个随从的眼神,他的目光落在沈之月的脸上,心里的顾虑很多,“不用送她回家,不然是会被村里那些长舌妇在背后说很难听的话,她的名声就毁掉了。”

    哪怕心里有些不忍,郑澜还是捏着她的人中,用力地掐着。

    剧烈的疼痛感的刺激,让沈之月直接从昏迷之中醒了过来,她身体很虚弱,头更是疼得厉害,眼前郑澜惨白的脸在她的心里是那么的不真实。

    她试探性地,小心翼翼地问道,“郑公子?”

    这么真实的触感,她好像不是在做梦,是真实发生的事情。

    郑澜心里挺不是滋味的,扶着她靠坐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像是猜出了她在想什么一样,他温和又轻声地说道,“你没有在做梦,真的是我。沈姑娘,你究竟被谁袭击了,受了那么严重的伤,你现在好些了吗?头上还疼不疼?”

    沈之月喉咙很干,就像是快要冒火一样,哪怕在身体很虚弱的情况下,她的眼睛里依然有着凛冽的杀气,“还不是我二叔,他们竟然跟踪我到深山里来了,想要在这没有人的地方要了我的性命。”

    马婆子的儿子果然和她一样,狠毒至极,为了银子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郑澜没有看到沈有富,很快就能猜到她到底经历了什么,有些愤怒,恨铁不成钢地说道,“你是不是又心慈手软了,不然以把毒药就能把人给放倒了,怎么还能让他们折腾。”

    “对了,你头上的伤还疼不疼?我只是简单地给你清理了一下伤口,你回去的时候最好请大夫看一看,别留下创伤,影响了你一辈子。”

    沈之月摇了摇头,“不太疼了,谢谢你给我上了伤药,不然恐怕我就死在这片深山里了,你又救了我一次,我都不知道怎么回报你了。”

    郑澜对着她的额头轻轻地点了一下,“我要你报答了吗?我是怕你真的昏迷在这里流血而死,或者是被猛兽给吃了,你娘和你弟弟妹妹以后要怎么过?沈姑娘,有些时候不需要过多的仁慈,否则到头来反而害了自己。”

    “就像是你救了一条毒蛇,难道毒蛇会感激你吗?不会,说不定还会反咬你一口。该狠心的时候,就要狠得下心来,才能更好地活下去。”

    沈之月又怎么会不明白郑澜说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她烦恼地揪着头发,“可是,杀人是犯法的,我不想让双手沾上人命,更不想因此毁了自己的一生。我还要挣很多的钱,通过自己的双手过上富裕的日子,我二叔还不值得我搭上一生。”

    “那人家怎么敢跑来这深山杀你呢?你不是害人性命,你是在保护自己。他们要是昏迷在这深山里,照样被猛兽吃了,下雨的时候被山洪冲走,被埋了,这都是意外,和你无关。”郑澜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很平静,沈之月却不由得毛骨悚然。

    郑澜察觉到她的害怕,唇角勾起一丝自嘲的弧度,“怎么,觉得我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沈姑娘,有时候忍让和退缩,别人只会得寸进尺,你就不害怕后面会有更多的祸患在等着你吗?”

    沈之月急忙解释道,“我没觉得你心狠手辣,郑公子,你是个好人我心里都清楚,我羡慕你的冷静果断,我只恨自己没办法住做得像公子这么干脆利落。”

    郑澜看她眼底有着懊恼,分明恨得要死,却又不敢置之于死地的挫败模样,心忽然就软了下去。

    她是女儿家,能够做到现在这一步已经比绝大多数人好多了,甚至连很多男人还没她做得好呢,他又怎么能苛责。

    “我没有责备你的意思,就是觉得不管什么时候,你都要率先保护好自己,要是连命都没有了,再去谈其他的都是白搭。”

    沈之月感同身受,“公子说得对,命是最重要的。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家了,我娘还等着我吃午饭呢。”

    她在山里耽误了那么长的时间,也不知道错过了午饭时间了没有,娘会很担心她了吧。

    郑澜很不放心地看了她一眼,“走吧,我送你一段,你受伤了自己回去不太安全。等快要沈家村了,到人多的地方了,你再自己回去,不会影响了你的名声的。”

    沈之月看她现在狼狈的样子,也知道她现在的身体情况不太好,硬撑着自己走回去,万一在路上遇到什么意外,她可就真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她只能忍着不自然,“那就麻烦郑公子了。”

    郑澜拿过她的背篓,走在她身边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慢点。”

    沈之月走了两步,脚踝处有火辣辣的疼痛蔓延开来,她小脸皱成一团,额头上渗出了细细密密的冷汗来,很是痛苦。

    感觉很敏锐的郑澜很快就注意到她的异常,不由得担忧地问道,“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该不会是伤到了五脏六腑了吧?”

    沈之月眼泪在眼眶里不停地转着圈,“是我的脚踝好像扭到了,真的很疼。”

    锥心刺骨的疼痛感袭来,她想要昏死在这儿的心都有了,怎么那么倒霉。

    郑澜立刻扶着她坐了下来,“左脚还是右脚?”

    “右脚踝,应该是之前走路的时候扭到了。”沈之月忍着疼痛,从竹篓里拿出了两棵活血化瘀的草药出来,放在手里揉搓碎,让里面的药汁流出来,准备敷在脚踝处。

    郑澜制止了她,“你先别敷,我帮你看看是不是脱臼了,先把骨头复位了再敷药吧,你先把鞋子脱下来。”

    沈之月白皙的脸瞬间涨得通红,热气在她的脸上浮动着,连带着她的身体都变得僵硬了起来,她嘴唇嚅动着,“公子,还是我自己来吧。”

    让不熟悉的男人看她的脚这种事情,怎么想都太亲密了,她不想给郑澜这样的误会,也不想被别人看成是轻浮的,看到有钱男人就想勾搭的女人。

    “这里离沈家村至少有四里路,还是深山密林这种不好走的山路,你再硬撑着,等回到家你的脚直接废了,你信不信?”

    沈之月想到脚废掉的后果,忍不住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寒战,在心里短暂地做了心里挣扎以后,她终于艰难地做了决定,“那就麻烦你了。”

    白皙又小巧的脚,哪怕长年累月地干活,因为得到很好的保护,依然光滑细嫩,脚踝纤细莹白,很是轻松就被郑澜握在了手里。

    温软的触感,让郑澜的心跳漏掉了半拍,他忽然有些烦躁,不知道为何竟然有些口渴,这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过的陌生的感受。

    二十岁的男人深呼吸了两口气,将那些异样的情绪压了下去,让自己专注在将骨头复位这件事情上。

    “会有点痛,你忍着点,很快就好了。”男人温柔又低沉的话语响了起来,下一刻只听见骨头咔嚓一声。

    沈之月忍不住哀嚎了起来,“疼啊,你动作轻点,疼死我了。”

    郑澜已经松开了手,神智又恢复了清醒,“骨头已经接回去了,把那些药汁敷在上面,再包扎好吧。”

    她眼泪汪汪的,真想问郑澜一声,究竟对她有恩还是有仇,怎么那么疼,该不会是借机报复她吧?但是她真的没做过任何对不起郑澜的事情啊,干嘛要报复她。

    郑澜被她幽怨控诉的眼神瞪着,有些尴尬和不自然,他轻轻咳嗽了两声来掩饰尴尬,“骨头错位再复原本来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不过长痛不如短痛,总比一直放着,让骨头长歪了变成跛子的强,我真不是故意让你疼的。”

    这话说到最后怎么听起来怪怪的,沈之月脸更红了,慌乱又尴尬地移开了目光,“我又没怪你,谢谢你帮我把骨头复位,我真的很感谢你。”

    她低头把药汁敷在脚踝上,看到她被撕了两条步的裙子,嘴角抽了抽,还是硬着头皮撕了一条布料下来,包扎好脚踝上的草药,清凉的草药有着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的功效,冰冰凉凉的感觉让她的疼痛缓解了一些。

    郑澜站到了她的面前来,弯着腰,神色自然地对她说道,“这段山路很不好走,你的身上又有伤,我背你走过这段吧。”

    沈之月被他的举动吓坏了,不停地摆手,“不用了,你帮我包扎了伤口,又帮我将骨头复位,我真的很感谢你了,真的不用你背了。郑公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

    这男人对她也太好了吧,每次都是在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该不会是对她一见钟情,爱上她了吧。

    郑澜有些不耐烦地说道,“你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你以为我爱慕你,借着你受伤接进你好得到你的心吗?沈姑娘你不要想太多了,我没有想要娶妻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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