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叶琛很无耻的拿起了手机。
“那你举报吧,我又不怕你。”纪千晨双手抱着手臂,靠在门边望着叶琛。
“哦,行,先打一个给医院院长,我跟他很熟。”
纪千晨双目一瞪。
这家伙该不会来历不小,家里有钱有势吧。
她们纪家这种小家族企业可得罪不起。
“好好,大爷,请问你还要改哪里?”
“我觉得太胖了,显示不出我的身材。”
“我改,我改还不行吗?”
就这样纪千晨在医院整整待了一个礼拜。
后来叶琛出院了。
知道了她在纪家服饰上班,每天都会在她下班的时候,准时出现在纪氏的大门口。
这一纠缠就纠缠了两三个月。
那年的云城迎来了第一场雪。
叶琛在那个下雪天,堆了很多雪人,捧着玫瑰花在风雪地里对纪千晨表白。
“纪千晨,我喜欢你,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你,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简单朴素的表白。
那时候的叶琛是个一穷二白的小子。
这是他能给予纪千晨最浪漫的表白。
纪千晨站在风雪里,冻的瑟瑟发抖,她捂着双臂,哈着冷气摇头拒绝叶琛,“我不愿意。”
“为什么,我们这段时间明明相处的很开心。”
叶琛以为纪千晨会答应他的。
因为她很善良,不会嫌贫爱富。
她还跟他很合拍,她纯洁的像个坠入凡间的天使。
“所以我们适合做朋友啊。”
“那为什么不能做男女朋友?”叶琛皱着眉头,难过的问。
“因为,我有喜欢的人了。”
这是第一次从纪千晨的嘴里听到喜欢的人。
那时候的叶琛是好奇的,是嫉妒的。
他在好奇哪个男人能够夺走纪千晨的心。
“是谁?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个你就别问了,一个很出色的人,一个我无法企及的人。”
纪千晨每次一提到凌枭寒,内心总能抽痛一下,这么多年过去了,凌枭寒的名字还能轻而易举的影响她的情绪。
“既然是无法企及,那就是永远不可能在一起,我不会放弃的,千晨,我叶琛,会做你生命里一辈子都甩不掉的男人。”
从那天以后。
纪千晨每天都能收到叶琛的问候关心。
她进公司之前,总能吃到热乎乎的早餐。
他知道她所有喜欢吃的东西。
纪氏上下,都知道,有一个叫做叶琛的男生在对纪千晨进行狂轰滥炸。
一个多月之后。
叶琛忽然像是像是了一般,从她世界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纪千晨还自嘲,世界上真会有几个男人永远喜欢一个女人呢。
偶然的一次机会,纪千晨回到了那家医院做义工。
有一批患有恶疾的孩子,冬天没有衣服穿,她便把亲自设计了很多衣服,前去那家医院做募捐。
在医院的走廊里,纪千晨再次见到了一个月多月没见的叶琛。
他又穿上了她设计的病号服,这一次他是拄着拐杖,全身被打的鼻青脸肿。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纪千晨好奇的问了一句。
“一言难尽。”叶琛苦涩的笑着。
他是一个充满故事的人,纪千晨永远无法看透他。
叶琛没说,她也没追问。
突然有一天。
一伙人持刀闯入医院,抓住了纪千晨。
前来找纪千晨的叶琛发现她的危险处境,几乎毫不犹豫丢掉拐杖,不顾一切跟那些人搏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