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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香港的求学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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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上有两幢黄色房子,那便是浅水湾饭店。报出母亲的房号,仆欧们领着她沿碎石小径走过昏黄的饭厅,经过昏黄的穿堂,上二层楼,一转弯,有一扇门通着一个小阳台,搭着紫藤花架,晒着半壁斜阳。阳台上有两个人站着说话——是母亲黄逸梵和她的美国男朋友维基斯托夫。

    黄逸梵穿着西洋蓬裙子,梳着美丽的头发,周旋于一班华美蕴藉的客人之间,走到哪里,哪里便笑声四起;她和维基挽臂从浅水湾沙滩上走过,男的英俊,女的漂亮,打着洋伞,说着流利的英语,宛如画中人,又像电影画报;也有的时候,是爱玲陪着母亲,她们挽着手臂,缓缓地散步,谈笑。一如她八岁那年,母亲第一次从国外回上海——只可惜,浅水湾不是家。

    时间对于黄逸梵好像不起作用,从那年到现在,已经十几年过去了,然而她还是那么年轻、漂亮、风情万种。

    然而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母亲不久便去了新加坡。

    ——对于黄逸梵来说,缠足之辱大概是一生中最疼痛的记忆,所以她很喜欢到处飞。一双金莲,走遍千山万水,仿佛在向命运宣战。

    然而她又无法违背她的出身,不管她怎么痛恨那古老的传统也好,她一生的活计还是依靠祖先留下来的那点古董——卖了一辈子的古董。

    逸梵是庶出。父系三代单传,到了她父亲黄宗炎这一代,婚后无所出,于是在长沙乡下买了个姨太太为自己传宗接代,这便是她母亲——典型的买卖婚姻。

    黄宗炎曾在科举考试中举,承袭了父亲的爵位,出任广西盐法道道台。上任一年即因瘴气病亡,年仅30岁。不久,姨太太在南京临盆,大夫人十分紧张——如果是女儿,黄家的香火便要断了。黄逸梵生下来,众人大惊,幸而接生婆说:“不要慌,里头还有一个!”原来是双胞胎,且是龙凤胎。这便是黄逸梵的兄弟黄定柱。

    生母二十多岁就去世了。黄逸梵同弟弟由大夫人带大,自幼仰人鼻息,小心承欢,时时记着嫡母(大夫人)的恩德。她一直都想远离那生活。

    ——通常婚姻是改变女子人生的最重要举措,然而她的婚姻又是这样失败。

    大夫人1922年在上海过世。黄逸梵同弟弟把财产分了,黄定柱要了房产地产,黄逸梵则分了些古董。每次回国再出国,就带走一两箱。

    她几次尝试独立,做生意,可是一直不大成功。总是要借着卖古董来翻身,重新开始。

    我想,每卖去一箱古董,她应当都是十分自责而悲哀的罢,因为居然没有别的办法过活。她那么厌恶她的丈夫张廷重,可是却同他一样地坐吃山空,他们两个,都避不开自己的出身。即使她去了外国,远渡重洋,那一切她痛恨的事物仍然存在于她的血液之中,到老,到死,永远不肯放过她。我妈妈也是靠卖东西过了许多年,每到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就会翻箱倒柜地找,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卖一点钱。我生下来家里已经穷了,但是穷得很“夹生”一方面是举债度日,另一面是妈妈和她的一班贵族同学时时聚会,逼仄简陋的家里,高朋满座,不是谈古典文学,就是聊外国名著,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名字和李清照交替着讲,一面又要讲究饮品,咖啡,红茶,或是洋酒,都是那个年代里十分罕见的,神通

    广大者从国外淘了来,拿到老交际圈子里献宝。

    印象中,我几乎是刚会说话便会背诗了,而且是先学古文,后学现代文的,小时候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咬文嚼字地说话,写作文也是乱用成语,半文半白,老师倒是很欣赏,一直给我满分。从小学一年级做语文课代表,一直做到大学,还是古文课代表。古文考试,满分一百,老师给了九十九分——念过大学古文的人,大概都知道这是一个多么不可能的分数罢?这一次的母女分离,爱玲没有哭。她已经习惯了离别,也习惯了漂泊,这是命运。

    从四岁第一次看着蓝绿色的母亲去法国,到后来她自己颠沛流离大半生,她的生命仿佛是由一次又一次的离别、一次又一次的漂泊来组成的。

    离别是人生里无可奈何的事情,反正每个人到了最后总是要告别的,那一个苍凉的手势,多做几次,或者少做几次,有多少不同呢?

    在告别母亲之后不久,张爱玲又面临了另一次离别——并不太伤感,因为那要分别的人其实并不大亲近——就是她的监护人李开第。

    他要离开香港去重庆,所以转托了另一个朋友照顾爱玲,也是工程师,在港大教书,兼任三个男生宿舍之一的舍监,因此就住在那宿舍里。

    ——我一直猜,不知道和第二炉香里的罗杰安白登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有一点影子呢?

    在小说里,罗杰是一个40岁的大学教授,教了15年的化学物理,做了四年的理科主任与舍监,就住在学生宿舍附近,便于照应,是一个罗曼蒂克的傻子。因为娶了一个不知性为何物的纯洁女子而被误会,被不由分说地冠上淫虫的名字,最后郁闷地开煤气自杀了。

    小说里关于校园和宿舍生活的描写、学生们利用舍监疏防出去跳舞、对舍监的取笑等等,显见是取材于张爱玲在港大的生活,让我不由得犯了对号联想症。

    可惜没找到任何资料证明这些妄猜,也许有人考据过,谁知道呢?我连“影树”也没找到,更遑论罗杰教授了。

    这位现实里的工程师、港大老师、男生宿舍的舍监、李开第的朋友、张爱玲的监护人是福建人,国语不太纯熟,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打量了她一下,忽然笑道:“有一种鸟,叫什么”

    爱玲略愣了愣,反应过来,自己先笑了:“鹭鸶。”

    “对了。”那舍监先生不好意思地笑了。我也要不好意思地笑,是“巧”得让我自己不好意思——中学时我非常瘦,九十斤的体重倒有一米六七的身高,腰又细,腿又长,看起来像不止一米七,踢着两条腿走路,也是常被人形容成“鹭鸶”想来中国人的形容词其实也挺有限的,我曾一直怅怅,腿长的鸟多着,为什么一定是鹭鸶,而不说是仙鹤呢?鹤立鸡群,多么好而现成。然而看到张爱玲也有这个绰号时,倒笑了。对于母亲曾经去过香港与自己相聚的这一段往事,张爱玲后来极少提及。她一生的文字里,更是从没提过母亲有男朋友,是张子静的回忆录让我们窥知了真相:

    “另外我表哥还透露,我母亲那次回上海,带了一个美国男朋友同行。他是个生意人,四十多岁,长得英挺漂亮。名字叫像叫维基斯托夫。我姊姊是见过母亲这男友的,但她从没对我说过,也没在文章里提起。我母亲的男友做皮件生意。一九三九年他们去了新加坡,在那里搜集来自马来西亚的鳄鱼皮,加工制造手袋,腰带等皮件出售。一九四一年底新加坡沦陷,我母亲的男友死于炮火。这对她是很大的打击。她在新加坡苦撑,损失惨重。一度行踪不明,与家人失去联系。后来才知她去印度,做过尼赫鲁姊姊的秘书。”(张子静:我的姐姐张爱玲)

    张子静和母亲、姐姐、姑姑的来往都很疏落,又生性木然,对许多事的记忆不是从别处(比如表哥)听来的,就是从张爱玲自己的文章里理清的思路,事实上到底是怎么样的,其实早已记忆不清,很多时间与事件都含糊。

    因他提及黄逸梵1939年去新加坡,后文接着便是1946年回国,使我一直错以为这期间张爱玲与母亲是不可能见面的。

    然而也曾产生过一次怀疑,就是张爱玲1976年出版散文集张看时在自序里写过——她在港大时,有一次炎樱说她爸爸有一位朋友在香港,请看电影,拉着爱玲一起去。那朋友是个帕西人,原本只买了两张票预备自己和炎樱看的,见到张爱玲,立刻窘起来,把票塞在炎樱手里,又将一包煎面包一并塞给她们,便转过身匆匆地走了。爱玲心里很不是滋味,看着电影,不知所云,吃着面包,也如同嚼蜡。

    后来炎樱给她讲起了那帕西人的故事,说她小时候住在香港,有个邻居麦唐纳太太,嫁过几次,有许多孩子,同这帕西人认识,闹着要给他做媒,硬要把大女儿宓妮嫁给他。帕西人也愿意,可是宓妮不愿意,宓妮那时只15岁,还在读书。她妈妈骑在她身上打,硬逼着嫁了过去。22岁就离了。

    爱玲立刻想起妈妈来——也是被迫结婚的,也是一有可能就离了婚。

    后来她终于见到了那个宓妮,是在一间广东茶楼,宓妮请炎樱吃饭,她做陪。第一次吃到搁糖的菊花茶,清苦,甜香。她看着宓妮,想着她和妈妈相同的身世,不自觉地从她的脸上读到了妈妈的轮廓,一样的高鼻深目,薄嘴唇。她着迷地看着,十分倾慕,一顿饭吃完了,仍然觉得像。

    她写道:“炎樱见过我母亲,我后来问她是不是像,她也说‘是同一个典型’,大概没有我觉得像。”

    ——当时我觉得奇怪,炎樱是什么时候见到她母亲的呢?直到看了1984年8月3日香港明报刊出倾城之恋上片特辑,见到张爱玲写在倾城之恋公映前夕的一封短信,才恍然大悟——“珍珠港那年的夏天,香港还是远东的里维拉,尤其因为法国的里维拉正在二次大战中。港大放暑假,我常到浅水湾饭店去看我母亲,她在上海跟几个牌友结伴同来香港小住,此后分头去新加坡、河内、有两个留在香港,就此同居了。香港陷落后,我每隔十天半月远道步行去看他们,打听有没有船到上海。他们俩本人予我的印象并不深。写倾城之恋的动机——至少大致是他们的故事——我想是因为他们是熟人之间受港战影响最大的。有些得意的句子,如火线上的浅水湾饭店大厅像地毯挂着扑打灰尘,‘拍拍打打’,至少也还记得写到这里的快感与满足,虽然有许多情节已经早忘了。这些年了,还有人喜爱这篇小说,我实在感激。”

    这里藏头露尾地写着“她在上海跟几个牌友同来香港小住,此后分头去新加坡、河内”这“几个牌友”里必也有那位男朋友;黄逸梵是从香港去的新加坡,而不是自上海出发;是珍珠港那年也即1941年出国,而不是张子静说的1939年——当然也有可能她1939年去新加坡,又回来了,这年又去。不过那时候交通没这么容易,应该不会在短期内来来去去。还有一种可能是张爱玲记错时间,因为下意识地绝记忆。

    张爱玲对这段往事讳莫如深,有两种可能,最合理的一种自然是古老礼仪中,子女对母亲的情事自当三缄其口,非礼勿言;另一种猜测则是张爱玲在骨子里大概还是认定从一而终这件事,所以她一方面赞成母亲离婚,另一方面却又不以母亲的男朋友为然,为了回避这个,甚至连母亲赴港小住这段事也不提。

    然而大家闺秀的矜持,理当如此。倒是张子静多年后揭穿这件事,虽然对后世“张迷”的考证有益,却似乎是不大孝的。4

    用张爱玲的文字来形容张爱玲的文风,最好的比喻莫过于“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华美的袍”而且是真丝的华袍,她的文字就有这样的柔美,切肤之感;“爬满了蚤子”这是她笔下的人生,琐屑的真实的烦恼,同样有切肤之痛。

    没有一句话比这更能贴切地表现出张爱玲作品的风格与意境。她是一个坐在水晶球里看未来的预言者,总是在文章里一再地预言。天才在本家不被发现,而她的预言在自己的文章里也常常被忽略,要隔多少年,后人读起,才觉惊心动魄,感慨莫及。

    这一句预言,她写在自己的参赛作品我的天才梦里:“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关于张爱玲的我的天才梦,她自己后来说起不止一次,先是在1976年出版的张看附记里写着:“我的天才梦获西风杂志征文第十三名名誉奖。征文限定字数,所以这篇文字极力压缩,刚在这数目内,但是第一名长好几倍,并不是我几十年后还在斤斤较量,不过因为影响这篇东西的内容与可信性,不得不提一声。”

    隔了几十年,她的图文集对照记在台北中国时报第十七届文学奖获得特别成就奖,时报请她写一篇得奖感言,于是她又一次旧事重提,写了忆西风:“得到时报的文学特别成就奖,在我真是意外的荣幸。这篇得奖感言却难下笔。三言两语道谢似乎不够恳切。不知怎么心下茫然,一句话都想不出来。但是当然我知道为什么,是为了从前西风的事。

    一九三九年冬还是下年春天?我刚到香港进大学,西风杂志悬赏征文,题目是我的,限五百字。首奖大概是五百元,记不清楚了。全面抗战刚开始,法币贬值还有限,三元兑换一元港币。

    我写了篇短文我的天才梦,寄到已经是孤岛的上海。没稿纸,用普通信笺,只好点数字数。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数得头昏脑胀。务必要删成四百九十多个字,少了也不甘心。

    不久我又收到全部得奖名单。首奖题作我的妻,作者姓名我不记得了。我排在末尾,仿佛名义是‘特别奖’,也就等于西方所谓‘有荣誉地提及(honorablemention)’。我记不清楚是否有二十五元可拿,反正比五百字的稿酬多。

    我的妻在下一期的西风发表,写夫妇俩认识的经过与婚后贫病的挫折,背景在上海,长达三千余字。西风始终没提为什么不计字数,破格录取。

    西风从来没有片纸只字向我解释。我不过是个大学一年生。征文结集出版就用我的题目天才梦。

    五十多年后,有关人物大概只有我还在,由得我一个人自说自话,片面之词即使可信,也嫌小器,这些年了还记恨?当然事过境迁早已淡忘了,不过十几岁的人感情最剧烈,得奖这件事成了一只神经死了的蛀牙,所以现在得奖也一点感觉都没有。隔了半世纪还剥夺我应有的喜悦,难免怨愤。”

    这篇感言是目前为止所知道的张爱玲生前公开发表的最后一篇文字,堪称“绝笔”甚至“遗言”她竟是带着这样一个巨大而琐屑的遗憾去世了,怎么说也是“张迷”的一大遗憾。

    然而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

    自有钩沉者,翻江倒海地找出了1939年9月1日出版的西风第三十七期报纸,上面赫然登着当年的征文启事:西风月刊三周年纪念现金百元悬赏征文启事,清清楚楚地写着——“西风创刊迄今,已经三周年了,辱承各位读者爱护,殊深感激。在一年多以前,我们为提倡读者写杂志文起见,曾经发起征文,把当选的文章,按期在西风及西风副刊发表,颇受读者欢迎。现在趁西风三周年纪念之际,为贯彻我们提倡写杂志文的主张起见,特再发起现金百元悬赏征文,并定简约如下:(一)题目:“我的”举凡关于个人值得一记的事,都可发表出来(二)字数:五千字以内。(三)期限:自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一日起至民国二十九年一月十五日止,外埠以邮戳为准。(四)资格:凡西风读者均有应征资格。(五)手续:来稿须用有格稿纸缮写清楚请寄上海霞飞路五四二弄霞飞市场四号西风社编辑部。(六)奖金:第一名现金五十元,第二名现金三十元,第三名现金二十元。第四名至第十名除稿费外,并赠西风或西风副刊全年一份。其余录取文字概赠稿费。(七)揭晓:征文结果当在二十九年四月号第四十四期西风月刊中发表。至于得奖文字,当分别刊登于西风月刊、西风副刊中,或由本社另行刊印文集。”1940年4月,西风创刊三周年纪念征文揭晓,说明此次比赛共有685篇文章应征,其中佳作颇多,编委会遂决定在十个中选名额之外,另外定出三个名誉奖,而张爱玲,便是得了这名誉奖的第三名。

    第一名得主叫水沫,作品标题为断了的琴弦——我的亡妻;第二名梅子,作品是误点的火车——我的嫂嫂;第三名若汗,会享福的人——我的嫂嫂

    第十三名张爱玲,天才梦——我的天才梦。是整个大赛的最后一名,或可称为“压卷之作”

    张爱玲的写作生涯,她自己公开承认的中文处女作是天才梦,而她生前出版的最后一本书是对照记,又都得了奖,倒也“善始善终”

    可是她始终有些小小的不快,对只得了第十三名的事念念不忘,这或许可以解释成一种“小器”当然也可以解释成一种“认真”然而我却以为,是“童心未泯”吧?

    张爱玲在忆西风里说“限五百字”“没稿纸,用普通信笺,只好点数字数。受五百字的限制,改了又改,一遍遍数得头昏脑胀。务必要删成四百九十多个字,少了也不甘心。”然而事实上她的天才梦有一千四百多字,显然不可能是“限五百字”她连自己的文章也记错了字数,当年记错报纸上限的字数其实是“五千字以内”也就太有可能了。

    另外,即使是首奖,奖金也只是“五十元”而非张爱玲记得的“五百元”而她自己最终拿到的稿费也显然不可能是“二十五元”因为西风承诺,即使第二名的奖金也不过是“三十元”第三名“二十元”第四至第十名只拿稿费“其余录取文字概赠稿费”当然也不可能高过二十元。

    张爱玲的记忆可谓谬之大矣。

    我想,倘若西风杂志有人当面同她对质这件事,她弄清楚之后,一定会说:“我又忘啦!”

    大家一笑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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