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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一红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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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灵魂,叹息叹息再叹息——爱玲结婚了,就在爱丁顿公寓她的房中。大红帖子写着双方的生辰八字,一对红烛插在馒头里——没有烛台,没有凤冠霞帔,没有宾客盈门、锣鼓喧天,只有炎樱的主婚,青芸这惟一的宾客,还有我的灵魂徒劳地说着祝福的言语——她们听不见我的话,而我自己亦知道这祝福的虚无——悲剧已经注定,无人可以改变。

    是桂子香飘的八月,蝉声叫得惊天动地,呕心沥血——它们只有这一个夏天的生命,不得不放歌来争取。

    胡兰成正摩拳擦掌地要在政治上大展拳脚,有一番作为;张爱玲亦声名大噪,如日中天。然而两个人,却都有种惘惘的危机感,只觉得一切都脆弱不可信,仓促不可待,有如蝉声,叫得越响,生命越短——要快,迟了就来不及了,他们无法从容,只好因陋就简,抓住这一刻的钟情,惜取这一寸的欢娱。

    青芸是自己摸上门来的。那天,胡兰成出门时一定表现得很特别,穿着新衣,站在镜子前转左转右,照了又照,莫名兴奋。所以青芸才会觉得好奇,非要跟着他一起去,看他到底去哪里,做什么。

    结果便一直跟去了静安寺路爱丁顿公寓张爱玲的家,看到锡兰女子炎樱也在那里,都穿得簇簇新,屋子也重新布置过了——这才知道今天是叔叔的大喜日子。

    青芸咧开嘴哈哈地笑了,问:“你们准备结婚啦?”

    胡兰成也笑着,却认真地警告:“你不许多讲闲话啊!”这个侄女活泼好动又心直口快,他怕她轻举妄言得罪了爱玲。

    他和爱玲在一起,总是要侍候她的颜色,与人会面,总担心她不高兴;一起看书看画,也老是揣摩她喜不喜欢。有朋友求他引荐要与爱玲见面的,他多半是拒绝,只有池田是例外。因为池田于他有大恩,也因为池田对爱玲是真心敬重。有一次池田借给他一本珍贵的日本浮世绘画册,张爱玲赞了句好,池田立刻便要送给她。然而爱玲却拒绝——她连别人的好也是不轻易接受的。

    又或者,她是有意要同他身后所牵连的一切人与事分开,不肯参与到他的人际关系中去;就好像她并不要他与她身后的一切人与事发生联系一样。

    她与他结婚,连弟弟张子静也不知道,姑姑张茂渊也不参加。她便是这样的清爽决绝,一意孤行了。

    红烛点起来了,妖娆地舞,是吃梦的貘——爱玲的青春梦想就这样被那烛光吃掉了,此后,她的光辉一点点褪下去,黯淡成大红帖子上淡淡的金箔。

    然而这时候她还不知道,她看着眼前的人,一心一意地要爱他,对他好,把自己的八字交给他,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他,与他捆绑在一起,一生一世。她看着他,那么痴心痴情,快活得心里好像要炸开一样。

    他们并肩站着,拜天,拜地,再对面拜过,抬起头来,满眼满脸都是笑。

    炎樱也笑着,将象征祝福的米粒撒在他们身上;

    青芸也笑“嘎拉嘎拉”毫无顾忌,然而笑得古怪。

    胡兰成忍不住问她:“你笑什么?”

    “等下送新娘入洞房,你怎么抱呀?”青芸说着又笑,因为叔叔比张爱玲还矮。她且揭叔叔的短儿:“你第一次结婚拜堂时,新郎倌落脱了。那时候我还小。”

    那时候她还小,可是记得很清楚——文弱书生的六叔拜过堂,要抱新娘子入洞房,可是抱不动,结果是喊了几个青年人帮忙扛上去的。扶梯很窄,三四个人抱牢一个新娘子,搭伙儿扛了上去,新郎硬是没插上手。于是小青芸就一路跟在后头叫着:“新郎倌落脱了。”

    想着往事,青芸忍不住又要笑:“今朝新郎倌不落脱了。”

    胡兰成也笑起来,将食指和中指曲起来在侄女额头敲了一记:“不许多话!”又搓着手说:“去哪里吃饭呢?”话是朝炎樱说的,眼睛却看着爱玲。

    爱玲只笑盈盈地看着他,却不说话——她知道他必有下文。

    果然胡兰成又自说自话:“只好找间小饭店。去大饭店,怕人多,不方便,会暴露身份。”是商量的口吻,带着些抱歉的意味,因为去小饭店,对爱玲总是有些委屈的。

    ——她所委屈的又岂止是这些!

    她的笔下曾经写过那么多次婚礼,中式西式老式新式都有,却没有一次像她自己这样。她从没想过会有人是这般地举行婚礼吧?我的婚礼,也简单得不合常理——当时并不觉得,后来每每回忆起来,或是参加别人的婚礼再与自己对照,才觉得是有些不大寻常的。

    是在1997年9月7日,大连。并未宴客,也没有喜帖、喜糖,也没穿例常的婚纱,甚至也不要家人参加。只请了三五知己,打了两辆出租车,在滨海路上寻了一处背山面海的幽静之地,开了香槟,摆了蛋糕,接受友人的祝福。主持婚礼的是我的闺蜜,就是我从前离家出走时投奔的那个好朋友,她大大咧咧地指挥:“一拜天作之合,二拜大海作证,三拜夫妻同心,要背靠背,心贴心——完了。”

    后来人家批评她:“主持婚礼要大吉大利,怎么好‘背靠背’,又怎么能说‘完了’呢?”她却也委屈:“我晚上回家跟我妈说今天替雪姐姐主持婚礼,我妈问:喜糖呢?我才发现,人家做司仪好歹赚个大红包,我这个司仪却连块喜糖也没捞着。”2

    世上最幸福的婚姻有两种:一是遇上一个你真心要对他好的人,二是遇上一个真心肯对你好的人。

    遗憾的是,这两者从来都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张爱玲选的,显然是她一心想对他好的那个。好到不计名分,不问将来,不求回报,不指望众人理解,甚至不奢望亲人的祝福。

    她还特地去拍了照片留念,又是炎樱陪着,兼任导演。炎樱一边同摄影师商量取镜,一边对张爱玲发号施令:“现在要一张有维多利亚时代的空气的,头发当中挑,蓬蓬地披下来,露出肩膀,不要笑,要笑笑在眼睛里。”

    照片也是炎樱去取的,大热天里骑个脚踏车跑了很远的路,取出来,直奔爱丁顿拿给爱玲看,说:“吻我,快!还不谢谢我!”

    张爱玲看见照片,大喜,不理炎樱,先对着自己的照片吻了一下。气得炎樱大叫:“哪,现在你可以整天整夜吻着你自己了!没看见过这样自私的人!”

    照片里有一张放大了,是摄影师最满意的,光线柔和,面目朦胧,沉重的丝绒衣褶,有古典画像的感觉。炎樱看着,又觉技痒,说:“让我在上面涂点颜色吧,虽然那摄影家知道了要生气,也顾不得这些了。”

    遂将大笔浓浓蘸了正黄色,先涂满了背景,照片不吸墨,颜料像一重重的金沙披下来;然后是头发与衣服,都用暗青来涂没了;单剩一张脸,发光的,浮在纸面上。

    炎樱自己看着很满意,东张西望,结果看中墙上凹进去的一个壁龛,遂将照片嵌在里头,下角兜了一幅黄绸子,两边两盏壁灯,因为防空的缘故,在蕊形的玻璃罩上抹了密密的黑黑条子,灯光照下来,就像办丧事。

    爱玲大笑起来:“这可太像遗像了,要不要趴下去磕头?”

    炎樱看着,也觉不妥,于是撤去黄绸子,另外找出爱玲小时候玩的那把一扇就掉毛的象牙骨折扇倒挂在照片上端,湖色的羽毛上现出两小枝粉红的花,不多的几片绿叶,宛如古东方的早晨的荫翳,温柔安好。

    爱玲看着,慢慢地点头,轻轻说:“古代的早晨就是这样的吧?红杏枝头笼晓月,湖绿的天,淡白的大半个月亮,桃红的花,小圆瓣个个分明”

    她的声音低下去,有了泪意。她想起她新婚时写在大红喜帖上的那句话了——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外面敲起了“锵锵锵”的打锣声,是防空信号,远远的一路敲过来,又敲到远处去了。屋顶的露台上,防空人员向七层楼下街上的同事大声叫喊,底下也往上传话——岁月,焉得静好?现世,何时安稳?

    后来张爱玲在一个卖糖果发夹的小摊子上买了两串亮蓝珠子,极脆极薄的玻璃壳,粗得很,两头有大洞。她将两串绞在一起,做成葡萄状,放在照片前,没事便自己看着自己祈愿:有这样美丽的思想就好了。

    对着自己的照片亲吻,对着自己的照片祈祷——因为这不安的世道里,除了自己,别无宗教。

    这样的自恋,这样的清高自许,却为着一个不忠的男人而落了红尘——像她自己喜欢的那句话:“洗手净指甲,做鞋泥里踏。”

    ——真是人生莫大的悲哀。3

    张爱玲结婚是在1944年8月,没找到准确的日子;然而传奇出版却有明确日期,是8月15日。我因此猜测她的婚礼也是在15号。

    出书和婚礼撞在同一个月,是巧合,还是着意的安排?

    书前题词:“书名叫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通人,在普通人里寻找传奇。”——她终究是希望公告天下,希望全世界的人陪她开心,为她举杯。她以她自己的方式来广而告之,为她“传奇”的婚姻不悔!

    她怕人家知道,又想人家知道,于是借着传奇告诉人家:我得意,我真得意!

    四面楚歌怎么样?天理不容又如何?她爱了,她嫁了,她要做她喜欢做愿意做的事情,哪管世人诽谤?从来都是只有别人拜她,读她,追慕她的世界她的心灵她的脚印,她才不要理会别人。

    这是她的第一次婚姻,形式是她自己选择的;这是她的第一本书,封面是她自己设计的,用她最喜欢的蓝绿色给上海的夜空开了一扇小窗户——“整个一色的孔雀蓝,没有图案,只印上黑字,不留半点空白,浓稠得使人窒息。以后才听见我姑姑说我母亲从前也喜欢这颜色,衣服全是或深或浅的蓝绿色。我记得墙上一直挂着的她的一幅油画习作静物,也是以湖绿色为主。遗传就是这样神秘飘忽——我就是这些不相干的地方像她,她的长处一点都没有,气死人。”(张爱玲:对照记)

    书一出版,销路特别好,每册两百元,四天内全部销光,于是着手再版。

    再版前,杂志社在8月26日于康乐酒家举办了一次传奇集评茶会,仍是由鲁风和吴江枫主持,参与人里有苏青、谭正璧、南容、哲非、陶亢德、班公、实斋、钱公侠等,但已经没有潘柳黛了;也没有胡兰成的名字,可是流传下来的文字记录,署名却是胡兰成,想来他是参加了的。倘如是,那么这当是他们结婚后的第一次亮相人前。

    张爱玲穿着橙黄色绸底上衫,和传奇封面同色的孔雀蓝裙子,头发在鬓上卷了一圈,其他便长长地披下来,戴着淡黄色玳瑁边的眼镜,搽着口红,沉静端庄。

    陪她同来的是炎樱,穿大红上装,白色短裤,戴着象牙镯子,服饰与人一样热辣鲜活,与张爱玲一冷一热,一动一静,然而站在一起,却偏是和谐。

    会上各人说了些不咸不淡的奉承话,多半是老调常弹,无甚精彩,还有的此前根本没读过张爱玲,却也附庸风雅地来凑趣,来了,又觉不甘心,非得提出点意见不可,于是便问了那句顶无聊的“为什么一定要用朵云轩的信纸呢,荣宝斋的有何不可?”

    真正用心的还是苏青,她或是怕自己的宁波口音表达不清,又或是担心“言语不通”词不达意,故而是把意见先写在纸上再由吴江枫念出来的:“我读张爱玲的作品,觉得自有一种魅力,非急切地吞读下去不可。读下去像听凄幽的音乐,即使是片断也会感动起来,她的比喻是聪明而巧妙的,有的虽不懂,也觉得她是可爱的。它的鲜明色彩,又如一幅图画,对于颜色的渲染,就连最好的图画也赶不上,也许人间本无此颜色,而张女士真可以说是一个‘仙才’了,我最钦佩她,并不是瞎捧。”

    炎樱则在散会前才发了一次言,然而十分中肯:“张小姐写小说很辛苦,所以有这点成功是应该的。她的作品像一条流水,是无可分的,应该从整个来看,不过读的人是一勺一勺地吸收而已。她写作前总要想二三天,写一篇有时要三个星期才能完成。”

    九月传奇再版,这次的封面是炎樱设计的,像古绸缎上盘了深色云头,又像黑压压涌起了一个潮头,轻轻落下许多嘈切嘁嚓的浪花。细看却是小的玉连环,有的三三两两勾搭住了,解不开;有的单独像月亮,自归自圆了;有的两个在一起,只淡淡地挨着一点。炎樱只打了草稿,张爱玲一笔一笔地临摩着——同在香港时刚刚相反,那时是张爱玲画图,炎樱着色。

    而张爱玲那句惹了半世议论的名言“出名要趁早”也便是写在传奇再版序里——这话后来不知被多少人引用过,被多少人批判过,被多少人质疑过,又被多少人当做座右铭或者墓志铭这些,大概是张爱玲写这篇序时没有想到的吧?“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空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最初在校刊上登两篇文章,也是发了疯似地高兴着,自己读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像是第一次见到。就现在已经没那么容易兴奋了。所以更加要催: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有一天我们的文明,不论是升华还是浮华,都要成为过去。如果我最常用的字是‘荒凉’,那是因为思想背景里有这惘惘的威胁。”

    “炎樱只打了草稿。为那强有力的美丽的图案所震慑,我心甘情愿地像描红一样地一笔一笔临摹了一遍。生命也是这样的罢——它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所以西洋有这句话:‘让生命来到你这里。’这样的屈服,不像我的小说里的人物的那种不明不白,猥琐,难堪,失面子的屈服,然而到底还是凄哀的。”

    “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快,快,迟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其实这样的想法,这样的句子,在张爱玲的散文和小说里比比皆是,她的思想背景里总是有这样“惘惘的威胁”总是觉得来不及,生平第一首古体诗就写着“声如羯鼓催花发,带雨莲开第一枝。”也是仓促的语气。

    小时候守岁,叮嘱老佣人记得叫她起来,然而醒的时候“年”已经过了,她便一直哭一直哭,穿鞋的时候哭得尤其厉害——因为穿上新鞋子也赶不上了。

    来不及了,迟了就来不及了!要快!再快!“一面在画,一面我就知道不久我会失去那点能力。从这里我得到了教训——老教训,想做什么,立刻去做,都许来不及了。‘人’是最拿不准的东西。”

    “在炮火下我看完了官场现形记一面看,一面担心能够不能够容我看完。字印得极小,光线又不充足,但是,一个炸弹下来,还要眼睛做什么呢?——‘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张爱玲:烬余录)

    “这一切,在着的时候也不曾为我所有,可是眼看它毁坏,还是难过的——对于千千万万的城里人,别的也没有什么了呀!一只钟滴答滴答,越走越响。将来也许整个的地面上见不到一只时辰钟。夜晚投宿到荒村,如果忽然听见钟摆的滴答,那一定又惊又喜——文明的节拍!文明的日子是一分一秒划分清楚的,如同十字布上挑花。”(张爱玲:我看苏青)

    过去的,一去不回头;未来的,渺茫不可期;能够把握的,不过是现在罢了。

    她急于把握住一点实实在在的东西,那时候物资紧缺,大家都在囤米囤油,她便也囤了一些纸,因为害怕将来出书没有纸印——却不想,世道坏到那一步时,还有谁会看书呢?

    又有一次,听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她的钱已经不够用,还努力地省下几百元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隔了些时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心理学上说,喜欢囤积东西的人是对现实没有安全感——这可以解释张爱玲的乔琪绒生意经。4

    我的灵魂像一弯上弦月那样挂在张爱玲的窗口,久久地凝视着那抹柠黄的灯光。她在灯下写作,剪影投在窗纱上,如梅花照壁,有说不出的静美与忧伤。

    胡兰成不在这里。他去南京了。日本人出钱,叫他办一本杂志——苦竹。这题目来自她喜欢的那首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她与他,都在如蒸如煮的夏夜里盼望天明。

    封面是炎樱设计的,以大红做底子,以大绿做配合,红是正红,绿是正绿。肥而壮大的竹叶子布满图面,大白竹竿斜切过画面,有几片绿叶披在上面,在整个的浓郁里是一点新翠。

    她在替苦竹赶稿子,想到他看稿的样子,猜测他的神气与考语,就觉得欢喜。写到得意的句子,知道他一定也会觉得好——他总是读得出她的好,而且懂得欣赏,这是她最感激于他的。

    因他见到她的好,她的美;她便愿意为了他而更加好,更加美。她穿一件桃红色单旗袍,他说好看,她自己便也得意,夸耀说桃红色闻得见香气;她去静安寺逛庙会时买了双绣花鞋,鞋头连鞋帮都绣有双凤,他看了喜欢,赞那线条柔美,又赞她的脚生得好,她于是每每穿着,在他面前走来走去。

    她是个戏剧型的人。随便说一句话,都是咳珠唾玉,像对白般词句警人,做一个手势,又是柔艳有韵致,便连穿的衣裳,也是随身携带着的一部小型话剧。

    而他,无疑是最好的看客,读者,听众,知音人。

    她的人坐在这里,可是心已经飞了去南京,依附在他身边。稿子写好了,最后定标题,她写着桂花蒸——阿小悲秋,笑了,同时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亲自去南京,当面交给他。

    我看着她的笑容,觉得惊心动魄,因为清楚地知道她后来所经历的惨遇,于是那明媚的笑便也似有着凄艳的意味

    关于张爱玲的暂住南京,台北中国时报有一篇署名古之红的往事哪堪回味,其实是“颇堪回味”的:“认识胡氏伉俪,缘由兰成先生令侄胡绍钟学长引荐胡氏居处,在南京市区石婆婆巷二十号,虽非豪宅巨邸,但其屋宇建构,采用欧洲南部风格,极为雅致,而其建材选择、色泽搭配,均为一时之最,一望即知居住在此的主人,其生活品味,必定是列于高雅层级之流。

    步入胡宅大门,即见一片碧绿,芳草如茵,草地周边排列着五六个小花圃,其中栽着几丛玫瑰和凤仙,而两株体形稍大的腊梅,则散发出淡淡的幽香。草坪中央为网球场,只要挂上球网,即可打球活络筋骨。

    第一次进入胡宅,正巧遇见他们打球方歇,因系初见,绍钟为我们做了简单的介绍,我也乘机打量他们:那位男士约莫四十来岁,气宇轩昂,眉目之间,英气焕发;女士年龄略轻,面容娟秀,显露出一股青春钟灵的活力。

    在此之前,我对兰成先生,完全陌生;但对爱玲女士,则是因为她曾被笔者之恩师傅彦长教授赞誉,将来极可能是震惊文坛的名小说家,故而在心中对她已早有了一分景仰之意。此后,在绍钟陆续的谈话中,才知道当时张爱玲在文艺圈,虽已相当驰名,其实,他的六叔兰成先生,在文化、学术、新闻各领域,更是盛名远播,如若不然,他怎么能那么轻易就赢得美人的芳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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