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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海上繁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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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裳恋爱的消息,是黄坤第一个散播出去的。

    黄坤之于上海,正像一条鱼之于黄浦江,真是再合拍也没有。

    她刚到上海的时候,先还是黄裳带她出外走动,但是不过一两个月,就是她拉着黄裳四处玩了。她也不知道打哪儿认识的,交朋友就像滚雪球那样又多又快,而且开始频频在家中举行各种茶舞会,规模越来越大,人头越来越杂,小报上开始有记者撰文称她是“花厅夫人”有杂志将她穿新装或者抽香烟的大幅照片登在封面上,引领名媛时尚,也有的,是拍她坐在轿车的驾驶座,手上戴一双长及肘部的蕾丝手套,望着车窗外灿烂地笑。

    当时的上海,会开车是淑女的必修课。一位时髦小姐如果不会开车,她就算不得一位真正的名媛;而一辆汽车要是没有载过美女,那简直就是这汽车的耻辱。

    汽车与美女,就像霓虹灯光之于夜色,是装饰上海街头缺一不可的重要点缀。

    但是大多女司机的实际意义,不过是懂得把她们的玉手以比较正确的姿势放到方向盘上去罢了。而黄坤,她却是真正的有技术,甚至有记者打赌说看见她载着新男友在闵行公路上同人飙车,速度比风还要快。

    没有人会去考证这句话的真实成分。

    就算考证,黄坤也必有应对的智慧。“比风还快?哪有那么夸张。”她会笑着谦逊地说“不过,我在东北的时候骑马穿过草场倒是真有那种感觉。”

    于是立刻又会有知趣的记者建议她穿着骑马装亮相。

    同时她还会跳舞,会射击,甚至会游泳。一句话,黄坤已经成了一位了不起的沪上名媛,交际圈里的头号沙龙女主人,摩登中的摩登。一个现代的上海女子应该懂应该会的一切时髦玩意儿她都在行:开飞车、喝阿布生酒、挑选爵士乐、谈论电影明星或者服装款式、以及接吻和拥抱的种种技巧。社会上诸如募捐演出、时装秀这样的活动,总是少不了她,而且多半是唱主角。

    但是她的名气与地位同黄裳仍然远不能比。所以特别注意打着黄裳的旗号做文章,凡是同黄裳有关的活动,她都热心地参加,借机认识更多的人,尤其是更多的明星,过后好把这些作为谈资在沙龙里讲论——这也是她的沙龙特别受欢迎的缘故,谁不喜欢听新闻尤其是明星的新闻呢?她的口头禅之一就是“看过黄裳的电影没有?那是我妹妹。”而关于蔡卓文正在热烈追求妹妹黄裳的绯闻,也就是在这样的谈论中被有意无意地传播了出去。

    这自然又引起了报界人士的一阵兴奋。黄裳同蔡卓文,一个是才貌双全的美女编剧,一个是汪伪政府的重要官员,都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们两个闹起恋爱来,不仅是娱乐新闻,且带有政治色彩,所引起的轰动可想而知。更何况,据消息灵通人士称,蔡卓文还是结过婚的,妻子在乡下,且有两个儿子。

    家秀也被惊动了,便找了个日子闲闲地提起蔡卓文来,猜度侄女儿同他到底交往到哪一步了。

    黄裳毫无心机,见姑姑提起,便一腔热诚地介绍起来:“他可真是个才子,有一天同我说起中国手工业的发展还有税收数目的问题,我都听不懂。”又说“他以前在报社任主笔那会儿,平均每两天就要写一篇社论的。上次他同我说,要替我写影评呢,是我怕对他影响不好,谢绝了。”

    家秀暗暗心惊,这样看来,报上的话竟不全是空穴来风,两人果然过从甚密。不由得严肃起来,拿了报纸给黄裳看,又说:“我一向是最赞成自由恋爱的,可是社会上对他的议论颇多,又是个有妇之夫,你同这样的人交往,不怕把自己的名节做坏了吗?”

    黄裳却平淡地说:“他是什么人,结没结过婚,其实关我什么事呢?我不过是同他喝过几次茶,最多算是朋友,如果这也要惹人议论的话,那也真叫没办法。姑姑是清醒的人,怎么也要去听信那些小报记者的闲话呢?”

    家秀松了一口气,笑笑说:“我说呢,你不至于这样糊涂。我原本也不信,可是,你知道,兹事体大,那种人,能不来往,还是不要来往的好。别说他结过婚,就算是个单身,出身也到底不雅。虽说如今已经不讲究门当户对,可是一个伪政府的官儿,一个农民暴发户,他的生活圈子里会有些什么?无非是酒和女人、鸦片、吗啡、交际花、电影明星、还有告密、暗杀、尔虞我诈、泯灭良心我虽同这些人不曾交往过,可是这些年来跟着我两个哥哥,眼睛里也看了不少,都是吃苦吃得很了,一旦驷马高车地富起来,还不花天酒地,乐得飞飞的,满眼里只见到财色二字,哪里还分得出好坏来”

    说得黄裳惊惶起来,郑重地向姑姑保证了这就同卓文说清楚,以后再不来往了。然而当真要决绝,她却又犹疑起来,自己真可以做到太上之忘情么?

    她记着生日宴上那隔着头发的一吻,记着首映礼后他的无语相送,更记着他们每一次茶聚他温文尔雅却又直中要害的谈吐。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被她一遍遍回忆琢磨着,反复温习,直到记忆像一卷放映太多次的菲林,渐渐似是而非起来。

    他们的每一次相会,于她都是最美好的记忆。他多半时候很沉默,可是只要说话,却必定言之有物。有时他们会滔滔不绝地说上一下午的话,可是丝毫也不觉得重复;也有时他们一句话不说,只是对视一眼,却已经仿佛说了一个世纪的话。但是无论说多说少,说与不说,每一次同他在一起,她都会感觉时光流逝得飞快,日子简直就不禁过。她最喜欢看他的眼睛。他的眼睛中常有一种大漠孤烟的荒凉,郁结冷肃,但是一转向她,就会变得无比温柔。那瞬间的转变最为令人心动。

    女人,凭她多么聪慧敏感,或者说,越是聪慧敏感的的女人,往往越会爱上名声坏的男人,并以他们的救世主自居。哪怕他是处身地狱的撒旦,她也必是照亮他人性光明面的守护天使。所以尽管剧组里的人常常在私下议论蔡卓文如何貌似谦谦君子,实则城府深沉,但黄裳总是一厢情愿地相信,他必有他的理由,人们都误会了他,只有她才最理解他。

    本来,她也不知道她是爱他。可是迫于姑姑之命同他分手,她的心里竟有一种割裂般的痛楚。忽然之间,觉得一切都是虚幻,成名是虚,风光也是虚,只有同他在一起时的那些点点滴滴,才是真实存在的,清晰地刻进她的生命里,生了根,再也拔不出来。

    从小到大,她身边所见的男子,或者是她父亲黄家麒那样的晚清遗老,或者是黄乾这样的城市新贵,或者是她弟弟黄帝那样的文艺青年,不是迂腐得可笑,就是轻浮得可鄙,再不就软弱得可悲。而蔡卓文,他和所有她认识的男子都不同,他身上有一种孤傲的气质,眼中有一种苦涩的神情。他是高贵的,他又是沧桑的,是红楼梦里的柳湘莲,以江湖人混迹于纨绔子,非但毫不逊色,反更卓尔不群。

    可是她又不能违抗姑姑。不是出于敬畏,而是出于信服。姑姑是她生命中最亲近的人,亲过生母。姑姑那种冰清玉洁的气质和温柔沉默的处世态度给了她极深的影响。对姑姑的话,她向来是不假思索地遵从的,可是这一次,她犹疑了。

    她曾把这种烦恼对黄坤吐露,黄坤轻松地说:“你管人家说什么呢?你又不是要同他结婚。何况就是结婚,也不代表什么。不是还可以离婚吗?反正他现在有才有貌又有权,又能使你开心,那就够了。”

    “可是他们说他是说他和日本人有瓜葛,是汉奸。”

    “你管他们说什么呢?有权有势就好,管他为谁做事?我爸我公公还有我死了的丈夫,还不都跟日本人有来往,谁能把我们家怎么着了?还不得俯首帖耳地献殷勤?”她说起她以前的婆家的事,语气轻快而不在乎,尽管经历了丧夫离子那样的人生至大惨痛,可是她的美丽的脸上没有阴影。

    黄裳忍不住顶她:“那你自己前几天又演活报剧宣传抗日?”

    “好玩嘛。好多人给我鼓掌呢,都说我有演戏天分。什么时候你写个新剧本,让我演女主角,我一定不比那些明星差。人家都说呀:‘密斯黄的figure交关好哟!’(黄小姐风头甚健!)”黄坤嘬起嘴唇,学着上海滩白相人的口吻自己夸起自己来,得意地笑着,继续劝说死心眼的堂妹“世上哪有那么多是是非非,活在今天才最重要。找男人也是一样,太挑剔了,往往从最好的到最坏的一个也找不到,其实何必太执著呢,左不过骑驴找马罢了。”

    黄裳看她一眼,真佩服这个堂姐的兴致永远这么好,忍不住问:“那陈言化是驴还是马呢?”

    “他?”黄坤像忽然被谁胳肢了一下似地浑身乱颤地笑起来。她近来不知向谁学来了这种笑法,每次发笑必然全身总动员,好像有多开心似的。也许她觉得这种笑法够灿烂,可是黄裳看着,却只觉得替她累得慌,累得汗毛竖起做鸡皮状,赶紧打断她的笑,问:“你最近不是和他走得很近吗?是不是把他当成你的白马王子了?”

    “你说呢?”黄坤又是风狂柳摆的一阵笑,笑完了,叹口气说“哪里那么多马,万牲园所以叫万牲园,还不是女人骑驴找马的最佳地场。可惜满场跑着舞着的,都只是被人牵着或骑着的驴子,就没有一匹马。”

    黄裳骇然,黄坤大胆的论调真令她匪夷所思。“那你认为婚姻是只讲条件不需要爱情的么?”

    “当然要。爱情也是条件之一么。”黄坤神往地说“要我说,一个女人一生中至少应该爱过两个人:一个使她快乐,一个使她痛苦。”

    “这却是为什么?”

    “快乐的女人活泼有趣味,痛苦却可以让女人深刻、成熟、有魅力。哭哭笑笑,这女人便长大了,也不枉活此一生。”

    黄裳笑着,一边在心里默默记诵:“你这个人,总是有这些个出人意料的奇谈怪论,可是也不能说没有道理。改天我再写新剧本,如果要写坏女人,就把你这份论调送给她。”

    黄坤得意:“你也说我有道理?好,你付稿酬给我,我就让你在电影里用我的话”

    黄裳依旧沉思着:“其实电影里也不乏这样的例子,像呼啸山庄里的凯西,她享受艾德加林顿的温柔和富有,可是又迷恋希刺克利夫的热烈和冷酷,那么残忍自虐的爱情。”

    “没错儿!”黄坤大力点头,将双手捧在胸前,模仿着影片女主人公的腔调作痛不欲生状,一板一眼地念着台词:“希刺克利夫比我更像我自己,无论我们的灵魂是怎样造就的,反正他的和我的一模一样;而与林顿的完全不同,就像严霜和烈火一样格格不入。我生活中所想的就只有希刺克利夫——他的痛苦就是我的痛苦,他曾有过的那一点点欢乐就是我的欢乐啊!希刺克利夫!”

    两人嘻嘻哈哈地笑过了,黄坤想起来:“差点忘了——我周末在家里有个party,你来不来?说不定,会有一场‘week—end—love’的艳遇哦。”中文里夹着英文词儿,也是黄坤新添的毛病。

    黄裳仍是怏怏的:“不去,又没什么要紧事。”

    “怪人。”黄坤亲昵地斜黄裳一眼,又惹得黄裳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黄坤同堂房妹子黄裳这样亲近,于自己的亲妹子黄钟,却只是淡然。她觉得黄钟呆,没出息,又婆婆妈妈。她的24岁的年龄其实是借了妹妹的,所以就更不希望黄钟出现来拆穿自己,每每有宴会,总要借故将她支开去。

    好在黄钟也厌倦应酬,即使不出门,也总是静悄悄地躲在自己屋子里,不来碍姐姐的事。

    黄帝却不行。他因为一直多病,大多数别人能做的运动他都不能做,所以性格很不耐烦,又敏感。如果沙龙不给他参加,他就会认为人家嫌弃他,隔离他。而黄坤看在黄裳的面子上,对这个由堂弟身份转换过来的弟弟倒也迁让三分,沙龙上总会给他安排一个位置,又细心地邀请韩可弟也参加,好方便在一旁照顾他。

    跳慢舞是黄帝惟一喜欢做的运动,几次下来,他竟成为了一个慢舞高手,比那些万国舞校毕业的花花公子还有看头。他又天生有那么一种文弱细致的优雅气质,正同这舞相合,所以在沙龙上倒也颇受小姐们欢迎。众多的西装革履的青年中,他总是固执地穿着一袭蓝绸子长衫,使他益发显得清瘦萧瑟,带有那样一种沉郁的病态美,头发用发蜡抿向后边,露出苍白清秀的脸,长睫毛大眼睛比小时候更加富有挑逗性了,当他目不转睛地看人、尤其是看着年轻的女人时,那种欲语还休的深情真是有一种令人屏息的心动。

    可是他只喜欢将那种眼神凝视可弟一个人,也只喜欢同可弟跳舞,如果黄坤介绍别的小姐给他认识,他也会懂得敷衍人家一两支舞,可是最终总会回到可弟身边去。

    当他的裤脚擦着她的裙角,发出细碎的声响,他的心中便会升起莫明的细碎的快乐,略带一点忧伤,像晴空中拂过的一片云,被风吹得丝丝缕缕地,在湖面上投下浅浅的影子。“如果我们可以一直这样舞蹈下去,你愿不愿意陪我呢?”他这样进行他的开场白,像一句华美的台词,因为眼前的一切,这草地,这舞会,这音乐,还有这面对面共舞着的可人儿,都像一幕电影的布景,叫他怎能不入迷入戏呢?

    韩可弟低了头,半晌轻轻地说:“你明白的。”这是个秀丽的女孩子,但不属于艳美那一类型,至少没有黄坤美。可是她有她的韵味,长挑个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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