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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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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言,这是我送你的礼物。”无视于周围的窃窃私语,我拉住他的手,把一盒包装精美的瑞士巧克力塞进他的手里。

    迎面而来的是昭言难以置信的眼神。“小御,你这是什么意思?”看来他果然是吃惊不小,居然忘了向来坚持的公私分明,连我们私下的称呼都摆进公司里来。

    是挑明的时候了。

    我深吸一口气,微笑。“情人节是告白的好日子。昭言,在你不知道的时候,我已等了你两年。”

    方昭言,方恒集团总裁的大公子,于公是我何御的上司,于私是大学的同学,学生时代最好的朋友。

    也是我暗恋已久的对象。

    现代社会号称开放进步,然而对待同性之间感情的包容力,却远远没有其标榜的那么宽容豁达。这几年以来,昭言身边女伴更换如跑马灯,我自己也换了四五任女友,然而我们始终是走得最近的朋友。这样的情形,本来很好,很安全。

    然而,情势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

    昨天无意中从接待处的八卦丽丽那里得到一个确凿消息,昭言就要订婚了。联姻对象是程氏的千金,他以前曾带给我看过,很娇小温柔的女孩子。当真是金童玉女,门当户对。

    如果这样悄无声息的退出,做他婚礼上的男傧相,做他一辈子的好朋友,本来很好。只不过,守候已久的感情如此惨澹收场,我不甘心。

    几年以来的相处点滴,多少的欢笑记忆,如今一朝之内放于天平的一端,只求一颗真心平衡。

    昭言在看着我。初始隐藏不住的吃惊和迷惑渐渐从神色间退去,恢复了身为总经理的冷静神情。望着手里包装精美的巧克力礼盒,他在考虑怎样应答。

    我站在他的对面,带着笑容。

    昭言走过来了。走得并不快,步履姿势却很优雅。他这样的青年俊彦,只要在人群前的时候,本来就不会做出什么失去风度的举动。

    我看着他的脚步。三步,两步,一步,停住。他站在我的面前,微笑了。

    “小御,这么多年来,这是我最想收到的一份情人节礼物。”

    我呆呆的望着他和煦如暖阳的笑容。

    告白之后的结局想过千万种,那唯一幸福的可能性,我却是始终不敢奢望。莫非我这辈子向来奇缺的运气全都挪用到感情场上了吗?

    昭言伸臂抱住了我,带着微笑,向周围围观的公司职员宣布“小御,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最爱的人。”

    人群中爆发了阵阵欢呼,恭喜之声不绝于耳。

    望着周围簇拥的笑脸,手里牵着昭言的手,接受着大家的祝福,我的心声福得快要融化了。

    从没有期待过这么好的结局,这简直是做梦才能遇到的大团圆——

    咦,我在人群中看到了什么?为什么昭言的父亲,方恒集团的总裁也会亲自驾临这员工餐厅,还混在那么多人里面恭喜道贺?他不是嫌我高攀了他儿子为友,向来对我不假辞色的吗?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一阵心慌。难道我真的是在做梦?

    “叮_”

    剌耳的闹钟声响彻整个房间。我反射性的按掉了开关。

    费力的睁开眼睛,头顶是被水渍浸黄的天花板,身不是硬梆梆的木板床。闹钟安静的待在床头,指标正正指向八点。

    原来我果然在做梦。

    回忆起那个荒诞不经的美梦,我哭笑不得。

    说它荒诞不经,其实也是夸大了。至少梦的前面一半完全是当日白天的情景再现。只可惜方大公子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过来之后不是抱住我,而是狠狠一拳揍在我的脸上。记得他对我的最后一句话是“我方昭言后悔认识你。”

    没想到入了梦境,真实影像居然被扭曲成这样。如果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么人的潜意识也当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我从凹陷得能摸到钢丝的床垫上爬起来,拉开厚重的窗帘。明媚的光线立刻涌进来,照亮了阴暗的房间。

    真是个好天气。

    隔着一道围墙,外面就是街道。今天是周一,不时可以看见几个小学生背着书包打闹着上学去。望着那些小小的嬉闹着的身影,又抬起头来看着明朗颜色的天空,心情突然好些了。

    被方恒除名了怎么样?银行帐户被莫名其妙的冻结调查了又怎么样?被整个金融投资界封杀了又怎么样?我何御还不是顶着同一片湛蓝的天空活得好好的?

    现代司法制度下,所谓惩戒终究有个限度。大户豪门的报复也不过如此,老套得很。

    虽然我根本不觉得我做错了什么。

    接近九点的时候,大街上熙来攘往,众多的上班族提着公事包行色匆匆。我靠在窗前看了好久,转身拿起床头每日扰我清梦的闹钟丢下楼去,心满意足。

    打扮整齐,用身上仅剩的最后一点钱付了这几日的房租,在旅店老板娘不舍的目光中提着休闲外套潇洒离去。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

    唉,只是现在肚子好饿。

    街上人流汹涌,往来脚步匆忙,独我步调悠悠。

    倒不是我心境悠闲,是饿得走不动。

    说来惭愧,年方二十出头、最年轻力壮的时候,只少吃了一顿饭就饿到前胸贴后背,路过糕饼店的时候恨不得冲进去打劫。

    刚才街角风起,半空中飘飘荡荡飞过来几张报纸,我顺手接了,展开一看,二月十五日,竟然是今天刚刚出炉的新鲜货。看来我的运气还没有背到太平洋去。

    随便翻翻,八卦新闻的头条居然不是意想中的“情人节绋闻惊异再起,方恒大公子被同性好友告白”云云。不仅头条不是,翻遍了全版,连中缝的小小方格里都没有提到半个字。

    愣了半天,突然恍然。想必是方恒财大势大,把事件硬生生压了下去。

    自始至终,整件事犹如风过水无痕,静悄悄再无半点涟漪。

    只可怜一个大好青年被扫地出门,大街上平白多了见到钢筋都想吞的饿鬼一只。

    预期落空,心里也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失望,说不清楚什么感觉。

    我盯着八卦头版发呆。

    “与fa 共度浪漫情人节,季天王所到之处狂潮飙起,十余歌迷激动至昏厌。”

    新闻所配的照片上,当今歌坛声名最盛的天王巨星季风手拿麦克风站在舞台中央,正对着镜头露出千万伏特电波的迷人微笑。台下一片人头钻动,萤光棒四处乱舞,巨星魅力果然无可抵挡。

    明星,明星。

    只要小有名气,就不愁吃穿的行业。在香港这个追星风气异常狂热的地方,一旦成名,就算某天被公司封杀,只要有fa 记得这张脸,再怎么不济也不至于沦落街头。

    更不用提季风这种红到发紫的巨星,他上一张专辑的报酬就够我这种升斗小民奋斗三世。

    唉,算了。毕竟季风也是我的偶像,他每次专辑的白金销量中也少不了我贡献的一份。

    捂住叫嚣的肚皮,我在街上漫无边际的乱走,只希望能撞见一两个招收短工的地方,也好解决我的燃眉之急。

    从上午转到下午,从最繁华的大街转到小巷——没有,还是没有。

    寻寻觅觅中,一个白天,就这么徒劳无功的过去了。

    夜幕降临了。

    五彩的霓虹光线照亮了天空,五光十色的灯影下人影幢幢,这个世界变得光怪陆离,凭添风情万种。

    都市的夜景,总是比白天看起来迷人得多。

    我坐在街道的小公园里,背靠着扶手长椅,望着远处大街上一群群的男女簇拥着进出于各种pub、咖啡屋,提着各式包装袋从商场门口满足的离开。

    昨天晚上还在pub里一起笑闹的朋友们,今天不约而同的不接电话,关掉手机,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毕竟要在这个世界上打拼,谁都不容易。

    只是目光久久的驻留在灯光闪耀的地方,心却从来没有如此寒冷过。

    到了夜里两三点钟的时候,大街上的人渐渐稀少了。商场的明亮灯光也熄灭了,只剩下巨大的探照灯投下的各色光晕,在黑夜中勾勒出建筑群的轮廓。

    很冷,冻得睡不着。我站起来,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

    沿途的玻璃橱窗映出我的影子。

    瘦削的身材,修长的腿形,再配上这张称得上相当不错的脸,走在大街上的回头率从来不低。这大概是我这辈子最自傲的几点之一了。

    至于值得骄傲的其他地方本来也不少,比如说学生时代傲人的成绩履历,再比如说进公司一年就取得的长红业绩。

    只不过其他这些原来让我很骄傲很自豪的东西,现在看起来,全都是狗屁。

    我对自己的影子笑了笑,然后视线突然被橱窗旁的大幅广告海报吸引了过去。

    黑色风衣的男子悠闲侧靠在栏杆上,琥珀色的眼睛凝望着远处,风吹起的浅褐色头发随意的飘扬着,不经意的显露出自然而然的男子魅力。

    “自然本质。”这就是季风最新代言的versace服饰广告的系列主题之一,也是这个系列里公认拍得最好的一张。

    近距离的望着那张真人大小的海报,高解晰度的镜头完全再现了拍摄的瞬间,季风的神情间,眼睛里,满足属于明星的挥洒光芒。

    就在刹那问,心里突然抽动了一下。

    明知道不可能,却仍然忍不住的幻想着,如果在镜头前展露自信微笑的是我

    身体无意识的贴过去,头靠在橱窗上,手指抚摸着平面纸张上的人影。

    同样是男人,同样是二十多岁的年纪,为什么这个世界上的人会如此的天差地别一道刺目的白光突然闪过,耳边传来喀喳一声,我的动作被人瞬间定格。

    是谁这么无聊,半夜三更跑到大街上偷拍良家少男?

    连日来累计的怨气突然爆发出来,我迅雷不及掩耳的转过身去,愤怒的目光在一秒之内锁定肇事者——或许只用了千分之一秒,因为肇事者实在非常醒目。

    带着墨镜的年轻男人长腿倚在敞篷跑车的车门前,对着手里的数位相机端详了很久之后,抬起头来,居然对我微笑“boy,很棒的p0se。”

    我差点晕厥过去。似乎在很久之前,就已经过了被人称作boy的年纪了。

    我沈着脸走过去“把照片删了。”

    路灯映亮彼此面孔的时候,男人轻轻吹了声口哨。虽然墨镜遮住了后面的眼睛,但那道目光似乎可以穿透一切有机物质,直达我的脸部表皮。

    直觉告诉我,这个男人动机不纯。

    我的眼睛里写得满满都是警惕二字,男人的神情似乎有些诧异“你不认识我?”

    我老实不客气的反问“我为什么要认识你?”

    男人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笑起来。说实话,他笑起来的时候声音很具磁性,相当的好听。

    :“这样吧。”他随手将遮住大半面孔的墨镜摘下,迎风晃了晃略长的头发,微笑的向我的方向注视过来“现在呢?”

    “”我眨眨眼睛,看看跟前那张俊挺的面孔,又忍不住回头看那张海报。

    浅褐色的头发,微微上扬的嘴角,和海报中完全相同的外形轮廓

    “天底下没有第二个人比我长得更像他。”男人向我的方向伸出手,琥珀色的眼睛中满是促狭的微笑“季风。如假包换。”

    上帝。我的偶像。

    我有点僵硬的握住他的手。“何御。”

    季风对着照片又看了几眼,然后上下仔细的打量了我一番,最后很满意的点点头。被报纸评论为电压过万伏特的迷人笑容就在我面前绽开,他轻松的问“boy,想不想进演艺圈?”

    “”偶像光圈的无形压迫之下,我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小脑已经指挥身体服从偶像的要求,自动点头。

    “很好。”季风满意的笑了“那我们现在就走吧,我会跟你谈详细情况。”

    坐进他的法拉利跑车的时候,我还在发呆。

    上帝,这一定是梦,比昨晚那个更加荒诞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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