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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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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在韩霄成亲当天逃跑的男子,终于有人先熬不住地回来了。

    朱追阔不仅回来了,并且还“买一送一”地带回一名食客。还奇怪得很,拎了人家的衣领进大门,不理会那名十七、八岁女子的拳打脚踢;她已被拎得一张秀丽脸蛋青绿一片,恨不得杀人放火以宣泄怒气。

    最好是赏这大个子两记拳头,再踹一脚滚入黄河永远浮不上来!小女子范小余才在心中恶劣地祈祷着,可就奇了,那大个子当真吃了一记猛拳退了三、四步远,跌在地上还让大地为之震动。幸好他已放下她,否则她也会跟着跌疼。

    不过,被这么一吓,她居然忘了逃,甚至想替这个大呆瓜出气,于是转身面对出手者,没看清楚就一阵大叫:“喂!哪里来的野蛮人,怎么胡乱揍人呀?即使他是故意上门让你揍,你也该先知会人家一声嘛”声音愈说愈小,眼睛愈瞪愈大,直到她呆住无法说出任何话。

    哇!他他他不是武林中盛传的不败高手韩霄吗?

    朱追阔站了起来,一脸憨笑以博取老大的心软;他早知道会吃排头的,一拳还算客气了。

    “大哥,新婚愉快,小弟迟来的恭贺仍是诚意万千。”他拱手,小心打量大哥平静不见波纹的表情。就不知这个亲,他大哥可曾结得愉快?

    矮霄没什么理会,反倒好奇地扫了眼原本在他面前叫嚣,如今正一步一步退向大门而去的女子。

    这倒提醒了朱追阔,他跳起来大吼:“别想逃,女偷儿!”人随声到,让小佳人恰巧跌入他怀中,无处可去。

    “放开我!青天白日强抢民女,这里是京师,天子脚下,你胆敢目无王法!”

    范小余弹开二十步远,人小声势不小地大吼回去。

    朱追阔长手一伸,她立即又跌回他怀中,如同跌入无边大海中,怎么也挣不脱,宣告她“溺毙”的讯息。

    “你才是没有王法!偷仔。”他的声音夹了些平日没有的温柔。与韩霄互自扬眉交换了眼神;韩霄笑了,双臂环胸,静看好戏。

    被左一声,右一声叫小偷的俏女娃,在挣扎中气急败坏地由袖袋里掏出一只血玉雕成的环佩:“还你,还你!人家早就要还你了,是你死皮赖脸又塞到人家袖袋中!你再叫我小偷,我就与你拼了!”

    拼吧!能拼得过的话岂会被挟持三天,逃也逃不掉?千不该万不该,偷了银子也就算了,偏是偷到人家“据说”是传家之宝的东西,并且是“据说”传给长媳的,教她沾上手之后,威胁人不成,反被咬定是人家未来的媳妇!天晓得,她连他叫什么鬼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才要将玉佩脱手丢开,再一次的不成功,又被朱追阔拿来挂在她颈子上。

    “你休想丢开。”他低声在她身边呢喃,才抬头笑开了大嘴:“大哥,这是我今年内定会娶进门的妻子,她叫范小余,听说是一一一十年前叱吒一时的“神偷”范来春的孙女儿呢!”

    “喔。”韩霄抬起一边眉毛。

    范小余对他们眼眉间的笑弄意味感到羞愤交加,又冲口叫了:“我要是会嫁他我就不姓范!惫有,我爷爷是很厉害的,我也是!但因为我初出江湖,经验不足才会失手,要不是我武功稍为不济,岂会”她的声音会中止的原因是看到在场的二名男士居然迳自聊起天来了!而她如同一只吊在朱追阔手上的麻雀气得她用力伸手扳下朱追阔的头:“认真听我说完!等我闯江湖到经验丰富时,我会变得比你厉害,到时我一定会找你单挑,你记住!”

    “你不会有机会的。”朱追阔状似随便说说,事实上他要是会任自己未来的妻子去沾江湖的大染缸才有鬼。

    “大哥,如果您老气消了,不介意替咱们引见一下嫂子吧?”那是说,如果韩霄的手已经“不痒”了的话。

    矮霄双手合拳,将指节弄得咋咋作响,最后唇边扬上一抹笑:“一同来吧。”

    朱追阔挟着范小余,快步跟随在结拜大哥身后。

    要不是自己正被牢牢抓着,范小余还当自己是隐形人呢!别人是知道她的来历了,而眼前这个高大粗犷得像外族蛮夷的男子居然没引见他人给她?太过分了?就算是俘虏也有资格知道匪头是何方神圣吧?她是肯定走在前方的是江湖上的怪人高手韩霄,因为多年以前曾经偷瞧过一眼,这种男人是教人忘不掉的,不光是容貌,而是那种集天下孤绝于一生的气势,少有人能那般浓烈。但,挟住她的大个子到底是谁呀?既然人家不愿讲,她只好努力回想一个月前“出山”时,爷爷给的江湖近讯中有无这么一号人物,叫韩霄为大哥的人哎呀!她知道了!

    他是朱追阔,一个胡汉混血儿,八年前踏入江湖时功夫奇特,专找高手挑战,赢了就算了,输了便消失一、二个月,再回头挑战,非要战胜不可,而功夫便愈来愈强,许多人便传说他身上带有绝世秘笈,每当功夫不如人时,就死命钻研高招;到后来,他反倒成为野心份子扑杀的对象。最惨的地步是全身中刀七十九处,浴血成河,却仍死撑一口气将当年功力极强的“黄河十三英”杀个片甲不留,才气若游丝地倒下。而朱追阔的盛名在此役中传开,原本依照惯例,武林多事无聊者都会替人取蚌外号,起先替朱追阔取了个“狂侠客”结果人家朱追阔并不领情,将最先出声唤他的人丢到墙上黏着好“面壁思过”以表示他的厌恶。不狂、不侠,亦不是客,何来“狂侠客”之说?那是当年他老兄的论调。后来又有人自作聪明替他改了名,一一都被打在地上休媳,江湖人终于知道这朱老大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朱追阔就是朱追阔,没有第二个名字。

    这个典故曾是她的床边故事。老爷爷最喜欢说江湖上怪人的事了,事贸上,怪人当真不少,眼前两个都是异类,怪到武林人想替他们武功排名次都不能,因为测不出他们功力有多深;也没胆多事去找他们俩“测。”

    于是范小余安慰自己,被捉也是正常,她遇到了怪人高手,并不是她偷功不济,辱没了范家列祖列宗。

    这会儿她倒是不急着逃了。刚才又叫又吵,耳朵可没有闲着,韩霄有新婚妻子?这是何等大事呀?连苏州第一美人叶飘香那种倾城之姿都不肯多看一眼的男人,眼光只怕是长在月亮上的,凡间女子如何入他眼?这种男人当真娶妻了,就是一件大消息,适逢其会,她可以一探新娘娇容,多棒呀!以后在江湖上行走,就会很风光了。

    范小余吊在朱追阔手臂上,陶醉地幻想着哇!哇!哇!

    这三个以惊叹号为注脚的“哇”字,倘无法形容完范小余心中的震撼!而且,在此刻看过云净初一个时辰后,依然无法回神!如果她要是一株牡丹,恐怕会立即惭愧地垂下高傲身段,早早化为春泥,免得丢人现眼吧?

    此刻,两名男子在练功房吐纳打坐,切磋武艺什么的;而范小余便挑开门锁,又跑来凌霄浣看着大美人发呆。

    那朱追阔当真是将人给瞧扁了,欺人太甚,居然认为小小一道“千巧锁”可以关住她?她连“作案工具”都不必,拿下一根发簪,一下子就搞定。当她是三脚猫呀?武功她不敢自夸,偷功则是无人可比哩。啧!

    “云姊姊,你目不能视,平日能作什么消遣呢?”范小余虽然可惜她失明,但因人各有命,有失必有得,无须太过说悲记愁,因此她的问话并没有忌讳与刻意的小心。

    云净初托住香腮,午膳过后,她一直坐在窗口让春风与细雨逸入,没有刻意去做些什么,有客人来,好;没有人来,也行。因为失明,她更能体会天地万物,节气转换的神奇,常是凝神以全身感官去领受。

    “你们目能视,当是认为我定有不便。可,打我解事以来,日子便是这般了。

    遗憾难免,但失明人也有失明人过日子的方式,抚琴、吹笛、听人诵诗、闻鸟啾啼多着呢!”

    “难怪你身上有难以一见的安定闲雅特质。因为你知足与容易感恩,并且珍惜自己尚有的。”范小余倾近她,声音转小:“那韩老大还真是配不上你。”韩霄太沧桑、太世故、太冷漠,即使有情,也会激烈到伤人的地步。

    “范姑娘,别这么说,他娶我才是委屈了。”为什么许多人都这么说呢?在他们眼中,韩霄为何不好?

    范小余住了嘴,明白自己多事僭越了。人家夫妻如何,干她底事?既使有不平也该藏在心底。

    “你好美,美到让人生怕你会受伤害。”

    云净初摇头:“在事情未发生时,又怎能断言我会承受不住?”会让她无法承受的,只怕是韩霄对她产生厌倦的那一天吧?再度轻摇螓苜,摆开扰人的思绪道:“范姑娘想必是才貌兼备,才会令追阔动心吧?”

    呀!差点忘了,她原本准备逃亡的,但此刻有状可告,岂有不告的道理!吃午膳时因为朱追阔以手劲威胁她,让她无法畅所欲言,此刻她偏要说个过瘾。

    “动心?动他个大头鬼!我是教他给掳来的!凭什么我‘不小心’拿了他的玉佩,就得当他的妻子?那如果今天他的玉佩是教一个乞丐捡了去,那他是否也要娶个乞丐回家?我好不容易才学成下山,当然要闯出一个局面才不枉我爷爷调教我十七年,对不对,云姊姊?至于才貌问题,原本我是自认不差啦,但那些‘不差’在见到你之后就“差差”了,所以此刻我根本是一无可取,因此你更要相信,那个朱追阔根本有问题。”痛快叫完之后,虽然有点口渴,但过瘾极了!

    “喝茶吗?”

    一杯茶水递了过来,好体贴哦!

    “多谢!我正渴呢!”咕噜一灌到底。

    直到看到递茶人正是那个阴魂不散的大蛮夷后,她才一口水喷了出来;要不是韩霄抱妻子闪得快,云净初铁定逃不过茶水的射程。

    “你要死啦!站在人家身后算什么君子!”范小余大吼。朱追阔又将她“吊”回手臂上:“我看上你。”

    咦!表白呢!她一楞一楞的,脸蛋也渐渐红了。

    “嗯?”

    “所以我承认自己眼光果然有问题。”

    不待小佳人回神哇哇大叫大吼!朱追阔扬着笑声扛佳人而去也韩霄将妻子抱向卧房,放她坐在拱形窗口前的躺椅上,转身拿了件披风为她添上。然后搂她靠在怀中,共同听雨。

    “我想再过数日,霁会回来。”

    “表哥?那他会带回表嫂吧?”她天真地问,至今依然深深认为韩霁逃婚是为了一名女子。

    矮霄淡笑,一手贴在她颊上轻抚。

    她感觉到他的笑,不明白地问:“怎么了?”

    “或许。”

    他的回答令人摸不清头绪,她抬手覆于他手背上。

    “什么?”

    矮霄气息拂于她耳鬓:“他会回来,也许也会带回一名佳人,但那并非我们的重点。”他声音更为低沉:“我们可以离去了,净初,希望这对你而言会是个好消息。”

    她震动了下,忧虑占据了心头,没有说出任何抗拒的话。他总有一天会认知到带地出去是件丢人的事:当他意会到时,恐怕是她破碎的自尊换来的吧?

    “金丝雀之所以养在牢笼中,是因为它自知虽失去自由,但得到安全。它是没有与天对抗的能力的。”

    “别再说出会令我不悦的话。”他搂紧她以示怒气,他气她总放任悲观去接管一切,凡事皆往最坏的方向去想。他会让她改掉的,当她踏出这座“安全”的牢笼之后。

    这宅子弥漫了太多伤心,发生过太多教人遗憾的事,无须他再来添一笔。

    矮霄看着妻子沉静的面孔,心下一阵阵痛楚。她的青春年华不能因失明而失去该有的光采。他也不要三从四德的教条束缚住她的心。

    她已太习惯隐藏自己,一味地关注他人,而不去在意自己的需求,在成亲之后,她更像个“好妻子”以他为天,不吵、不闹,在意见相左时,吞忍退让。

    他的确是固执又死硬的男人,但并不代表他是那种专制到不允许妻子发言的男子。他希望她能有自己的信念,不要以迎合他人为先,置自己理念于无所谓。

    她何时才能明白呢?

    遍后的第一次风暴,来自他们成亲的第二十天,那日,雨一直没停过,由夜里下到晌午,风势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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