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德斯玩侦察却是玩上瘾了,每天他都单身一人跑到拜索因军队的营地附近,一来详细绘下战场上的地图,一来观察对方的军力和后勤调配,其中还发生了不下于十场的遭遇战。
拜索因军队对于这个孤狼也是深恶痛绝,虽然知道对方人数不多,但人数派得太多,对方必然远远的发现逃走,人数派得少那狡猾的家伙似乎战力不俗。几天下来,被兰德斯干掉的游骑兵不下四十人。
这会儿,兰德斯正坐在丘陵顶部,嚼着肉干就着果汁,靠着一丛灌木很惬意的望着远处的王国军营地。
“来了”兰德斯突然兴奋起来,他拿出羊皮卷,在其上唰唰唰写下一行字。
“4号,下午三点,后勤车队第145次抵达。”
这些天,兰德斯重点在意的是对方后勤队的某些习惯,比如他们到达的时间,选择的路途。洛森郡的主要地形就是半沙化的平原,本来后勤队可以有很多条途径可以到达目的地,但也许是生物的本能,他们总习惯于没遇到危险便选择同一条道路来回。
兰德斯在地图上再次绘下了后勤队出现的方向,经过的路途。这第145次运输,选择的道路果然和之前仍是一样的。
“看起来,这种惯性已经根深蒂固了,嘿嘿不知道对方的攻城器械什么时候运来。若是赶得及,就有好戏看了。”
千里镜视野一转,兰德斯突然发现,一组二十人的沙漠骑兵正在散开来向这边走来,看那架势,就是在搜索自己。
兰德斯心里暗笑,他收拾好身边的杂物,將魔法口袋向身后一背,也不拿武器,就这样空着手迎着对方潜去。
那些沙漠骑兵显然非常小心,可见兰德斯给他们造成的麻烦有多大,十分钟过后,这伙骑兵只走出不到五百米远,搜索得极为仔细。
猝然间,草丛中微微一动,什么东西发出沙沙的碎响声,引起了游骑兵们的注意,他们马上拨出马刀,少数游骑兵甚至还带着一捆投枪,此时也已然交到左手,右手举着一枝投枪高举过头,紧盯着草丛。
单峰驼踩过草丛,只见其中猛然蹿出来一个黑影,早已严阵以待的骆驼骑兵马上抡起马刀,只一刀便將那黑影从中斩为两段。
“该死,是只草原狐。”那骑兵抱怨道“咦,等一下,它的尾部似乎有伤口!”
这名骆驼骑兵虽然反应很快,但仍然是晚了一步,就在骑兵们被这头小狐狸吸引注意时,另一头更凶猛的猎手就在附近了。
兰德斯无声无息的从另一个方向站了起来,手一扬,便是一把磨利的铜币甩出。
之前灵机一动用鸟笼做成的小球让兰德斯尝到了甜头,此时,他干脆换了一把铜币,將边缘磨薄一些,在神经蔓的激素刺激下以臂力甩出,那高速飞旋的铜币便是可怕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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