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 中午快放学的时候学校里来了两位警官,以涉嫌故意伤害将月凉带去了警局。
这事月凉还真是挺意外的,她想过会报警,但那只是法治社会下的正常思维。
她分析过,刘健是不会傻到真的去报警的。
第一,是他先想要去强她的。
第二,即便是他知道月凉拿不出证据,而他的伤害却事实俱在,但她却是他的摇钱树,确切的说是要钱树。
月凉也不傻,刘健赌博喝酒哪里来的钱?他又没有工作,光靠那两亩地一年的收入还不够他在赌桌上一次的挥霍。
这钱除了她的生活费她想不出别的来路。
这些年刘健越来越大胆,给她的越来越少,到现在已经一年多,别说生活费了,干脆半年一次的学费他都不给她教了。
傅言豪每个月给她多少她从来不知道,但肯定悉数落入了刘健的腰包。
他的伤害已经构成,再把这事捅出去,以后他拿什么赌?
再说,这事要是闹大傅言豪脸上能有光?
刘健又不傻,傅言豪是他能惹得起的人?
最后他肯定会落个得不偿失的下场。
他聪明的话这事应该私下和傅家人接触,就算是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傅言豪也亏待不了他。
可现在,难道她猜错了?
坐在警局的审讯厅里月凉琢磨着这事。
“就这个小姑娘?”
两名警官入座,一男一女。
男的年龄长些,抱着个水杯,女的也就二十多岁,长相清秀。
女警官闻言点点头。
“就是她。”
“年龄不大,下手挺狠。”
男警官这话听不出是什么意思。
女警官的脸色一红,没有说话,低头准备做笔录了。
“姓名?”
“……”
月凉不答。
“姓名!”
“……”
“嘶……这孩子!问你话呢,叫什么名字!”
男警官不耐烦了。
这事本就不是什么大案,嫌疑人还是个学生,未成年,也判不了刑,他本来想走个过场,做个笔录,然后让双方私了这事就过去了。
所以也没有多大的耐心,没成想一开头就被气到了。
这时候月凉才慢悠悠的开口:“我是未成年人!”
“根据华夏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亲亲小主人你可以选择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这是美人在她进入审讯室的时候就提醒她的。
相信那两名警官也听得懂。
这事月凉也明白,她就无权无势一个高中生,刘健如果执意要告,她还真麻烦,借助傅言豪的名头脱身她虽然不甘,但无疑是最好、最快、最有效的办法。
男警官一愣,笑了。
“那你说说你父母的联系方式,叫来你的监护人。”
单就态度来说这两个警官算是好的了,并没有外界传言的审讯多么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