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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兵凶战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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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作为辽国四军大王,自然对宋人的积弱了如指掌。

    也因此,他布了这个很随意的阵势。在他看来那霸州的莫敢当虽然也不失为一员勇将,奈何手底下便只有八百军士三百战马,怎么都不够自己塞牙缝的。这也是他托大的资本。况且,四军大王萧干的注意力全然不在霸州,对于这种随手就能取来的所谓重地他根本不在乎,他在乎的是他按兵不动能带来的巨大威慑力,在乎的是大宋天子是否能接受宋辽再次议和,在乎的是大辽平定金人叛乱的进程,在乎的是中京大定府能不能夺回来。

    萧干的大帐内,这个辽国重臣,已经很久都没有休息过了。

    林冲没有妇人之仁,面对战争,他只会算计大宋能得到多少好处。这样的转变在这些日子他苦心研究大宋周边各国的时候悄然而来并且深入自心,他已经钻到牛角尖。有时候抽身出来他也觉得不可思议,但他依旧还是这么做了。这些日子以来,林冲已经深深地融入了大宋朝,即便这个国家有着诸多的弊端,但儿不嫌母丑,他只想大宋朝更强大,不去走那屈辱的老路。

    中军帐前,莫敢当的八百军士全数换了骁骑营的马匹,都是百里挑一的。普通的长杆铁枪也换成了骁骑营的点钢枪。莫敢当没有虎符,但这些军士有令无不从。自从跟着莫敢当以来,这些军士便从来没被莫敢当抛弃过,当初从辽军铁蹄下能逃出生天,也是莫敢当带着他们杀出来的一条血路,如果紧跟着大队人马后撤,恐怕这剩下的八百人活不到二百。

    一千二百人的标准队列编制,从梁山大营过来的冒牌骁骑营军士们被编入莫敢当的队伍里,作为第一次杀敌的见证者。一千二百碗烈酒被同时一口干了,人人都不作声,但人人都是一脸的杀气。

    林冲自家人明白自家事,就三千军士的家底,不得不小心谨慎慢慢培养,一次性的全部投入进去,肯定死伤者重。莫敢当的部众因长期跟西夏人作战,都是训练有素的老兵,骁骑营的军士们能跟着这帮老兵打一回仗,胜过自己摸索半年的。

    林冲穿起了自己的紫金豹头甲,手持透骨枪,得胜钩上挂着七石的虎筋弦弓,胯下是一头普通黑马。紫金豹头甲的头盔上原本绰着的红缨抹上了荧粉,黑夜里显得分外抢眼。

    没有用粗布包裹马蹄,没有分成大范围疏散阵形,甚至没有拿威力强劲的蹶张弩,就这么一千二百轻骑,手持点钢枪,臂上套着木制胎骨外蒙皮革的青兽盾,直奔萧干的大营。每匹马都披挂轻质皮革,每个人只领了林冲的一句话:“跟着我,闻金即撤。”

    莫敢当跟在林冲身后,他不明白这个林指挥使到底懂不懂打仗的诀窍。虽然刘唐带着剩下的千六骁骑营将士负责接应,可就依照这样的队形掩杀过去,便只有辽人才会,大宋骑兵宝贵,辽人的箭矢犀利箭法出众,这样打下去还不损失一半以上的兵力?要知道,宋军一向都是人多打人少还打不过,此刻这边就一千二百骑兵,对方便只中军一营就有三千人!莫非这位林大人在学那武经总要上的兵之情贵速,乘人不及也?恐怕不是吧,辽人凶悍,恐难奏效

    不过这莫敢当也是不怕死的主,眼见林冲一门心思的想要杀敌,他也不甘其后,紧紧的跟着那个发着荧光的红缨,决心就算拼了这条命,也要护得这个有着天大权柄的指挥使周全。毕竟,大宋朝的高官们,能像林指挥使这样亲自冲锋陷阵的,此刻可是一个都无。

    快马绝尘,狂飙而去,一路上射杀了三拨巡夜辽人,等到距离辽人两千步外,远远的看见那一片篝火的时候,辽营里的人才察觉。一时间整个营盘更加灯火通明,从营帐内出来不少衣甲整齐的军士去寻马,果然夜不解甲的彪悍之师。战鼓声咚咚响起,高地上的两个辽人大营便也行动起来,有哨兵竟然径直扑下预备拦截骁骑营。

    慌里慌张的辽人从未想过宋军竟然敢径直过来踹营,但勉强整合到一处的二百多辽人依旧依托拒马之后弓箭上弦。辽人凶悍,不喜用弩,多为麻背弓,射距八十步。作为一支以进攻态势为主的军队,他们觉得麻背弓已经完全够用。

    一百二十步,林冲手里的虎筋弦弓声响,迎面辽营三人面门中箭应声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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