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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喜欢一个人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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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的凉风,清爽怡人。然而空气之中仿佛总有着淡淡的悲伤。jamay一个人走在a市的街头,陌生又熟悉。她记得很多年前,自已也是那个有梦有理想的少年。然而多少年过去,那曾经的偏执,最终还是被这个犀利的社会磨平。而她也更加懂得,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就要不择手段地去争取。

    只是现在的她开始变得迷茫起来。不择手段地去争取,那真的是对的吗。

    她低着头,双手插在衣袋里停了下来。依稀记得半个月前,肖南歌离开的那天,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雨,雨水透过透明的玻璃窗,向里面的她和沈言传达着某种悲伤。

    她说:“沈言,我们不是说好的吗,你许我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之后我就会走得远远的。”

    沈言双眼血红,看着她一言不发。

    就在她以为,她真的可以拥有那一个月,并且坚信一个月足以让沈言爱上自己的时候,这个还只是二十一岁的大男孩,用一种近乎绝望的勇气向她说着不字。

    沈言后退几步,转过身,一拳砸在了玻璃写字台上。那张写字台很厚,沈言一拳又一拳猛烈地砸。她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傻了,等她回过神来想去劝阻他的时候,沈言好看的双手早就已经血肉模糊。

    “沈言你做什么,你是个画家,你不要你的手了吗?”她试图去阻止几近发狂的沈言。

    可沈言以把推开她,力气极大,他狠狠地瞪着她,冷酷地笑。“你不是说我欠你的吗,你不是说我该把你从前给我的都还你吗,我把这双手还给你,我把我曾经的画家梦还给你,这总可以了吧。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嗯?”沈言的声音吓得她号啕大哭起来。

    沈言不理她,走进卫生间。云台上的玻璃镜子在下一刻粉碎落地,一片片的玻璃碎渣从卫生间溅到了客厅。沈言像是疯了似的用自己的拳头把所有屋子里的玻璃都砸了个稀巴烂。他血红的双眸却溢出幸福来。

    jamay在那一刻才终于明白,那个女孩在他心里的意义究竟是什么。那是比自己的双手还重要的东西,那是比他的梦想更为珍贵的东西。在沈言眼里心里,永远都只有一个肖南歌而已。可是她有多么不甘心,为什么在他最失落最无助最彷徨的时候守在他身边的人是自己,可他爱的想的,却偏偏永远都是肖南歌。

    jamay嫉妒,她嫉妒南歌有亲人,有朋友,甚至还得到沈言这样毫无保留的爱。她恨,为什么肖南歌可以得到全世界,而她却被自己唯一的父亲放逐国外,十多年来不闻不问。

    可是直到她说她认输的时候,沈言才说:“jamay,我什么都没有,除了南歌我什么都没有。她是我的唯一,任何人都不能把她从我心里切割出去。”

    可是jamay不懂,明明,现在的沈言什么都不缺,金钱,名利,地位,他拥有所有同龄人都该羡慕的资本,可是他却告诉她,除了肖南歌他什么都没有。

    冷风吹过jamay的发丝,她全身开始发颤。直到现在她才知道,原来爱情,真的是不分先来后到的,就算认识了一生,没有感情就是没有感情。但是如果感情一来,认识一刻也觉得像是一辈子那么久了。

    凌晨一点的时候,南歌窝在客厅里的沙发上。漆黑的夜色中,她望着外面偶尔透进来的光亮怔怔出神。

    这是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苏苏爱gent,爱得这样苦,几乎连说出来的机会都没有。怎么说得出口呢,自己爱着的那个人,是自己好朋友的男朋友,并且又是好朋友孩子的父亲。但凡有一些理智的人,都不会轻易说出口的。要不是今天jamay抖了出来,南歌相信苏苏会把这份爱藏在心里—辈子,不让任何人知道的。

    她忽然开始怀疑,她跟沈言之间的感情,究竟算不算是爱呢。如果是爱,怎么会没有那种刻骨铭心,怎么在想到他的时候,更多的只有苦涩和无奈,如果不是爱,又为什么他会像她生命里不可分割的那一部分,无法抹掉,无法南歌拿出手机,从电话薄里翻出沈言的号码,她看了看时间,又放下。头枕在自己的双臂间,心里堵了一口气怎么都顺不下去。现在的她,就连自己都看不穿自己,心里的想法,混混沌沌,找不到边际,也看不到前方的路。

    这一段感情,究竟是以什么为始,又会以什么为终呢。

    就在南歌迷迷糊糊地睡过去的时候,电话忽然震动起来。她在瞬间被惊醒,手机花白的屏幕上,沈言两个字霍然映入眼底。

    南歌心里怦怦直跳,难道真的有所谓的心灵感应不成吗?为什么当她没有勇气打过去的时候,他就打过来了呢。

    她停顿了两秒,深呼吸,然后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没有声音,很静,跟她这里一样安静。

    “沈言?”南歌试着叫了他一声。那边终于有了反应。沈言轻轻地应了一声,情绪似乎有些低落,南歌慢慢将眼睛闭了起来。

    “沈言,我想见你。”她轻轻地说着,嘴唇一上一下,眸光渐渐暗淡下来。

    那边又沉默下来,片刻之后,沈言才说:“好,等我三个小时。”

    南歌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挂掉电话的了,她只记得自己听到沈言说的最后一句话之后,就扔了手机混混沌沌地睡去。她是真的困了,刚才那些话,像是梦境,又像是真实,但无论如何,这都是此时此刻南歌心里最真实的写照。

    她想见沈言,现在。在这个让她有些失落的夜里。

    早晨五点半的时候,晨曦慢慢照在南歌身上。她僵硬地动了动自己蜷缩在一起一夜的身体,试着清醒。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不重不轻的敲门声忽然响起。

    南歌皱了皱眉,这么早,会是谁来扰人清梦?她活动了一下筋骨。

    开门的时候,她看到一身清爽的沈言站在门口,瞳孔猛地放大。南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不是应该在g市的吗,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还是在清晨五点左右的时候。她忽然想起昨天半夜的时候混沌不清时自己说的话,猛地捂住嘴巴,惊讶地盯着沈言。他怎么就出现在自己面前了呢?

    沈言好笑地看着南歌一脸的奇怪,拿起手里拎着的东西在她眼前晃了晃。

    “你最喜欢吃的脆皮馄饨,还有小笼包,赶快去刷牙洗脸准备吃早餐了。”沈言自顾自地走进厨房,像从前一样替南歌张罗起早餐来。

    南歌自知理亏,半夜三更的对人家说想见人家,所以他来了,她当然也不好赶人,南歌抑郁地瞧着镜子中的自己,披头散发,睡衣最上面的一个口子没有扣,只要稍微一弯身,里面的青光就会乍现。

    一个房子里,一男一女,女的还穿成这样,真是叫人遐想纷纷,就算是南歌自己,也觉得这样的气氛暧昧不明,她叹了一口气,都是她一时糊涂说出来的话,本来,是想跟沈言保持着朋友的距离的,可是现在这样,算不算是故意勾引?

    南歌换了衣服出来的时候,沈言早已经气定神闲地坐在餐桌边边吃自己的那一份早餐了。南歌皱了皱眉,尴尬地再他旁边的位置上坐下吗,她闻了闻馄饨发出来得诱人香味,真的很想她家隔壁的脆皮馄饨,那时她最爱吃的早餐。可是以前她要上班,为了不迟到,每天只要能填饱肚子,不管是饼干还是面包,能吃的就一个劲往嘴里塞,导致她的早餐营养价值直线下降。后来沈言回来了,她倒是过了一段正常的生活,她记得沈言每天都会为她准备营养价值均衡的早餐,只不过自从沈言走后,她又恢复了以前那种半死不活的生存状态。

    南歌偷偷地看了眼沈言,又立刻低下头,她发现现在她想跟沈言说个话都要憋好半天才能说出来。他们这是怎么了,就算不是朋友了,说几句话也不至于让她尴尬成这个样子。

    “你是连碗都一起吃了吗?沈言忽然笑了起来。

    南歌这才发现,自己的脸几乎都已经快贴到里面的汤上了。她的脸立刻就烫了起来,抬头向沈言看去,沈言笑着,可是偏偏南歌还是看出来了他的故作轻松。

    原来他们两个人,现在连说一句话都要开始武装起自己了呢。

    “你不是应该在g市吗?怎么会一大早跑到这里来?”

    沈言看着她笑了起来“不是你说想见我吗,我又不是没有坐过午夜飞机。”

    从g市到a市的航程大概是三个小时左右,所以怪不得那个时侯沈言说,等他三个小时,原来在她说出想见他的时候,他就已经做好了立刻飞回来的决定了。

    “沈言,其实你可以不必这样,你知道,我在情绪低落的时候就爱说混话。”

    沈言忽然放下手里的汤匙,脸上的笑收了起来。

    “那么南歌,你为什么会情绪低落呢,低落到在半夜的时候,会说想见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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