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几个来圆。
天色很暗,乌云密布,不是个好天气,可是街上行人,却是喜形于色,不约而同的奔向同一个地方。
我们随波逐流很快也来到了那个热闹非凡的地方,那个小老头又赶紧回去照看生意去,剩下我和酸菜面面相觑,最后决定留下看会热闹。
匈奴分为南北两部分,南匈奴就是现在的这一支,归顺了汉人,并由当初的曹操分成了五部,至今也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他们虽然汉姓,为汉官,许多人也都在汉人聚集的中原游历,可是骨子里还是地地道道地匈奴人,对于这一点,他们从来不曾遗忘过。
刘曜的婚礼就是显著的例子,那是典型地匈奴人的婚礼。
中间一个巨大地喜帐,新娘子坐在里面,外面燃烧着篝火,亲朋好友还有许多地年轻人团团围坐,唱歌跳舞,喝酒吃肉,通宵达旦的欢乐,这样地情景要一连持续几天,持续的时间越长,说明双方越重视这次婚礼,以后夫妻的日子也会更加红火欢乐。
现在已是晚上,按例新郎是要出来敬酒的。刘曜并不是一身的大红,而是穿着蓝色的长袍,长发披散,越发显得身形高大挺拔。一段时日不见,刘曜面容清瘦了一些,下颌留起了短短的胡须,我想是为了遮住当初的牙印吧,不过这样显得人成熟多了。左耳带着巨大的银耳环,再加上他的身高,显得彪悍而具有威慑力,当日那个洛阳街头的那个白眉大侠,因为相貌奇特而被女人追赶的刘曜,似乎已经越来越远了。
匈奴人生性豪放,不时的有人上前来敬酒,而刘曜也不多言,来者不拒,不一会就喝掉了好几坛酒。
有人连声夸赞刘曜的好酒量,在他们眼中,能喝酒的人就是大英雄,而刘曜本身就是他们心中的英雄,能骑善射,身份高贵,又有天生的好酒量,简直就是天神一样的人物。
“二哥,”一个衣饰华贵的少年笑嘻嘻的过来,他皮肤白皙微胖,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但是对刘曜很亲热又没有架子,天真而热情,很讨人喜欢:“你是怎么练得千杯不醉啊,教教我吧。”
说完还攀住刘曜的胳膊不撒手。
“其实没有什么秘诀。”刘曜眉头轻蹙,看着眼前的少年有些无奈。
“不行,二哥是骗我的,我一定要听。”少年不依的说道。刘曜无奈的抬头望天:“其实秘诀不在我身上,而是在于酒。”此话一出,座间鸦雀无声,尤其是那些年轻人都伸长了耳朵。
“人不醉是因为没有遇到那种不饮自醉的酒啊。”刘曜的声音中带着寂寥和惆怅。
“不知二弟说的是什么酒,我这就叫人弄来。”出声的是一个衣饰过分华丽的男子,一身紫红团花的锦袍,金线织就的各色花纹闪闪发亮,左耳带着一只玲珑造型的黄金嵌红宝石的耳环,前行时甚至能听到细碎的铃声,指上几只金镶玉的戒指,映着火光闪闪发光,这个人真是黄金的活广告,这么恶俗的品味。
他仿佛还觉得这样不够招人讨厌,更是眨着一双小眼睛,满脸虚伪做作的笑容,对这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