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着嘴,没有哭泣的声音,直接奔向外公。两位老人紧紧拥抱,这时姑姥姥哭泣的声音才传出来。
我分到一包葡萄干,长辈们欢聚客厅。小镇入夜后路灯很矮,家家户户关上木门,青砖巷子幽暗曲折,温暖的灯光从门缝流淌出来。我咀嚼着葡萄干,坐父母旁边,随大人兴奋的议论声,昏昏睡去。醒来后,父亲抱着我,我抱着葡萄干,披星光回家。
姑姥姥住了几天,大概一星期后离开。她握住外公的手,说:“下次见面不知道几时。”
外公嘴唇哆嗦,雪白的胡子颤抖,说:“有机会的,下次我们去乌鲁木齐找你们。”
我跳起来喊:“我跟外公一起去找姑姥姥!”
大家轰然大笑,说:“好好好,我们一起去找姑姥姥!”
现在想想,这些笑声,是因为大家觉得不太可能,才下意识发出来的吧。亲人那么远,远到几乎超越了这座小镇每个人的想象。在想象之外的事情,简单纯朴的小镇人只能笑着说,我们一起去。
2
我长大的小镇,在苏北靠海的地方。一条马路横穿镇子,以小学和市集为中心,扩散出为数不多的街道,然后就衔接起一片片田野。
记得田野的深处有条运河,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荡着波浪要去哪里。狭窄的小舟,陈旧的渔船,还有不那么大的货轮,似乎漂泊在童话里,甲板和船篷里居住着我深深向往的水上人家。
电线划分天空,麻雀扑棱棱飞过,全世界蓝得很清脆。
每天放学后,要路过老街走回家。老街匍匐着一条细窄的河,沿岸是些带院子的住户。
河堤起头打了口井,井边拴住一个披头散发的疯子,衣服破破烂烂,都看不出颜色,黑抹抹一团。
据高年级混江湖的同学说,疯子几年前把儿子推落井中,清醒后一天到晚看守着井,不肯走开。结果他就越来越疯,镇里怕他闹事伤人,索性将他拴在那边。
我跟高年级混江湖的同学产生友谊,是因为那包全镇最高级的葡萄干。它的袋子上印着“乌鲁木齐”四个字,仿佛如今的手包印着“PRADA”,简直好比零食界飞来之客。每天掏一把给高年级同学,他们就让我追随身后,在校园里横行霸道。
一天,自以为隐隐成为领袖的我,丧心病狂用火柴去点前排女生的马尾辫,明明没烧到,依然被班主任留堂。回家没有人一起走,独自郁郁而行。
走到老街,精神病依旧半躺在井边。
我懒得理他,直接往前走。突然他坐起来,转头冲着我招招手。
我蓦地汗毛倒竖。
他不停招手,然后指指井里面。我忍不住一步步走过去,好奇地想看看。
快走近了,邻居家和我一起长大的胖文冲来,手中举着棉花糖,疯狂地喊:“不要过去!”
我没过去,被胖文拽住了。他和我一同回家,气喘吁吁地说,幸亏自己去供销社偷棉花糖,回家比较晚,才救我一条小命。
我说什么情况。
他神秘兮兮地告诉我:“老人说,那口是鬼井。往里看,会看到死掉的人。你一看到鬼,他就会脱离这口井,而你替代他,被井困住,直到下一个人来看你。”
我拍拍胸脯,心想,差点儿死在留我堂的班主任手中。
胖文盯着我,说:“还有葡萄干吗?”
3
太玄妙了。
我觉得童年一定是要属于农村的。稻田、河流、村庄的炊烟、金灿灿的油菜花。抓知了、摸田螺、偷鸭子,率领三百条草狗在马路上冲锋。疯子、神棍、村长、叫卖的货郎、赶集的大婶、赤脚被拿着刀的老婆追一条街的大叔……
最美丽的是夏天,不比现在的烤箱模式,全人类塞进锡箔纸高温烹饪,大家死去活来,什么乐趣都没有。
那时候的夏天,白昼有运河的风,入夜有飞舞的萤火虫。到黄昏,家里把饭桌搬出来,在门口庭院一边纳凉一边吃饭。
邻居也统统在门外吃饭,可以胡乱走动,你夹我家一口红烧肉,我夹你家一口土豆丝。
吃过饭,大人擦干净桌子,小孩就赤膊爬上去。躺在八仙桌上冰凉冰凉的,仰望夜空,漫天星星感觉会坠落,银光闪闪,看着看着就旋转起来,包裹住自己。
我们离树很近,我们离微风很近,我们离星空很近,我们离世界很近。
作业呢?作业外公帮我做。
后来被妈妈发现,禁止外公出手。我去跟外公谈判,他苦恼地拍着蒲扇,说:“我不敢。”
我说:“那你要赔偿我。”
外公说:“怎么赔偿?”
我说:“明天他们要抓我打针,你跟他们搏斗,不要让他们伤害我的肉体。”
外公说:“好。”
可惜第二天,五个大人把我按在板凳上,打一针不知道什么防疫的玩意儿。我连哭带骂,都顶不住十只邪恶的大手。
泪眼迷糊中,艰难地发现坐在门口的外公。他立刻扭转头,假装没看见。
打针结束了,我一个月没理他。
外公憋不住,每天诱惑我。鸡屎糖、蜜枣、糖疙瘩等等什么都使尽。我每次都喊:“叛徒,叛徒,离开我的视线!”
不久七夕节,外公照例来诱惑我。
我这次原谅了他,因为葡萄干吃光了。
外公塞给我一把瓜子,说,讲牛郎织女的故事给我听。我不屑地说,大爷听过了。
外公说,带你去偷听牛郎织女聊天。
这个相当有趣啊!我赦免了他的罪,眼巴巴等天黑。天一黑,外公吭哧吭哧地搬着躺椅,领我到邻居家的葡萄藤下,把我放在躺椅上,说:“声音小点儿,别惊动牛郎织女,十二点前能听到他们谈心事的。看到那颗星了吗,牛郎哦,旁边两颗小一点儿的星星,是他两个小孩,放在扁担挑着的水桶里。”
我说:“不是有乌鸦大雁蛤蟆什么的,一起搭桥吗?这帮浑球什么时候搭?”
外公呆呆看着我,说:“孙子呐,人家是喜鹊。桥一搭好,牛郎织女就可以见面啦。”
结果我真的等到十二点。途中妈妈几次来揪我,我都喊:“你身为人民教师,居然干涉儿童探索大自然,居心何在?”
妈妈呸我一口,继续揪我,我拼命吐口水,击退妈妈。
可是夜深了,也没听到。外公说:“可能牛郎织女被吵到了。”
我说:“那岂不是要等到明年?”
外公说:“没关系,以后我帮你在下面偷听,一有声音就来喊你。”
我沮丧地点头,突然问:“外公,姑姥姥还会带葡萄干来看我们吗?”
外公一愣,手里摇着的蒲扇停下来,雪白的胡子上带着星光,说:“不会啦。”
我说:“为什么?为什么?是葡萄干太贵,姑姥姥买不起了吗?我给她钱,让她从乌鲁木齐替我买!”
外公说:“因为太远了。”
我心灰意冷,行尸走肉一般回去睡觉。
然而没有等到第二年七夕,我就看见了姑姥姥。
4
外公去世是在那天凌晨,天没有亮。我被妈妈的哭声惊醒,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
后来葬礼,亲戚好友排成长队,迎送骨灰。没人管小孩,我默默排在队伍的尾巴,默默舔着酸梅粉,还有空和其他小孩笑嘻嘻地打招呼,觉得无聊。
姑姥姥排在队伍的前方,有时候拐弯,我会看见她颤巍巍的身影,忍不住想追上去问问:“姑姥姥,我的葡萄干呢?”
长队路过葡萄藤架,我抬头,发现外公没有坐在那里。
他没有坐在下面帮我偷听牛郎织女讲话。
他死了,他不会再坐在葡萄藤下。
他不会再用蒲扇替我抓蜻蜓。他不会再用蹩脚的普通话给我读小人书。他不会再站在三岔路口等我放学。他不会再跟我一起数萤火虫。他不会一大早卸下家里的木门,帮我买早饭。
我呆呆看着葡萄藤,眼泪突然冲出来,放声大哭,哭得比打针更加撕心裂肺。
一周前的大清早,外公躺在床上,我跟着妈妈去看望他。他呼吸又低沉又带着细微的哮喘,像破烂的风箱。
我坐床边,说:“外公,我去上学啦。”
外公脸转过来,没有表情,连那么深的皱纹都静止不动。
我大声喊:“外公,我去上学啦。”
外公的手靠着棉被,枯枝一般,毫无光泽,布满老年斑,很慢很慢地举起一点点,抓住我的手。
我傻傻看着外公的手,说:“外公,你怎么啦?”
外公声音很小,再小一点儿,就跟牛郎织女的情话一样听不见了。
他说:“好好上学,外公要走了。”
我说:“要不是我妈太凶,我才不要上学。”
他说:“外公要走了,看不到你上大学了。”
我大声说:“上他妈的大学!”
我回过头,看见站在身后的妈妈,她脸上全是眼泪。
我又把头低下来,看见外公的手抓着我的手,不情愿地说:“好吧,上大学就上大学。”
一周后的下午,我跟着长长的队伍,落在最后面,放声大哭。
5
第二天我照常上学,放学。路过河堤的井,疯子已经不见了,谁也不知道他跑哪儿去了。高年级的同学说,他半夜挣脱,可能死在哪个角落了吧。
我慢慢走近那口井,心里扑通扑通乱跳。
我想看一眼井底,会不会看到外公,这样他就能出来了。
我心都要跳出喉咙,艰难地磨蹭在井旁,哆嗦着往下低头。
井口寒气直冒。没到黄昏,阳光不算耀眼,照得井底很清楚。
井水很干净。井水很明亮。我只看到了自己。我只看到了自己小小的脑袋,傻乎乎地倒映在水波里。
都是骗人的。
我趴在井口,眼泪一颗一颗掉到井底,也不知道能否打起一些涟漪。
几天后,我们全家送姑姥姥,送到小镇那个只有一座平房的车站。
姑姥姥这次是一个人来的,只带着一个军用行李袋,贴着红五角星。她放下袋子,用手帕擦眼泪,跟外婆说:“妹妹,这次我们就真的可能再也见不上面了。”
外婆双手握住她的一只手,哭得说不出话。
姑姥姥说:“妹妹,你让我抱一下。”
姑姥姥和外婆拥抱,两个老人的身影瘦小而单薄,风吹动白发,陈旧干净的衣服迷蒙着阳光,和灰蒙蒙的车站一起留在我记忆里。
姑姥姥打开行李袋,掏出一块布,放进外婆手心,说:“妹妹,这是当年哥哥送给我的,玉镯子,是哥哥给我的嫁妆,留在老家吧。人回不来了,大概会死在外边了,把当年嫁妆留在老家,你替我放在哥哥床边的柜子里。”
我站一边,莫名其妙,号啕大哭,喊:“为什么回不来?为什么回不来?不是有喜鹊可以搭桥吗?为什么回不来?”
妈妈将我拽到一边,舅舅骑着自行车过来,说:“车子来了,已经快到姜北村的路口。”
外婆紧紧握着姑姥姥当年的嫁妆,眼泪在皱纹之间。
姑姥姥替她擦眼泪,说:“妹妹,我走了,你保重。咱们这辈子做姐妹,要下辈子才能见面了。”
外婆哭成小孩,还戴着一朵小白花,她哽咽着说:“姐姐,你也保重,我一个人了,你再抱我一下。”
我想,外婆年纪那么大,怎么跟小孩子一样的。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从那一天起,我亲爱的外婆,其实真的只剩下一个人。那个时代的亲人,只剩下她孤单单一个人。
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原来人生中,真的有见一面,就再也看不到了。
因为我再没有看到过外公,没有看到过姑姥姥。
中考那年,听说姑姥姥在乌鲁木齐去世。
再也看不到他们了。也再没有人带一包葡萄干给我。
6
外公去世二十多年,我很少有机会到那座小镇,那里的夏天,也和以前不同,河水污浊,满街木门全部换成了防盗铁门。
那是我的家乡。
将我童年变成童话的家乡,麦浪舞动和鸽子飞翔的家乡。
有时候深夜梦到外公,可是他的脸已经有些模糊,我心里就会很难过。
我喜欢葡萄藤下的自己,还有边上用蒲扇给我扇风的外公。
外公,我很想你。
无所谓新欢旧爱,有所谓爱与不爱
前女友和前男友,是这个世界上最剪不断、理还乱的一种关系。你说近,它比谁都近;你说远,它比谁都远。以前看《前度》的时候,那句台词总是说:“不是在身边的那个不是最爱的,而是最爱的已经不在身边了。”如是此言,那么最爱的那个,是否永远都是以前的那一个?
既然那么爱,何必又分开?
既然能分开,无非说明不爱了。
电影的台词多么的美好,能抚慰一众伤春悲秋、孤家寡人的心灵。多少痴男怨女或许在眼泪中想起自己曾经的那一位,心里万般感触,把自己当成了对方的那个最爱的。说不定,你念念不忘的前任,此刻正搂着温香软玉笑得开怀,早已经把你的容貌、涕泪纵横通通抛之脑后。
分了手的恋人从来都做不了朋友,大不了多年之后相逢一笑泯恩仇。更多的则是形同陌路,道不同不相为谋,与其挣扎着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以前有句话说,新欢永远都是欢,旧爱才是爱。那谁的新欢,又何尝不是别人的旧爱。莫非这个世界是一个大圆环?你套我,我套他,他套她,她套你?你以为开奥运会吗,亲爱的?若是恋爱经验再丰富点儿的,岂不是要分不清谁才是真爱?是第一个,还是上一个?
旧爱有可能痛苦万分、不堪回首,新欢亦会巧笑嫣兮、携手白头。这世界无所谓新欢旧爱,有所谓的不过是所谓的爱或者不爱。
这年头有一类傻瓜,会去比较自己的恋人是爱自己多一点儿,还是爱从前那位多一点儿,这事情没有天平可以让你衡量。我一直觉得,如果你的他愿意跟你说他以前的故事,你就听着,笑笑,何必吃醋。他所有的经历、过往,都是他人生的一个故事,值得记录。是那些所有的事,把他变成了现在的他。你的遗憾如果是没有参与他的过去,那就不要错过听他讲过去故事的机会。他告诉你,不过是想让你明白,他曾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给你补上你不在的那段岁月。
这年头还有一类傻瓜,就是执着于过去的恋情中走不出来的人。眼看着曾经的恋人有了现在的幸福生活,你在旁边冷笑、感慨、苦恼、比较,有意思吗?你这么做能得到什么?他能知道?他会理你?何必痴痴缠缠做出一副痴男怨女的样子,活得潇洒一些好不好?为了一个转身就把你忘了的路人甲,你还真的打算蹉跎年华到天涯?
你总有一天要明白,有些人,你一开始想死他了。后来,你想他死了。
无须挂念,终有弱水替沧海。
做人要善良,无所谓你是前任还是现任。如果你是前任,你曾经的爱人现在有了新的恋人,就不要再去打搅了,因为没有必要折磨你自己,还生生在别人的心里留下一个愚蠢的标签。如果你是现任,你要对恋人的前任善良,不要想着诋毁别人,不要想着比较。前任好比一个死掉的人,你拖出来再挫骨扬灰,是想让他看着尸体于心不忍?折了自己的气度,又何必呢?
说到底,属于你的赶也赶不走,不属于你的拦也拦不住。谁曾在你身边又能有多重要?重要的是,现在你在谁的身边。
你要去相信,那个穿越山水来到你身边的人,你们能否一路到白首是看他愿不愿意为你披荆斩棘,而不是看他曾受过多少风霜。
敏感的人不容易幸福
在一段爱情里,你喜欢有他在的空气,没他在的想念,你拥有和他珍贵的回忆以及别人看不懂的默契,你精心把每一段刻有你们印迹的时光都放好,然后给了他一张满分100分的考卷,考试的内容关于你,你在等着他100分的回答。
你认为,这就是你爱他,他爱你。
就跟多疑小姐一样,她说:“我最需要的,是一个人需要我。”
多疑小姐小时候的梦想是当明星,后来有人说她长得像校门口卖麻辣烫的阿姨,从此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但就算靠脸进不了那个圈子,她也要半只脚蹭着边儿,于是一路披荆斩棘成了某门户网站的娱乐编辑。
朝九晚五和不定期高密度加班是她生活的主轴,在她工作第一周坚持每天七点起床化妆,晚上加班到十点头发散乱眼线花掉之后,她就开启了自暴自弃模式,以至于有好几次我去他们公司楼下约她喝咖啡,都恍惚看见了当年学校门口卖麻辣烫的阿姨。
好了,不损她了,她也有值得我点赞的地方。
她有严重洁癖,每次在我家吃完饭她都边看电视边手贱地擦一晚上茶几;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遇到有明星离婚、公开恋情等突发事件,她的工位永远能最快听见键盘声,并且不管是不是凌晨三点;大大咧咧的性格怎么损她都不会生气,不然我手机上也不可能保留那么多如果她参加扮丑大赛绝对是冠军的照片。
当然,最令我惊叹的,是她赶在我们所有朋友的步调之前,找到了一个男朋友。
他们在一个明星的私人生日会上认识,对方是某宣传公司的策划总监。大概是借着酒劲儿看对方都特别顺眼,于是两人互换微信敲好第二天的约会,这桩喜事就成了。
坠入爱河的多疑小姐特别可怕。
她对自己的皮肤没有自信,于是常常二十四小时带妆;对方说不喜欢胖姑娘,于是天天在家里拿着俩小哑铃跟着电视上的郑多燕跳减肥操;男朋友不在身边的时候,手机就成了情人,可别人忙工作不会随时随地都聊着微信,她就把之前的聊天记录翻来覆去地看;打开她的浏览器,常去的网站一栏全是他的微博、豆瓣、人人。她说:“每天都翻翻他之前的微博,就感觉走进了他没有告诉我的那一部分生活,有时候添置了什么,有时候又丢弃了什么,总之我心里面满足。”
可惜好景不长,他们在一起才一个月,她就上我这儿来诉苦了。男朋友因为工作需要经常跟一些美女在一起,她把那些照片一张一张点开给我看,却不知道自己为何生气又一次一次放下手机。起初我也只是好心劝慰她,可能在这段爱情里,多疑小姐要爱对方多一点儿,所以才会自觉有些卑微,或许需要两人更长久的相处,来增添一些彼此信任的砖瓦。
但破了洞的气球,很快也就干瘪了。
多疑小姐变成了一个不开心的女孩。我经常醒来的时候看见她凌晨四五点发的朋友圈,颜色晦暗的配图,一段失落的文字;她说他一出差她就睡不好,没收到对方的晚安短信就感觉自己身体的每个细胞都在抗议,辗转就是一夜;每当他提到他的前女友,她就会觉得对方还忘不了过去,于是就变得焦虑;她只要看见他的微博上有一些女生给他留一些“你好帅”之类的花痴评论,她就恨不得回复十句“关你屁事”;他每每多关注一个女生,她就会把那个女生的微博全部翻一遍,似乎想去找一个自己不愿相信的答案,但始终都找不到。
在第三次把网站上的新闻链接弄错之后,主编给了她三天的假期让她好好反省和休息。她躺在床上,男生发来的微信她也不回,等到电话打来的时候,她脑袋一热问了他一句“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对方当然错愕。在这之后,她说自己病了,很严重,希望马上看到他。最后,男生来了,但是看见精神抖擞的多疑小姐,表情很冷。
他们是多久分手的我不知道,有一次在KTV,从不抢麦的多疑小姐竟然一个人坐在点歌器前一口气连唱十几首歌,我跟几个朋友看着她那声嘶力竭的样子也不忍打扰,直到唱到杨丞琳的《想幸福的人》时,我就分不清她是在唱歌还是在哭了。
第二天,她更新了一条微博:如果在你面前,我可以肆意地笑,也可以号啕地哭就好了;如果你说我们一起住吧,我想见你的时候就见得到就好了;我真羡慕那些可以蛮横争吵又等着别人来哄的人,羡慕那些在爱情里高傲得像个女王的人,想走进你全部的生活,如果那不离我这么远就好了;每次拥抱的时候都不会感觉两个人相爱的时间正在默默倒数就好了。
后来,通过朋友旁敲侧击询问过,那个男生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很清楚自己要什么,做事果敢,梦想很大。他曾在杯盏之间敲中了多疑小姐的那个酒杯,以为可以毫不费力地将恋爱作为生活中锦上添花的一抹颜色,但他的天空不够宽,只能先走。
你时常因为对方没有及时回短信、接电话,没有记住你的喜好,没有跟你解释清楚那些莫名其妙的人而生气,其实不过都是自己想要找个理由证明他爱你罢了。你很需要他,你为他做了很多改变,你把自己的心腾了一大块空位给他,你花在爱里的气力可能不比别人少,只是你的要求太多,最后,就亲手为你一直苦苦追求的回应画上一个不甘心的句号。
你源源不断地猜疑你们的感情,在一次又一次证明里让对方失去了信心。其实每一只风筝都不会喜欢扯着线头给他羁绊的人。
一个敏感的人,大多数时间都不幸福,因为太过在乎。在乎在对方眼里的自己够不够好;在乎今天下哪一种雨,飘哪一朵云;在乎牵手的时候太冷清,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在乎会不会不定期失去他。
爱情里没有那么多充分必要条件,你需要一个人并不代表他也这么需要你,你拼了命地想念他也换不来他不间断的短信和电话。把爱的人当成你的所有,把你当成他的一部分,比较没有那么容易失望。
一段理智的爱情,是两个人的时候有彼此,一个人的时候有自己。同是年轻人的我们,不可能有饱和的时间让爱来消遣,两个人腻在一起终究没办法给未来生活埋单。当他不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可以更努力地工作,多看书,听歌种花,你悉心照料属于自己的这片森林,好在下一次相遇的时候,会发现彼此都变得越来越好,直到两个人在别人眼里看来都是发着光的。那这段爱情,就是最好的爱情。
前几天,多疑小姐给我发了张截图,是之前失恋后她发的那条微博,男生在下面留了句评论,他说:“你当初问我到底喜不喜欢你,我没回答的原因,是因为所有问问题的人,他们心里其实都有了自己的答案。”
既然决定雨天出门,何必去思考需不需要带伞。既然决定要走哪条路,何必去打听要走多久。
电影里的轰轰烈烈的爱情都会以漆黑的片尾做终结,现实生活中,唯有那种沉默、淡然的陪伴与扶持最是刻骨铭心,以至于不论结果好坏,都能使你成熟地迈向下一段人生。
我托空气寄信给你
《桃姐》里,Roger问终身未婚的桃姐为什么不在众多追求者里择优录取。桃姐皱着眉头回答:他们腥。因为闻到对方身上有腥味就拒绝与之恋爱结婚,的确是一个冷门标准,同时将嗅觉的地位大大提升。
事实上,除非饿得两眼发绿,不然我们很难像重视视觉和听觉那样把嗅觉当回事。然而当嗅觉的对象是体香时,其意味就开始变得暧昧不清。前有《封神榜》里纣王选妃总要亲自去女孩的私处闻一闻,后有传说中“玉容未近,芳香袭人”的香妃,令乾隆帝神魂颠倒。正史、野史都不缺少关于体香古怪又绮丽的记载。
传说西施之所以打动吴王夫差,不仅因为模样标致,更深层的原因是其身有异香,所以才有了后来的“香水溪”“采香径”。而杨玉环以丰腴之躯理所应当患上了“多汗症”的富贵病,香汗淋漓时甚至可以湿透香帕。重口味的玄宗深深为爱妃的汗味痴迷,为其修建了“沉香亭”。西施入吴卧底,杨玉环为死磕梅妃苦练《霓裳羽衣舞》,两位美人戾气不可谓不重,却仍能保持夺人心魄的体香,足见体香是天生丽质的一部分,并非帕·聚斯金德在《香水——一个谋杀犯的故事》里意淫的那样,会因为愤怒等不良情绪而消失不见。
在对体香的偏爱上,执着的人比比皆是。拿破仑的妃子曾为了讨他的喜欢创造了三个月不洗澡的纪录,其情可鉴。所有与性沾边的话题都不能绕过日本——日本有商人专门收集少女体香,瓶子上注明少女的简介并附上照片,一朝上市,遭遇疯抢。
至此,严肃的科学家务必闪亮登场,毁浪漫的时段开始。有一种科学观点认为,女性的体香来源于体内一种叫作雌二醇的物质,体香的强弱与年龄有直接关系,通常在青春期到达峰值。也就是说,在嗅觉的性感度上,洛丽塔们独领风骚。中学生物课教导人们说,雌飞蛾会靠散发气味来吸引雄飞蛾前来交尾。这个秘密不幸被诡计多端的人类发现,于是无所不用其极,让千里迢迢来燕好的雄飞蛾要么扑个空,要么干脆一命呜呼。这种行为当然被公认为是杀灭害虫的正义行为,但或可理解成为一种嫉恨——在漫长的进化中,人类的嗅觉早就退化到足以被生物界许多动物耻笑的程度。
既然人的嗅觉已经如此不给力,要助力美丽的体味和美好的性,就只能想办法强化体香。人类文明对非身味的“香”的追求,可以追溯到数千年前,后世关于香水的书籍与影视作品更是多如天上繁星。著名的香奈儿女士索性直言:“不擦香水的女人是没有前途的。”事关前途,性质严重。香奈儿又说:“香水应该强烈得像一记响亮的耳光一样令人难忘。”关于香水风格的偏爱因人而异有待商榷,但香水作为一种商品已经上升为一种文化现象,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闻香识女人》几乎将人造香味妖魔化。失明的阿尔·帕西诺单靠所使用的香水、香皂味就能分辨一个女人的美丑,功力已然出神入化。问题是,如果一个美女和一个丑女所用的洗漱用品及香水完全一样,他又该怎么判断?至此或许我们又可以大胆推断——美女身上的香味是人造香与体香混合的美好气味,丑女依然难以望其项背。
按照最朴素的先来后到,体香应该是香水产生的基础,是体香启发了人们对人体嗅觉进行修饰的渴望。然而世事无常,往往会发生本末倒置的“杯具”。在之前提到的小说《香水——一个谋杀犯的故事》里,帕·聚斯金德讲述了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一个天赋异禀的嗅觉天才领悟到少女的体香是世间战无不胜的利器,因此先后杀害26个少女,最终完成了他萃取神奇香水的伟大事业。更悲摧的是,嗅觉天才居然没有任何体味,无论是香还是臭。当主人公发现这一点时,登时面对了“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般的巨大悲恸,因为在他的认知系统里,专属体味是生而为人的标签——他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就像从未存在。
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人是先追求香,后意识到体香,还是相反?一笔烂账无法算清。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嗅觉再退化,它依然永远与生命如影随形。同样是在帕·聚斯金德的小说里,他这样写道:
人可以在伟大之前、在恐惧之前、在美之前闭上眼睛,可以不倾听美妙的旋律或诱骗的言辞,却不能逃避味道,因为味道和呼吸同在,人呼吸的时候,味道就同时渗透进去了,人若是要活下去就无法拒绝味道,味道直接渗进人心,鲜明地决定人的癖好,藐视和厌恶的事情,决定欲、爱、恨。主宰味道的人就主宰了人的内心。
近日有科学研究证实,以男性体味为原料的护肤品可以改善女性的月经不调,可见对性感体味的钟爱绝不是雄性的专利。而如果我们坦然于视觉偏爱美丽的色彩,听觉追逐优美的旋律,味觉迷恋饕餮大餐,触觉陷进舒适的空间,又何苦对嗅觉苦苦相逼?管它是天然还是人造,我们只闻好味道。
急什么,我们又不赶时间
在学校里总是能看见,这个男生和那个女生刚刚分手,隔了没多久又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了。也经常会听说,某个男生开始追求某个女生,而那个女生拒绝他没多久,他又调头去追另一个。分手的时候都会说:我爱你,我离开你就永远不会再去爱别人。被拒绝的时候都会说:我会一直等着你。
这个“永远”,那个“一直”,有效期还没有一包速食面的保质期那么长。
逢年过节,渐渐成了我心目中最无聊也是最可怕的时间之一。那些你根本不熟悉的七大姑八大姨坐在你家的客厅里碎碎念着你有没有对象。他们很着急,比你还要着急得多。他们热衷于谆谆教导你不要太挑剔,看见合适的不要错过,要抓紧时间,不要等到以后嫁不出去。
你爸妈开始有意无意在饭桌上问最近有没有男生向你示好,提起谁家的儿子不错还是单身。渐渐你也开始想,如果嫁不出去了,那该怎么办。一个朋友曾经问过我,她遇到了一个男生,两个人家境挺登对,他长得还行,人也不错,他们都认为,彼此适合结婚。
我忍不住问她:那你们适合相爱吗?
她说她一直在想,答应他究竟是因为她真的爱上了他,还是因为仅仅开始考虑起了未来。亲爱的,未来变数是那么的大,如今的你还是如此的年轻。现在在你眼里看起来适合结婚的人,过个几年是否还是合适呢?要知道,这世上看起来很般配的人那么多,适合你的却只有那么一个。
先停下来,问问自己,究竟爱不爱他。爱情是一个消磨彼此的热情却增长彼此的包容心的过程。热恋的温度会渐渐退却,问题会渐渐出现。如果现在还在怀疑爱或者不爱,那么你们很难会走到你们所设想的未来。
未来是人创造的,不是人想出来的。
天长地久是慢慢走的,而不是那种你说走就能走到的地步。天长地久,在我心里就像是一幅画一样,就像是两个人争了一辈子,吵了一辈子,突然有一天都老了,坐在那里晒太阳,发现彼此也爱了一辈子。你在现在的阳光下,又怎么能看出身边人有一天哀老的面庞。
我们为什么要那么着急?
我们着急长大、着急成熟,可一秒还是一声嘀嗒,不会变快,也不会变慢。我们总是害怕来不及,错过一班地铁会让我们懊恼不已。我们总想多抓住一点儿什么,不论人生,还是其他。
似乎,走得慢一点儿,背后就有吃人的怪兽要把我们给吞噬掉。
在你最该肆无忌惮的时候,你却唯唯诺诺,浪费了人生,也辜负了青春。在你最该细细品味的时候,你却匆匆忙忙,对不起光阴,也对不起自己。在二十岁的年龄,就要去做二十岁的事情,爱二十岁的时候该爱的人。用你最大的努力去爱,去付出,不是为了那个结果,只是为了你身边的这个人。
爱情的目的本就不在于去苦苦维系,而在于爱情本身。
不要去为了那个杳然的目的去胆怯,去害怕,只要尽自己的力就好了。
急什么,我们又不赶时间。
我们只要负责精彩,剩下的,老天自有安排。
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这个世界上的寂寞单身男女,大多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己长得丑,还嫌别人长得丑;一种是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必须得跟自己的标准相符。总之,爱情这场大浪淘沙,让该恋爱的都爱上了,爱不上的就越来越作。
白开水小姐和可乐先生是在七夕认识的,他们在某交友网站“让我们做一日情侣吧!”的活动页面互相看顺了眼,约在世贸天阶的巨大LE显示屏下面碰面,充当一日情侣。
这两个黄金单身贵族都是奇葩。白开水小姐是个“老清新”,二十六岁高龄还喜欢文青那一套,穿的衣服是淘宝几十块一件的素色森女款,爱看封面花里胡哨、书名十个字以上的爱情小说。微博的关注列表里都是那些二十岁出头、长刘海儿、脸蛋儿比女孩还俊俏的花美男。待她长发及腰,那些少年能来娶了她,那真真儿是极好的。可乐先生是一个装×大户,发微博朋友圈的照片必须带上奢侈品包包的边边角角,而那些包,要么是朋友的,要么是淘宝买来的A货。逢人必说自己的人际关系网有多庞大,某某明星是他哥们儿。可乐先生把自己吹嘘得仿佛腰缠万贯,实则兜比脸干净,跟女人吃饭都要对方埋单。
一日情侣的活动页面上,可乐先生传了一张自己穿白衬衣侧脸对着鹿角的文艺照,白开水小姐的则是一张穿着嫩色衬衫靠在朋友的MCM(欧洲著名奢侈时装品牌)包上的自拍。于是双方碰巧正中对方下怀,可一见面立刻见光死。白开水小姐无法想象照片里那个清新少年会穿着一身豹纹外加一双捆着巨大泰迪熊脑袋的鞋,当然可乐先生也无法忍受对面这个满身碎花的素颜路人。
两人别扭地互看对方一分钟,彼此都在琢磨如何开口说“再见好走不送”。等到第十七对情侣从他们身边经过后,可乐先生突然开口了,他说:“来都来了,别输给他们。”
两人彼此不顺眼到什么程度呢,那天他们全程没说什么话,上午坐在巴黎贝甜玩手机,下午坐在星巴克继续玩手机。终于熬不住准备走的时候,碰见一对情侣,男的是可乐先生的邻居,女的是白开水小姐的同事。只见那女的抓住白开水小姐的手一个劲儿嚷嚷“恋爱了都不跟我们说”,男的则用一根手指不断地戳可乐先生的肩膀,恭喜他终于脱单。最后二人一拍即合:“那不如我们一起去××吃晚饭吧!”
于是他们被这对情侣带到建国门外的一家日本料理店。白开水小姐看到菜单就吓得想回家了,被可乐先生一把按住,瞥了一眼旁边的情侣,然后故作声势地说:“想吃什么点就是了。”等到结账时服务员说两人消费1800,他们就傻了,眼睁睁看着旁边情侣那桌,男方大方刷卡付了钱。可乐先生埋头低声说:“钱你付了,咱们好聚好散。”白开水小姐疯了:“蛇精病(神经病)啊,我哪有那么多钱!”可乐先生压低声:“你有多少?咱们AA。”白开水小姐拍了拍自己的小挎包,说:“200,而且没带卡。”
“靠!200块就想约会啊你!”当然,这句话可乐先生没说出口,因为情侣朋友正殷切地望着他们。于是他镇定自若地拿出信用卡,招呼服务生刷卡,尽情地刷!晚饭后,可乐先生还没从消费短信的梦魇中醒来,朋友又提议去三里屯喝酒,两人连忙拒绝,说要回去做ài做的事。被情侣朋友连夸你们真恩爱之后,一日情侣至此结束。
王家卫的电影说:“其实爱情是有时间性的,认识得太早或者太晚,结果都不行。如果我在另一个时间或空间先认识她,这个故事的结局就可能不一样。”
白开水小姐在大四谈过一场无疾而终的网恋,对方说自己是个飞行员,爱写博客,笔名叫“空中列车司机”,文笔酸到不行,背景音乐就一直在雷光夏、陈绮贞等人的歌单里轮换。白开水小姐很爱他,可最后,人家飞来飞去就失踪了,至今杳无音信。可乐先生的爱情史,可谓灌满碳酸超级刺激。他是个典型的吃软饭主义者,但北京的名媛都看不上他,于是靠自己的少年外表,专攻土豪坯子,要么是女博士,要么是女码农(女程序员),三年谈了十几个妹子。他就像家客栈,专门收留进京赶考的书生,和每个人私订终身,心想这么多总有一个会高中状元。但时间不等人,至今在爱情领域没有半点儿收获。
一日情侣这事没过多久,白开水小姐和可乐先生就成了室友。
事情是这样的,七夕之后的某天,白开水小姐在上班路上突然被围堵,地铁站里几个年轻人追着喊她“碎花姑娘”求合影,到了公司也惹来众人侧目。等她打开微博之后,彻底惊呆了,一夜之间自己涨了几万粉丝,@和评论全是五位数。她看见转发大多加了#最萌情侣走红#的话题标签,于是随手点开,然后就受到了惊吓,因为她看见那张被疯狂转发的照片上,穿着一身碎花的自己正深情地望着比她高两个头的豹纹可乐先生。
他们被偷拍了,重点是这么看来,真的很萌。
噩梦没有结束,走红后是随之而来的媒体采访和电视节目邀请,连某某制片都发来私信,要为他们量身打造一部电影。白开水小姐昏了头,理智告诉她应该发条微博澄清,但当她看见微博关注的几个橙V明星都跟她互粉之后,她选择性失明,默认了一切。
随之而来的,是所有人都在看她的可乐先生什么时候出现。下班后,白开水小姐就成了箭靶,被无数目光扫射,最后被逼退到面包店里,看见了共患难的可乐先生。可乐先生房子到期,交不出房租,于是白开水小姐硬着头皮订下协议,以打折价让他搬到自己家来,一来互相利用,二来互相利用。
两个人住在一起后,插曲唱得更加欢脱(欢喜洒脱)。别看可乐先生没钱,但他穷讲究,上了厕所必须洗澡,见不得家里一丝一毫的凌乱,还把白开水小姐满屋的少女摆件挪到一边,把自己的简易沙发床和茶几放到另一边,声称交了房租自己就有客厅一半的归属权。晚上白开水小姐在房间看书的时候,隔壁就放起欧美R&B(节奏布鲁斯);点开香薰灯准备睡觉时,厨房却飘来可乐先生做夜宵的油烟味儿。
两人开着争吵模式相处,但总因为要随时在微博更新合影,出门要演情侣而不得不重归于好。于是他们的一日情侣变成了一个月、两个月,甚至更长。
这对最萌情侣越来越红,赚得也越来越多。后来真的有那么几个土豪女对可乐先生投怀送抱,当然他绝不可能错过,时常把白开水小姐丢一边自己消失了。有那么几次,白开水小姐回家看着静悄悄的屋子竟然有些想念他,但马上又自行了断这个疯狂的念头。
有一次可乐先生喝醉了,给白开水小姐打电话让她去接他。她第一次挤在三里屯最热闹的酒吧里,被光线刺疼了眼睛,尽管忍受不了空气中的酒腥味儿,但还是把瘫倒的可乐先生从一个大胸美女身边拽了出来。
周六的街道挤满了出租车,却没有一辆能载他们回去,白开水小姐就这么吃力地扛着他,蹒跚地向前走。可乐先生满嘴胡话,他说:“刚刚打你电话,一个女人接的,她连说了好几个打错了,那个时候,我突然害怕你有一天也会这么跟我说:‘打错了,再见。’我知道你一定会出现,带我回家,是吧?”
是的。
于是在这晚之后,就像很多故事的结局一样,他们好上了。
没有电光火石,没有山高水长,只是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就像某个人停在自动贩售机前,按下了一瓶可乐和矿泉水,咕咚咕咚喝下它们,最后糖分和白水合归一处。
你为未来对象设下许多标准,但最后与你牵手的往往是标准之外的那个。遇见他时,那些长相、体重、有没有身骑白马、是不是才高八斗都不重要了。因为,他不是你喜欢的那种人,却是你喜欢的那个人。
某天,白开水小姐窝在床上,用可乐先生的电脑看剧,一时兴起想去看看以前常逛的博客网站。打开后自动显示之前登录人的首页,她看见头像下的昵称“空中列车司机”,最后一篇更新是在六天前。
她扣上笔记本电脑,深吸了一口气。
王家卫还说:“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何必想太多
这是刚从人人网上知道的一个故事。一个哥们儿喜欢一个比他年长四岁的姑娘。两个人的相遇场景比较特别,他去看牙,那个姑娘是牙医。一来二去,他向她要到了微信号,开始找姑娘聊天。在微信上两个人聊得还不错,他有问,她也有答,据男生说:“算是有点儿小暧昧。”
后来,男生尝试着约女生出来,女生也答应了。没承想男生因为工作原因,没有办法去赴约,结果这次约会被耽搁下来。再后来,男生因为一些小事和那个姑娘产生了争执,毛毛躁躁,也说了一些不是很顺耳的话,姑娘就把男生的微信号给删了。等男生意识到,后经好说歹说、赔礼道歉才把姑娘加了回来,可姑娘从此就不太搭理他了。再后来,男生去医院门口候着那个姑娘下班,还头脑发热地天天送早餐,结果两天过去了,姑娘彻底把他拉进了黑名单。
男生比较郁闷,来问我为什么。我很直白地告诉他:“因为她对你没意思啊。”
男生不服气,辩解说如果女生对他没有好感,为什么当初约她出来她就答应了呢。
上面那个故事里的男生今年二十四岁,大学刚毕业,工作没多久。他喜欢的那个女生今年二十八岁,适婚待嫁。一个姑娘会答应与一个还不算讨厌的男生出来吃饭,是有着千百种理由的,那并不意味着每种理由都和喜欢对方有关系。这与双方的人品无关,只是代表了这个姑娘性格比较外向,愿意广交朋友,或许只是因为她肚子饿了想好好吃一顿,但一个人吃没意思,而闺密又没空,等等。
一个二十八岁的姑娘流露出想结婚的念头,如果那个男生愿意站在她的立场上考虑一下,就会发现她选择一个年纪比自己小挺多且冲动不成熟的男生的概率基本上可以与零画等号。她对他的所谓“好感”,更多的应该叫作“不讨厌,还能聊聊”,而她答应出来一起吃饭,有可能不过是证明了自己如有饭局是可以去的,也许有人还在约。
这是心理上的一种满足感。即便他们一起吃饭是AA制也无所谓。
男生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送早饭反而被删好友。我觉得很好解释,因为你们之前的好感是非常浅薄的,仅仅是觉得不讨厌,你这种送早饭的行为却是实实在在让她觉得尴尬和厌烦了。
“可是有的女生在没有确定关系之前是不会收对方礼物的啊!”男生向我辩解道。
假定男生送的这顿早饭是一顿正常的早饭,没有松茸、鹅肝酱、鱼子酱等等这些价格离奇昂贵的食物,而且价格控制在二十块钱左右的话(其实二十块钱的早饭可以吃得挺不错了),一个对你有基础好感的女生是不会拒绝到转脸删除好友的地步。一个普通女生(拜金女除外),对于一份价格不是太离谱的礼物的接受行为,取决于她对那个男生的好感度。如果她喜欢你,对你有好感,甚至只是一般的好朋友也无妨,你送一份东西她是会接受的,尽管有点儿不好意思。如果仅仅是普通朋友,女生一般不会接受,一旦她接受了,她会寻机还礼。如果那个男生很招人烦,女生则会直接拒绝,或者转手扔掉,然后再也不想和这个男生联系。
追求一个人的时候,行为的大忌是想太多。对方冲你笑,你就觉得她对你有意思;对方借了一本笔记给你,你就觉得她对你有意思。可能是她见你今天裤子拉链没拉好;也可能是她看到你没通过考试,出于怜悯而施善心。因此,不是所有的行为都能和“喜欢你”画上等号的,这种行为并不能称作暧昧。现在是一个很开放的社会,异性之间也有许多很平淡的交流,但是总有人会把普通的一句问好当成“哇!她来招呼我了,是不是她喜欢我”。
暧昧是什么?暧昧是超越了友谊,对你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关心;是当你与一个乱七八糟的异性说句话时,她做出吃醋状,刻意地撒娇卖萌;是你可以明显感觉到对方想要掌控你,欲吸引你对她发生恋爱型好感的意图。如果她没有那种意图,只是对你用正常语气说话,而你在此过程中对她产生了追求的冲动,想跟她暧昧,单恋她,那个不是暧昧。
我见过最恶心的例子,是两同班同学,女生明明没有对那个男生有所暧昧,而男生却误以为女生有意,便傻兮兮地表白,被拒绝之后还到处去报复对方,把那个姑娘说得跟一个备胎收集器一样,这男生已经不是脑子有问题了,简直是人品都有问题。
当然,并不是只有男生会想太多,女生也会想太多。我们见过许多人在追求别人的道路上前仆后继。想太多,是一个心态的问题。而想太多的原因之一,是自己生活得不够充实,太过寂寞,没有双方交流,尤其是和异xìng交流的时候心态没有放在一个正确的位置上,操之过急,最后反而招人讨厌。当然,也有简单的说法——傻!
不知道为什么,行文至最后,我脑海里突然蹦出了之前看的《撒娇女王》里面的一句台词:“是谁告诉你的,我想你的意思就是我爱你?”
也祝你有好运气
这一路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爱情里的过错,都是双方各执一词,给了对方不需要的需要抑或是把伤害强行施加给对方,自己自得其所。爱情也有错过,大多是不够勇敢,学不会尝试,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放弃了不该放弃的。
勇敢小姐有一种魄力,她看上的人、要走的路,没有顾忌,不在乎后果。她说:“最坏的结果就是死,既然死不了,还有什么好犹豫。”
勇敢小姐是东北姑娘,典型白羊座,人群里嗓音最大,且永远冲在最前面。朋友们用四个字完美诠释了她的性格——原始兽性。
她在北京上的大学,刚进校就因为大嗓门儿抢走了学姐的主持人位置,成了文艺骨干。当室友还在适应高中到大学的过渡期时,她已经每天忙碌在各种外联、会演和考证中了。仅靠几次艺术节,她就以让人瞠目结舌的浮夸主持风格赢得了享誉全校的知名度,同学们亲切地在她乳名后面加了个“哥”字,彰显其屹立不倒的江湖地位。
大二的联谊会上,勇敢小姐对一个男生一见钟情,以至于整晚都异常亢奋,感觉自己一举一动都映在别人眼里,笑得格外欢脱。散会后一打听,人家已经有了女朋友,而且那个女友还是某选秀节目的二十强,走在大马路上都会被人堵着合影的那种。
勇敢小姐当然不以为意,还为此展开了疯狂的挖墙脚行动。因为那个女生跑商演时常不在校,她就每天准点出现在食堂,戳在男生旁边,还安排低年级的学弟盯着对面宿舍楼的一举一动,只要那个男生一出来,她就假装路过偶遇,顺带打个招呼。要到他的手机号后,以打错为由接连拨了好几通电话,久而久之,两人就混熟了。
勇敢小姐不做拆人台、当小三的勾当,而是大大方方乘虚而入。在得知男生跟他女友渐行渐远后,白天在他空间里留“心灵鸡汤”,晚上去图书馆围追堵截。故事的高潮是男生的女友跟圈内的男演员好上了,平安夜当晚,两人在首都机场准备飞往泰国度假时,被男生逮个正着。最后当然只有男生痛了心,因为由始至终,他都被两个助理大汉挡着,眼睁睁看着女友翻着白眼压低了帽檐跟男演员一前一后进了头等舱的安检通道。
那一刻,男生的世界熄了灯,经受着周遭旅客的指指点点,像个落单的孩子般踱步走出机场。门外,裹着红色大衣外加绿色围巾,像一棵圣诞树一样的勇敢小姐,正端着两杯热奶茶微笑地看着他。
于是他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
毕业后男生去了一家日企,勇敢小姐在新闻频道做主播,你侬我侬得每天都跟刚恋爱一样。勇敢小姐的兽性在男生那里退化成一只野猫,恨不得随时随地都长在对方身上,无事撩逗一下,恩爱程度让两人成了众人皆知的情侣楷模。
男生经常日本、北京两地跑,勇敢小姐也无半点儿怨言,只要对方要做什么提前给她报备,晚上及时发来晚安信息,知道他的行踪就好,所以“出轨”或者“出柜”这种关键词在勇敢小姐的三观里根本不存在。
即便后来男生一走一个多月,她也稳如泰山地在家里候着他。在他回来前一天,连敷了半个月面膜的勇敢小姐顶着一脸“油田”去购置新衣,忍痛刷了几笔大单,心满意足地拎着大小包去满记吃甜品。路过她一直舍不得吃的高档西餐厅前,她看见自己的男朋友跟一个女生在靠窗的位子上吃饭。
她默默拨通了男生的电话,听嘟嘟声已经回了国,接通后对方果然骗了她,跟电视剧的桥段一模一样。但她没有捂着嘴跑掉,而是大方进了那家餐厅,然后在他们旁边的位子坐下,男生看见她脸都绿了,一句话也不敢说。勇敢小姐摆出阔太太的架势把餐单上的牛排从头到尾点了个遍,服务生不肯下单,她就故意扯着嗓子大喊:“什么意思啊你们,谁规定一人只能吃一份牛排啊?我吃着嘴里的想着外面的是我的自由!”然后故意撇过头朝男生那边反问道:“你说是吧。”
最后服务生给她前前后后上了十份牛排。吃的时候,她故意阴阳怪气地一边唠叨一边把刀叉磕得砰砰响。女生有些不悦,便撒着娇拉着男生走了,这期间男生始终埋着头,全程用头顶对着勇敢小姐。
等到他们离开后,整个餐厅回归安静,听清音乐时,才觉得一切伤感到死。勇敢小姐嘴里包着一大口牛肉,吞不进去,干呕了一下,眼泪就全出来了。
男友出轨没有让勇敢小姐意志消沉,而是给了她追回真爱的动力,因为她无法说服自己,那个每天说想念说爱她的人,怎么会在顷刻间自我了断所有的缘分,转而投向一个跟他气质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女人的怀抱。
跟踪过他们几次,掌握了男生的独处时间,勇敢小姐再一次乘虚而入,频繁出现在他新租的公寓、健身房,以及他公司楼下的星巴克,但都无济于事,男生这次对她避之唯恐不及,根本不给她单独坐下来聊聊的机会。
好像铁了心要彻底结束一样。
勇敢小姐仍不放弃,硬的来不了她就来软的。那个女生跳国标舞,喜欢穿长裙,一日只有早、中两餐,说话温柔,看人的时候眼睛都有光。猜测男生换了口味喜欢这种女神类型,于是勇敢小姐照葫芦画瓢报了国标舞的班,清空了衣柜里的铆钉豹纹,一天只吃一顿饭,饿得晚上睡不着在床上掐自己大腿。她还克制了嗓门儿,低八度跟别人交流,以至于再回电视台录节目时,被主编训说国家搞建设的大新闻报得跟奔丧一样。
两个月瘦了二十斤,勇敢小姐连走路都晃悠。把自己弄成四不像后,男生竟然依旧淡漠。可以说是用尽了浑身解数,可就是挽不回这段恋情。勇敢小姐照着镜子,开始彻底鄙视眼前这个怪物。
一个摄影师朋友见她状况不好,去她家问候,开门的勇敢小姐满脸是泪,她捂着心口痛哭。这大概是摄影师第一次见她哭得这么伤心,蹲下来连忙安慰她。只见她抽泣着从嘴里冒出四个字:“老娘好饿。”
不是说她真的不伤心,不难过,只是她心里自觉还没到头,不愿意放弃罢了。勇敢小姐常说:“人之所以会放弃,是因为只看见前方的路途遥远,而忘记了自己是坚持了多久才走到这里。”
分手后的第四个月,圣诞节,北京提前下了雪。摄影师朋友组了一个名曰“丑媳妇终要见公婆”的局,带他偷偷交往了几个月的女友跟大家见面。等到女生一进来,勇敢小姐彻底傻了,因为她就是那个小三女神。
故事说到这里会有点儿狗血,但生活原本就几多矫情。女生说她是个话剧演员,男生是她的好友,因为男生的妈妈突然有一天站不稳,走路保持不了平衡,跟他过世的外公当初情况一模一样,才知道这是家族的遗传病。他不想某天肌肉萎缩瘫痪在床连累勇敢小姐,所以才选择用最笨的办法逃避。
勇敢小姐当晚就飞奔到男生的公寓,敲门对方不应,便站在大雪里不停喊男生的名字,直到惹来住户抗议,保安架着她往外赶时,男生才下了楼,满面愁容地把她拉回了家。
勇敢小姐一进家门就翻箱倒柜把他藏好的相爱证据一件一件搜出来,电影票、公仔、CD,直到翻到衣柜里那年平安夜她穿的红色大衣和绿围巾。两人泪眼相看,她边哭边说:“如果你不喜欢我了,还留着这些干什么,如果你觉得骗我能让我们都好过一点儿,能不能想点儿好的理由啊,你以为演电影呢啊,你人还站着,那就抱我,站不稳了,我就抱你。多大点儿事啊!”
最后,他们又回归同居生活了。
医生说这个遗传病的基因有一半存在的可能性,是可以查出来的,只是要看当事人肯不肯。勇敢小姐说没必要,因为她根本不需要知道,爱情赶不走,时间也有限,与其长久折磨,不如过好现在最美的时光。
后来,男生背着勇敢小姐去查了基因。
诊断的结果他只给一个多年的好友说了,那个好友就是我。
听着他们的故事,梳理他们一路而来的爱情,结果好像并不重要了。因为每一段爱情故事里,都会有一百个死心的瞬间,有一百个想要放弃的瞬间,有一百个被刺痛的瞬间,有一百个强忍不哭的瞬间,但都抵不过几千几万次想要拥抱对方的瞬间。
在所有人都等着他们何时被现实打败的时候,勇敢小姐从未有任何放弃和犹豫的念头,她说:“爱有多艰难,就有多灿烂。”
故事的结点并不会落在谁的离开上,因为我相信,这一路上的我爱你都有美好结局。
圣诞快乐。
给予过温暖的陌生人
(一)
很多年前的一天,我坐公交车去市中心逛街。在一个十字路口,忽然看到有家大型书店在搞活动,外面摆了许多书,折扣很多的样子,我匆匆忙忙就在那站下了车。
那家书店我非常熟悉,因为在我们家乡那种小城市,书目较为齐全、更新及时且品位不错的书店屈指可数,所以,那是一家我从前就常常去的书店。而这次的不同在于,它带着一种“挥泪大甩卖”的表情,价格也相当诱人。
我一眼看见,里面有一套图书,是我寻觅了好久的。那时候买书还没有亚马逊、当当、京东这么便捷的途径,一本书往往就是在书店找,不停地问老板有没有货。因此我看见那套书的时候,眼睛都亮起来了。
但是,我却没带足够的钱。而且,翻遍全身还是差了两元钱。
我试着跟老板讨价还价,觉得今天必须把那套书扛回家。可老板也很拧巴,任我怎么说都不为所动,甚至到最后干脆不再搭理我这个穷学生,去招呼别的顾客了。
我沮丧地站在那里,没钱买,也舍不得走,悻悻地假意翻着其他书。半天,我厚起脸皮跟老板最后问了一遍能否便宜,被老板一句“不可能”打发回来。我像个战败的士兵,垂头丧气地在原地发呆。最终,我叹了口气,准备离开人群。
可就在这时,忽然有张十元钞票飞到我面前。
我顺着那只手看去,是站在我旁边的一个年轻人。他说:“不够的钱我帮你付吧。”
我吓了一跳,虽然我很想接过那十元钱,但是理智告诉我不行,而且当时我的第一念头居然是:他不会是坏人吧?这不会是什么陷阱吧?再说我只是差两元钱而已啊!给这么多我怎么收啊!
所以我坚定地摇了摇头,不肯收下他递来的十元钱。他也没说什么,转身就走了。但是他刚走,我就后悔了,心里默念:傻瓜,这套书泡汤了吧!我失落地看了书最后一眼,打算转身离开,但没想到的是,这时候,年轻人又折回来了,手里拿着一瓶纯净水。
原来,他没有零钱,拿十元钱去买了瓶水找零,然后,他将两张一元钱放到我面前的书上,说了一句:“拿着吧,没关系,也有人这样帮过我。”
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走了,也不管身后我瞠目结舌的表情。只是那一瞬间,我觉得他的背影好酷。
我如愿以偿地捧回了书。一路上,还特别积极地给一位奶奶让了座位。
很多年后,我一直记得那句话。偶尔我顺手帮了别人,别人说感谢时,我只是笑笑,却会在心里得意地说:没关系,也曾有人这样帮过我。
(二)
去年,我去天津大港看望一位亲戚。由于初来乍到,下错了车,一个人提着行李怎么都找不到亲戚所说的位置。那条街上人不多,我放眼望去十分钟里只有那一个男人站在那儿,像是在等人,我怕他不久也走掉,于是急忙过去,抓住人家问个不休。
亲戚那会儿手机一直占线,我也说不清要去的地方,跟他嘀咕了半天,才终于确认,绝对不是这里。他隐约知道我要找的地方,但是非常不熟悉,于是开始打电话,打了两三通电话,终于问明白了,转头耐心告诉我怎么走、要注意什么。
我感激涕零地跟他告别,但是刚走开,他又追上来了。说这里不好打车,而且这边偏僻,打车不打表,你一个外地姑娘容易被骗,我帮你打完车再走吧。
我忙说好,跟他站在那里等车,好半天,才终于有一辆车经过。他用天津话跟那个人讲价钱,谈好了价钱,又特意装作去看车牌号码的样子,“吓唬”那个司机说:“我可记下你车牌号了,给我好好把她送到了啊!”那个司机笑嘻嘻的,忙说放心放心。
临走,他又凑到车前面对司机说:“师傅你开稳一点儿,她刚坐完长途车。”然后转头对我继续“演戏”道:“路上小心,到了给我打电话啊!”我乐呵呵地答应着,挥手道别。
车刚开,司机就笑着问我:“他是你哥哥,还是你男朋友?对你那么好?”我一愣,笑着回答:“是我哥哥。”司机点了点头,又说,到了别忘记给他打个电话。
我轻声答应。司机当然不会想到,他眼里那个对我很好的人,不过是认识了十分钟的陌生人而已,而那通要打的电话,可惜,我永远都不会知道电话号码了。
(三)
毕业那年少不更事,我独自去北京谋生。但是,一无所长的自己很快败下阵来。有两天的时间,我只能拿三包泡面充饥。那一刻忽然觉得,即使某天饿死在这样一间廉价的出租房里,大概也不会有人发现自己吧。
那种感觉令我感到恐慌,于是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收拾了所有的行李,从栖身之地打车去火车站,踏上了返乡路途。
出租车只能停在外缘,离候车厅的距离大概几百米。单薄的我不知哪来的力气,左手提着一个大编织袋,里面是被子和褥子,大概有二三十斤;右手提着另一个大编织袋,里面是零碎的生活用品,大概也有二三十斤;身上还提着一个包,胳膊上又挎着一个小编织袋,感觉浑身可以利用的地方都被占满了。
我蹚着水,每一件行李都尽量高高提起,一口气提到候车厅下的屋檐,这样总不至于淋雨。想想那时80多斤的我提着和我体重差不多的行李该有多么吃力!到了候车厅我整个人都累趴下了,形象估计狼狈不堪,但我根本没精力理会这些,只想着如何半死不活地将行李拖上车才好。
排队检票的时候,我几乎是拖拉着这些行李往前挪,也实在没有力气再将其提离地面了。我一面笨重地一步步往前挪,一面担心过会儿我究竟该怎样爬上火车。
就在这时,身后隔着几个人的一位年轻男子走上来,说:“我来帮你提吧。”在我诧异的目光里,他问清我在几号车厢,之后没再说过一句话,直接拎着我的大小包裹,把我送进火车的车厢里。
落稳行李,我满心感激,想要留下他的电话号码。他笑笑说,没事,别放心上,然后头也不回地朝反方向走了。
我知道,他或许早已忘了这件小事。而对于当时落魄的我,那却是离开北京前得到的最后一点儿温暖。遗憾的是,我已经忘了他的模样,只记得他高瘦的样子,身上背着两个包。
(四)
研究生毕业那年,我被北京一家单位聘用,从南方坐火车来京工作。
前两天我寄居在朋友的出租房中,因为空间狭小,我的到来使房间更为拥挤。为此,我在网上匆匆忙忙就租了房间。当时公司在朝阳门,我在离它只有两站的崇文门租了间阳隔。所谓阳隔,就是带阳台的隔断间。正常房间的客厅加阳台,被不怎么厚实的墙从中间生生隔成两间往外出租,我租下的便是这样一间长条小卧室。
当时朋友说我太冲动,刚毕业租房没必要“一步打到市中心”。虽说是隔断,因为地理位置好,价钱也不便宜。但我醒悟得为时已晚,好在租期只有半年,因为我是续租别人转租的房间。正常租期是一年,别人住了半年,将剩下的半年再转租。初次租房,我生怕房子不合适,所以干脆找了间半年到期的,心想万一不行就忍上半年再搬家。
我是从中介手里找到房子的,当天要和前任租客交接合同。我从朋友家拎了个重重的大编织袋,身上背了最贵重的财产——笔记本电脑,又拎了个包,一步步地往地铁挪。地铁上虽然拥挤,但至少能把包裹扔下,而下了地铁到出租房的距离才是最痛苦的,一两千米的路程,到最后我两步一停,手换来换去,左右手指都被勒得通红麻木。
前任租客早早地到了,在中介办公室等着我。大老远看见我,门外的中介转头向屋内说了声:“来了!”然后我看见一个清瘦的姑娘跑了出来,她看了我一眼,就跑下了台阶,帮我拎过手中的包裹。
她就是房间前半年的主人。那个姑娘比我大不过两三岁,对我说第一句时竟然眼睛红了。她说:“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想起去年自己提着行李来这里的样子,也是一个人,背着电脑、提着编织袋,一模一样。”我那时刚来北京,诸事不顺,路上又走得筋疲力尽,听她这么一说,心里一酸,居然也差点儿哭了。
中介收钱不怎么厚道,转让租房还要交一项费用,问我们谁来交,又说似乎应该是“下家”来交。那个女孩一听,忙说:“算了算了,我交吧,她刚毕业哪有什么钱。”
女孩帮我把行李提到了楼上,又问我还有多少行李,要去帮我搬家。我愣住了,这怎么行呢?但是女孩说她今天请了假,闲着也是闲着,觉得和我有缘,一定要帮我搬家。
一路上,她问我行李多不多,我说有点儿多。她想了想,说:“没事,我跟你搬完再走。”到了朋友家,她一看我的行李忽然扑哧乐了,说:“嘿,你这点儿东西也叫行李啊?!”然后三下五除二帮我重新捆扎了一下,和我一起提下楼。在我想象中原本浩大艰巨的工程,因为她的出现,忽然轻松起来。
她招手打了辆出租。本来,我交完房租身上几乎没什么钱了,所以之前才坐地铁的,但总不能叫她跟着自己一起挤地铁,所以我狠狠心,觉得出租就出租吧。结果到家时,她居然抢着付了账,我给她钱她怎么都不要。
我很过意不去,当时已是正午,于是坚持要请她吃饭。她也饿了,推脱不过,我们进了间普通的小饭店,任我怎么说,她也只点了一份番茄炒蛋盖饭。
临走时,她又把电话留给我,说我一个人北漂不容易,有什么困难可以联系她。
她离开后,有段时间我很想给她打电话,可是没什么好的借口,也担心她忙碌,终于还是没能拨下那个号码,于是渐渐失去了联系。
只是,因为那个从未拨过的电话号码,北漂开始的日子,我心底生出更多的勇气。我一直想,一年之后,自己也要和她一样硬气,看着那些行李不屑地说:嘿,这点儿东西也算行李啊!于是,那些排着队扑来的困难和初来北漂的难挨时光,终于因为一个陌生人无意的话语,而令我不再恐惧。
那些细碎却美好的存在
发现梅茜会叹气是它四个月的时候。狗头枕在自己前腿,傻不棱登看电视,忽然重重叹了口气。
养狗的麻烦在于,你写稿子的时候它缩在书桌下,你躺沙发的时候它贴着沙发趴着,你睡床的时候它四仰八叉卧床边,完全不顾及自己也有窝。
然后你耳边永远有它细细的呼吸声。
就算在外地,有时候也恍惚听见它的叹气。
或者这是幸运。
就譬如我吃饭,无论上什么菜,都会想到父母的手艺。哪怕身周或车水马龙、喧哗烦躁,或夜深人静、随心独处,都会隐约觉得父母正在小心叮咛,虽然分不清楚具体的内容,可声音熟悉,温暖而若有所失。
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细小而琐碎,却在你不经意的地方,支撑你度过很多道坎。
不要多想那些虚伪的存在,这世界上同样有很多装×犯,我偶尔也是其中一个。
如果尚有余力,就去保护美好的东西。
前一阵哥们儿跟我聊天,说吹了一单几十万的合同,很沮丧。我说,那你会不会死?他说不会,我说那去他妈的。
前几天他跑来说,又吹了一单几十万的合同,真烦躁。我说,那你会不会死?他说不会,我说那还是去他妈的。
但他依旧心情不好,那出去自驾游散心吧。
他开着车,在高速上钻来钻去,超来超去。我说,你不能安生点儿吗?他说你害怕啦哈哈哈哈。我说,你这样会不会死?他愣了一会儿,说,会。我说,那他妈的还不安生点儿?
他沉默一会儿,说,你这个处事准则好像很拉风啊。
我说那是。
两天后回南京,过无锡,快抵达镇江,巡航速度一百过一点。
突然闯进暴雨区,突如其来的。
他叫了一声,我靠,打滑了。
然后抓着方向盘,嘴里喊我靠我靠我靠。
不能踩刹车,踩了更要命,一脚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开着巡航,松油门也不会减速。于是我们保持着这个悍然速度,决然侧撞。
我们在最左边的超车道,车子瞬间偏了几十度,带着旋儿撞向最右边的护栏。
在不到一秒的短短时间里,我眼前闪过了成百上千的妹纸,并排站成长龙,她们有的穿意大利球衣,有的穿西班牙球衣。她们胸口捧着足球,有的大,有的小,眼神都同样那么哀怨,泪光盈盈,说:“爷,你不要我们了吗?”
吹牛的。其实我就来得及想:要断骨头了!
接着眼睁睁看见护栏笔直冲我扑来,浑身一松:你妹啊,算了,去吧去吧……
车头撞中护栏,眼前飞快地画个半圆,车侧身再次撞中护栏,横在右道。
哥们儿攥着方向盘发呆,我闻到炸开气囊的火药味,和剧烈的汽油味。
我一边解安全带,一边说,下车啊他妈的。
车就算不自燃,万一后头来一辆愣头青直接撞上,那等我们醒来后也快过年了。
两人下车后,暴雨滂沱。
我开后车门,看看IPad被甩到后座,居然还没坏,松口气。接着去开后备厢,掀开垫子找警示牌。
接着两人往前走,找又能躲雨又能躲车的地方。
各方面二十分钟就到齐了。
安全带拉开,做好隔离。车子形状惨烈,前盖整个碎了,发动机感觉快掉下来。嗯,拍照拍照。幸好我们一直坚持不买日本车。
各色人等该干吗干吗,坐着4S店的车去签字。工作人员不停地说,你们命大,车没冲出去,也没翻,后面也没追尾,你们是不是上半年做了什么事可以避灾啊,你们这就是奇迹啊……
今天是2012年7月1日。我刚过三十二岁生日九天。
生日过后,我莫名其妙地把所有的佛珠手链都戴着,这不符合我的性格,因为它们都戴着就挺重,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没有摘下来。
仔细数数,这是我生命中第四次擦着镰刀,懵懂地走出来。
每次不知其来,不明其逝,却有万千后遗症。
每次过后,愿意去计较的事情就越来越少。
完事后,我们去火车站。
在站台边,车还没来,哥们儿突然说,我现在深刻理解你的一句话:
遇到事情的时候,就问自己,会不会死?
不会。那去他妈的。
会。我靠那不能搞。
有些事情值得你去用生命交换,但绝对不是失恋、飙车、整容、丢合同,和从来没有想要站在你人生中的装×犯。
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一)
2007年的夏天,我将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重新染回黑色,戴上黑框眼镜,刘海儿垂下来挡住眼睛,暗藏一个拒绝的姿势。
我的耳朵上有16个耳洞,镶嵌着16枚小小的耳钉。我的左手手腕上戴一串佛珠,时刻念叨着阿弥陀佛。我的脚踝处有一个刺青,黑色的字体,是你的姓氏。
周,这些印记,我一个人一路走,小心看管,不敢弄丢。
我似乎从来没有好好地叫过你的名字,周暮晨,从初识起,这三个字就是我内心惶恐的缘由。你知道那个故事吗?据说马可·波罗与忽必烈谈及世界各国时,忽必烈问他,为什么你从来不说你的家乡威尼斯呢?马可·波罗微笑着说,我怕我说出来之后,它就不是我的威尼斯了。
我亦是这么羞涩,这么的欲语还休。
我怕我一旦说出来,你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我怕它到了众人的眼里,就丧失了原本的色彩和意义。
我怕无数人的好奇会打扰它、破坏它。
所以,我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把它封印在抽屉的角落里,让它一辈子尘封下去。这样,即使生命结束、肉身消亡,这爱情,也还是我一个人的事。
(二)
2003年的时候我16岁,进高一,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一切眼泪和伤痕都还在候场,我还不知道痛彻心扉是什么样的感觉。
期中考试的时候,我偏偏那么倒霉,被分在高二的教室,更倒霉的是,我坐的是你的座位。你的课桌上嚣张地贴着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她明眸皓齿地笑,你的脸上浅浅的笑容,带着深深的乖戾和邪气,眉眼间都是落拓和叛逆。
我盯着你的照片看,不知道为什么,脸突然就红了。
你真好看,真的,真的很好看。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你,平日里那些形容词似乎都不足以说尽你的美,我只是很突然地想起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身。关于你的事,我也听说了一些,学校里令人闻风丧胆的不良少年,所有的老师提起你都头疼。偏偏你有个有权有势的父亲,所以即使一星期你到学校上不到三天的课,也对你无可奈何。
我匆忙把试卷写完,起身要去交卷的时候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低头一看,我的裤子上不知道怎么回事,黏着一大块口香糖。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用手扯。这下更惨了,弄得裤子上到处都是,眼看这条裤子就给毁了,我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我随手打开你的抽屉,想找点儿什么东西来用,却看到你留下的字条,上面写着一句话:口香糖的味道好吗?旁边还画着一张很欠扁的笑脸,我这才知道你是故意整坐在你座位上的人。我只能叹口气,带着裤子上的“礼物”交了卷。
对了,我还报复性地把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撕了下来装进了钱包。周暮晨,别怪我手痒,我知道你女朋友已经出国去了,你每天只能对着照片想念她,可是谁让你弄脏了我最喜欢的一条裤子呢。
夫子都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所以,你不仁,我不义。
我没想到,你居然真的为了一张照片找到了我们班。你站在门口大声叫我的时候,全班同学的目光就像几十只灯泡射在我的脸上。我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好奇,谁都不明白,一向循规蹈矩的我,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慢吞吞地走向你的时候,我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时隔多年,我都记得当时那种既忐忑又怀着些许期待的矛盾心情。
你盯着我看了好久,我亦用无辜的眼神应对你的探视,我们谁也不说话。10月的风已经有凉意了,我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你忽然笑了,问我:“你就是林卓怡?”我点点头。你又接着问:“那口香糖是你享受了?”我还是点头。你的笑意更深了:“弄干净没?”我摇头:“怎么都弄不掉,你是来赔我钱的吗?”我怎么都没想到,这句平常的话会让你笑那么久。我看着你的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欢喜,好像我说了一个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你伸出手来弹我的额头:“林卓怡,我从来不知道‘赔’是什么意思,另外,其实你可以把裤子放进冰箱冷冻几个小时,等口香糖结冰了,很轻松就能弄下来了。”
我傻乎乎地哦了一声,你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我正要松一口气时,你又转身说:“那照片……你拿着做个纪念吧。”
说真的,我那时真看你不顺眼啊,你以为你是明星吗,还做个纪念?
(三)
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天看到你打架的时候,会停下来看。我一向对那样的场面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我更说不清楚为什么当你被人从身后偷袭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替你挡那一只啤酒瓶。当那群人作鸟兽散时,你抱着我,仿佛我即将撒手人寰般声嘶力竭地喊:“林卓怡,你别吓我!”
我使劲推你,却好像在推一堆棉花,用不上一点儿力气。我想让你别大呼小叫这么失态,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就感觉到一股暖流从额头上流下来。你用手捂住我的伤口,我感到你整个人都在颤抖,你在我耳边说:“你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你带着那几个人来向我道歉时,我的头还包扎得像个木乃伊。我迷糊地看着满身瘀青的他们一个个低声下气地向我道歉,你的目光里透着清晰的凛冽和锐利。他们走了之后,我问你:“他们挨打了吗?”你点一根烟来抽,白色的万宝路。你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你的表情,但你的声音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淡漠,你说:“打他们算是轻的,我更想杀了他们。”
你回过身来的样子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说:“来,小美人,你受委屈了,我牺牲点儿,让你占点儿便宜吧。”边说你就边把我往怀里拖。那时的你比我高多少呢,反正我的耳朵可以刚好靠在你的胸口,听见你的心跳。我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火烧火燎了,你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我闻到你身上有淡淡的馨香。你若有所思地说:“那天你为什么——”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回答了:“我不知道啊。”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替你去挡,但是假如时光倒流,我想即使那是一颗子弹,我依然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那种强大而笃定的力量,我说不清楚是什么。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力量的名字,叫作爱情。
可是当时的你简单地将它称为冲动,你抱着我说:“以后不要这么冲动了。”我傻傻地应着,却不懂得为自己辩解。暮晨,你怎么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大的勇气,后来又如何撒谎瞒骗家人伤口的来历,如何向看到我们在走廊上拥抱的老师解释我们的关系。
在老师办公室里,班主任用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我。我倔强地看着她,我说我们真的只是朋友。她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要抱在一起呢?”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盯着我看,我不知所措地愣怔着,不晓得应如何开口。
过了好久,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了办公室,你在教室门口等着我。见到你时,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来。你拉着我的手二话不说就走,我什么也不问,一路上安静地跟着你,你把我带去一家酒吧。下午的时候,酒吧里没什么人。服务生放着一首老歌,王菲的《梦醒了》,她空灵的声音百转千回地唱着:
想跟着你一辈子,
至少这样的世界没有现实;
想赖着你一辈子,
做你感情里最后一个天使。
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
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
你埋头喝“杰克·丹尼威士忌”,我喝着“蓝精灵”。你说这不是酒是苏打水,那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呢。你握着我的手叫亦晴,那个已经在大西洋彼岸的女孩子,那个有着动人微笑的女孩子,你问我为什么要背叛你。
我的头突然很痛,我想有些事也许真是我误会了。外面的阳光很灿烂,我去卖耳钉的地方穿耳洞,我穿了16个耳洞,连耳屏都没放过,看上去很像千疮百孔的心。第二天你来找我,看着我肿得像猪八戒似的耳朵好奇地问原因,你根本都不记得你喝醉了之后发生的事。
我笑笑,没说话。
(四)
有关我们的传闻在学校里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有朋友来问我究竟与你是什么关系。我怔怔地看着他们,眼神比谁都无辜。我不是装的,暮晨,我也想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离暧昧那么近,可是离爱情那么远。
你一直都叫我小美人,或者林卓怡,可是我亲耳听到你给苏亦晴打电话时,叫她亲爱的。
亲爱的,亲密的爱人,我离那个称谓似乎有千万光年的距离。
你依然对我很好。愚人节的时候,我打电话骗你说,我被车撞了在医院躺着。你挂掉电话心急火燎地赶来医院,却看到捧腹大笑的我。我蹦到你面前说:“周暮晨,愚人节快乐!”本以为你又会伸出中指弹我的额头,可你只是脸色铁青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沉默的样子有多可怕,仿佛晴朗的天空突然阴黑,所有的色彩在瞬间褪成灰白。
我去摇你的手臂,你用力甩开我。我可怜兮兮地跟在你身后叫你,你也不理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了,只是一个玩笑而已,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我躺在急救室里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你终于回过头来看我。我的脸色惨白,全身都冒着虚汗,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头上,整个人像一只残破的风筝。
你被我吓到了,你焦急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却在你开口的那一瞬间粲然而笑,你不生气了就好。你望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像启明星一样明亮。
人来人往的街头,车辆川流不息,路灯划伤静谧的夜空,我们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了一次认真的对话。你说:“亦晴回来了,今天下午到,我答应去接她。可是你打电话说出了车祸,我就马上赶来了,我没想到你骗我。”
我的眼泪不能抑制地掉下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叹着气,皱着眉头拍我的头:“好啦,没事,你是小孩子,我不该怪你的。”
我把你的手扯过来盖在我的脸上,我的眼泪全部落在你的手掌里。至少也有一次,不是吗?至少这一次你是选择了先来见我,只要有一次就该觉得满足了,应该是这样吧。我的声音那样沙哑,语气却又那样镇定:“周暮晨,你对我动过心吗,哪怕一分钟的喜欢过我吗?”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死死盯着你的眼睛,你凝视了我好半天,然后把头转到一边。我清楚地听见你说:“对不起。”
人间的四月天啊!为什么我感觉寒风渗进了骨髓,原来都是我自己的幻觉,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的误会。
你好像以为我会号啕大哭。我望着你焦虑的神情反而释然了,我不难过,因为我喜欢你呀,我比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喜欢你,我比喜欢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更加喜欢你呀。
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从来都没见过你那么难过的样子,平时含着笑的嘴角下垂到一个悲伤的弧度。你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取下来,蛮横地戴在我的手腕上,然后把松紧调整好,你边弄这些边说:“这是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帮我求来保平安的,现在我送给你,你给我老实地戴着,永远都不准取下来。”
我终于“哇”的一声哭了,我的耳洞都发炎了,16个小孔的疼痛提醒着我16岁的这一年,爱,而不得。
(五)
苏亦晴本人比照片更漂亮,我看到你们牵着手走在一起时会想起一句话:他们是灰扑扑的人群中唯一穿着红色衣服的人。你们真好看,后来你叫我小美人的时候我都很心虚,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有了她这样的美女在身边,我这等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她回学校来看望老师。很多低年级的小妹妹闻讯,都去瞻仰这个传说中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校花。老师们都对她啧啧称赞,只是转个身又会叹息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跟你在一起。你始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少年,可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很久之后,我从别人那里知道的,苏亦晴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女孩子,而你不愿意违背亡母的心愿,所以即使她在国外曾经背叛过你,你依然选择她而不是和我在一起。
我就知道,天时地利人和的不仅是欢喜,还有错过和遗憾,比如我和你。
晚上你们请了很多人吃饭,你也打来电话叫我,我死活不肯去。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后来压低声音说:“林卓怡,就算我求你了。”你一说这样的话,我就丢盔弃甲了,可是在饭桌上,我什么都吃不下。亦晴看着我,眼神里有些狐疑,我心虚得要命,还得硬撑着装作什么事都没有。
中途她叫我陪她去街对面药店买点儿胃药,付钱时她随口问我有没有零钱,我连忙打开钱包翻。就在我打开钱包的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你们的合影在我的钱包里端端正正地放着,照片上的两个人看上去那样相亲相爱,我这个旁观者霎时沦为小丑。
我应该是第一女配角吧,想趁女主角不在的时候加点儿戏份,可是导演说,剧本早就写好了。女主角回来了,配角的戏也就落幕了。
她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她淡然地问我:“你喜欢他是吗?可是没有用的,你的喜欢是没有结果的。”我笑了,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要什么结果呢?
是你让我明白,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亦晴向我要那张照片,我迟疑着要不要交出来。她一句话就粉碎了我的迟疑,她说:“不要留恋了,他马上就要跟我一起出国了,我这是为你好,彻底死了心才不会难过。”
我呆住,紧接着,心脏深处有剧烈的绞痛,耳朵里有巨大的轰鸣,好像有一只大手扼住我的喉咙,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恢复过来,可是声音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嗓子里仿佛落满了灰尘。“既然如此,这张照片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吧。”
晚上在酒吧里,你们都围在一起喝酒,我要了很多长岛冰茶。我一直都以为那是茶,因为我不想喝醉了乱说话,可是几杯下肚我才知道,原来长岛冰茶不是茶,它是酒。所有的记忆都浮上了水面,我还清楚地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满脸笑容地问我是不是林卓怡。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觉得你是传闻中放荡不羁的男孩子,你那么好,笑容温暖得像冬日午后的阳光,直抵灵魂最深处。
你过来看我,我醉眼蒙眬地望着你笑,今宵剩把银缸照,犹恐相逢是梦中。你说:“你醉了。”可是我知道我没醉,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挽起裤脚露出脚踝给你看,一个黑色的“周”字。
亲爱的,这是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那是你最后一次在我身边出现,三天后,你和苏亦晴一起登上去波尔多的飞机。你终于彻底离开了我。
(六)
你走之后,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我无法再喜欢任何人了。你仿佛是一个标本,冻结在松脂里,成为一块晶莹的琥珀。
我一路成长,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澄澈,可是你带给我的印记,我都还留着。
2007年的夏天,我一边听着《梦醒了》,一边在网上看你和亦晴的订婚照。你们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可是相扣的十指上有两枚熠熠生辉的戒指。
我一边抽你爱的万宝路,一边想一些事情。
让时间倒退到2003年的那天下午,你带我去酒吧喝酒,你要了“杰克·丹尼威士忌”,我要了“蓝精灵”。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神志渐渐模糊,把我当成了亦晴,你抓着我问为什么要背叛你。喝醉的你力气真大,我完全无法挣脱,然后你把我带回你家。
是的,在你家里,你对我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根本都不记得我是谁了,你叫我,亦晴,亦晴。
从你家出来之后我去穿了耳洞,我的脸上还有因为羞涩而泛起的红潮。我最珍贵的给了我最喜欢的人,我不觉得你要对我负责,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穿了16个耳洞,代表我16岁时认识你,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你。
然后是愚人节那天,我打电话叫你去医院接我,你看到我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时,火冒三丈,因为我耽误了你去接亦晴。我在你身后追的时候,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死掉了,幸好你后来还是不生我的气了。
你生气的样子好可怕,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那天我其实是去医院做了个手术。什么样的手术呢,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就要做的手术。我说过,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责任,我真的一点儿都不怪你,你有什么错呢,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啊。
你把佛珠送给我之后,我觉得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所以我就去刺青,想来想去就决定了刺你的姓,简单的一个字就是我全部的爱情。
时间会将这些秘密逐渐埋藏,而我所有的希望就是你获得幸福。我通过各种方法找到了你的博客,每天都偷窥你的生活。每次看你博客的时候,我都在抽万宝路,我从一个法国朋友那里知道,它另外的一个名字叫“男人不忘女人的爱”。
你的生活真平静啊,可是最近的一篇日志你让我看到痛哭失声。那是一篇点名回答问题的游戏,最后一个问题是,你这辈子说过的最大谎话是什么。你的回答是,有个女孩子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对不起。
而真实的答案是四个字:我很爱她。
愿我们有一个不辜负的人生
某一天,在某节又难又水的专业课上,朋友和我聊天,说起现在对未来生活的迷茫。其实我们现在都面临着许多的问题,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知道我们做的有什么意义,不知道未来在哪里。身边虽然有着一群很好的朋友,可是仍然害怕大学毕业以后各奔东西、联系减少甚至无缘再见。身边有着一个很喜欢的恋人,可是谁也不知道会不会走下去。
谈着前途未知的恋爱,有着不知道去往何方的未来。
我们的迷茫在于明知道很多事情也许并非是真心想做,可是还是为了某些社会的标杆去完成。我们浮躁。我们不容易满足。我们鄙视着一切僵化陈旧的思想,妄图打破,但是有时候却悲哀地发现无能为力。
疑问太多,答案却太少。对于自身的怀疑以及对于社会的怀疑时时刻刻存在着,我们有时候会选择不去想这个问题,而只是做那些事。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些所谓离经叛道的念头还是会涌上我们的脑海,让我们睁大眼睛整整一个夜晚。
我们厌恶自己的懦弱,却又沉湎于懦弱带来的安逸之中。
某一天,我和几个好朋友在汉堡王店里啃薯条。我们三个人相识多年,如今面临着下半年大三的生活,是真的所谓需要抉择的人。有一个人打算考研,一个人还在出国和工作中纠结。这两个人与我相识多年,成绩优异,一个当了多年班长,另一个物理竞赛屡屡得奖,如今都在全国首屈一指的高校里读着热门的专业,都过了高口(高级口译),四级和六级成绩优异,而且还是所在班级的领袖级的人物。
在我们眼里,这无疑就是大学里成功人士的典范,以后他们将会踏上光明的康庄大道。可是然后呢?他们在上海还是需要苦苦赚工资,赌上青春和健康,还房贷还车贷,可能还要被逼相亲,为了孩子的入学和未来操碎心,养家糊口,照料老人。也许他们的学历决定了他们的起点比别人略高一些,但是就如他们其中的一人问我的那样,一纸文凭真的有用吗?我答不上来,因为我也没有答案。
我的同学里有人如同他们一样,考了这个那个证书,为了这个那个证书去准备着。司法考试,托福,雅思,四六级,公务员,研究生,会计资格证,……他们如饥似渴地在双休日读着各种二专、二外以及各种考前辅导班。我们从来没人问过,你是真的喜欢这个吗?从来没人问过一个考CPA的人,你真的热爱财会吗?从来没人问过一个考公务员的人,你是否有着廉洁奉公的梦?
我们都明白,现时我们的这些奋斗不是出于梦想,而是出于欲望。
我们都活得太过于急功近利了,因而显得都不那么的可爱。我们的青春,与迟暮何异?
以前有过一次辩论队招新,我们面试过一个男生。在自由提问的环节我们问他,要是以后他不能上场打比赛,只能在场下帮忙做一些准备工作,他还愿意加入吗?他很直白地告诉我们,如果这样,他不愿意加入辩论队。尽管我认可他的诚实,但是我不认同他的想法。因为辩论于每一个辩论者而言,都是有一份感情在其中的。
我们并不是为了比赛而存在,我们是为了场上的思辨,场下团结一致的准备,逻辑的反复推敲而存在的。出于欲望而做的事情,正如只为了能上场去打比赛而来面试辩论队一样,显得很可笑。如果一个人并非真心实意地去热爱某一件事,那么无论他有多么优秀的技艺,都无法达到巅峰。
这几天,我又开始看古龙的《陆小凤传奇》。我想很多人都知道西门吹雪。模仿西门吹雪的人很多,要挑战他的人也很多,可是西门吹雪却是独一无二的。恰是因为他真心热爱剑,而不是为了成名成家。我记得他在和叶孤城的绝世之战里对叶孤城说,叶孤城的天外飞仙固然精妙,但是他心已不正。叶孤城不是败给了西门吹雪,而是败给了他自己。如果我们为了欲望行事,终有一天也会因为欲望而做错事。
西门吹雪在杀岁寒三友的枯竹之前说,所谓用剑,在于诚心正意。
我们活着,又怎能不需要诚心正意这四个字?
我没事的时候就会写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是因为我热爱写文。如果为了网上的来访者或者分享和阅读来写的话,那么就丢失了本来的心意。太在乎这些东西,就会丢了自己。太在乎欲望和虚名,也会丢了自己。别人眼中的虚名,毕竟只是一根看不见的肉骨头,可是又眼见多少人,为了这根肉骨头,变成了无家可归的野狗。
我知道,我无力解答某些人的迷茫。也许,有一天我们为了愿望而活,并不一定拥有那么充裕的物质生活。也许,我们会看到,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也会看到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我只是希望我们活着的每一天,都可以明白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自己热爱的又是什么。
不因为这个社会的不公而消沉,也并不因为日益无奈而妥协。谨愿我们都有一个不辜负的人生。
爱情里的蝴蝶效应
你一定设想过无数个你与未来那位相遇的场景,你在众多男神女神身上勾勒自己心中的理想伴侣,却总是在每一个独处的夜晚,每一次看见别人牵手拥抱的时候,感叹未来的那个人怎么还是杳无音信。
如何在对的时刻,让我遇见你。
我有一个化妆师朋友,平生奇葩经历无数,每次约我喝下午茶我都能从他身上挖来一堆八卦和奇闻囧事,以至于每每跟他吃一顿饭,我的三观就要被重置一次。前几天他兴冲冲把我拉到金鼎轩,我以为他会告诉我李亚鹏和王菲离婚的真相,结果他先仨流沙包下肚,然后郑重其事地说他上周经历了一场堪比《死神来了》的车祸。
他问我:“你想听顺叙版还是倒叙版?”我选顺叙版,他说:“好,那我就讲倒叙版吧。”
你妹的。
上周他跟一朋友从北边收工回家,在高速路上刹车突然有些失灵,朋友刚买的车也没开多久,多多少少还有点儿手生,猛踩了几次刹车见它不听使唤,于是脑袋瞬间断电,硬生生踩了一脚油门下去。也就在这个时候,前面停着一辆路虎,一男一女在后备厢找东西,好在男生反应快,等化妆师他们的车撞上来的时候,他把女生推到路边,自己则跳上了后备厢。
万幸的是最后只是车受了伤,但几个人都被吓得不轻,化妆师和他朋友低声下气连忙认错。那一对男女倒是非常和善,大概了解了情况之后居然还聊开了。出于礼貌,化妆师向他们要了微信号,方便日后有需要时联络。然后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看似不了了之的结束,其实才是开始。
有一天路虎男给化妆师发微信,说要约见面亲自答谢他。起初还摸不着头脑的化妆师看见路虎男牵着上次车祸的那个女生落座,他才似乎明白了什么。路虎男是个没勇气先生,女生是个装矜持小姐,两人其实是相交甚好的朋友,喜欢谈不上,只是略有好感。因为那场车祸让彼此看对了眼,原来没勇气先生在危难关头其实勇气满满,而装矜持小姐也终于大方地报以关心。如同在常吃的绿茶冰激凌里突然吃到了一口巧克力,两人在朋友的默契上建了一层牢靠的恋爱关系。
被一口一个“红娘”叫着,化妆师又想骂人又羞涩傲娇。但这还不是故事的高潮。
车祸那天,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同几个友人在郊外露营,结束后微醺的朋友们为了撮合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乖乖地挤上一辆出租,让他俩独处。坐在副驾上的装矜持小姐一上车就睡着了,没勇气先生借着余光看着她,心里比蜜饯还甜,又踏实又满足。
两个人其实都在期待爱情。
没勇气先生是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两年前跟一个十八线小艺人谈了场三个月的恋爱,当他还沉溺在臆想的爱情世界里时,对方已经同时跟四五个帅哥说“我爱你”了,这种背叛不是给他戴了绿帽子,而是向全世界讲了个笑话。于是他这两年从一个悲情小哥瞬间成长为正能量大使,把大爱洒向人间,自己也就再无人可恋,非常可怜。
装矜持小姐在出版社做编辑,在她人生最矫情的大学时代喜欢上一个空少,因飞不上他那片天空最后无疾而终,而后越发地为赋新词强说愁,强迫到写博客必须配上一首苦到不行的情歌当background(背景)。她说喜欢不上别人,是因为心里还装着一个不可能的人,就算喜欢了,也只是找了一个很像他的人而已。现代人总是把一段明明可以掐着边角丢掉的感情视作此生的轰轰烈烈,反正就是作死的节奏。
没勇气先生害怕再被伤,治愈了所有人却没勇气治愈自己。装矜持小姐觉得自己本就是孤独的,但其实比谁都需要拥抱。两人相遇后,唯一产生的化学反应就是装矜持小姐被没勇气先生治愈了,但两人始终都没有因为长久的陪伴而变成恋人。
都说男女的恋爱周期是不同的,女人可以通过时间的积累让感情越发深厚,而男人的感情则会随着时间慢慢减少。但其实所有男女的恋爱终点,都会落在一个爱得少但是爱得久的亲情上,谁都想牵一只手,爱一个人,走一条路。
没勇气先生开着车,思维已经不受控地开始掂量起自己的分寸情感。
手机响了,来电人是刚才分别的朋友,他们在回家的高速上出了车祸,出租车车胎爆了直接撞到路边的护栏上,好在人都没受伤,只是有俩哥们儿酒劲儿上来了一直嚷嚷着回家。挂上电话,没勇气先生在路口一个利索的掉头,直接杀向高速。
找到路边的出租车后,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一起去后备厢拿矿泉水,结果被身后撞向他们的车吓破了胆。
那辆车上,就坐着化妆师和他的朋友。
化妆师的故事讲完了。
所以在那个晚上,因为几位小伙伴的车祸,没勇气先生和装矜持小姐才出现在了那条高速路上,也才会被我的化妆师朋友撞上,最后促成这段姻缘。
但其实好的爱情都是有准备的。
总是有很多人抱怨,为什么还没和爱情相遇。原因不外乎两个:我们遇见喜欢的人以后,就像一个得了绝症的患者,头重脚轻,对方的一字一句都诛心,可你就是走不进他的世界,花了很多气力在不属于你的人身上,反而对周遭向你靠近的人熟视无睹;有的人则是用“如果你不能接受最差的我,那你也不配拥有最好的我”的原则来给爱情下了个严苛的定义,执拗地保持现状妄想一个最好的人降临,但真爱也只能给你一个渺茫的概率。孔雀都知道要开屏呢,为什么不先改掉错的自己,再去奢求遇见对的人呢。
没勇气先生承受的背叛和装矜持小姐自酿的孤单其实已经让他们对爱情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才让两人成为朋友之后能迅速地交心成为知己。你不能说他们的爱情是突如其来的,而是他们已经累积了足够相爱的运气。
化妆师朋友把自己当红娘的经历到处向人炫耀,均会以“这是一个堪比《死神来了》的真实故事……”作为开场。我真不想拆穿他,这明明是《蝴蝶效应》好吗?!
任何事物发展均存在定数与变数,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其发展轨迹有规律可循,同时也存在不可测的“变数”。我们都在寻找爱的过程中不断重新认识自己,不管幸运时、失望时、高潮时、低谷时,总要先爱自己才能学会爱别人,总要相信爱情才会和爱情相遇。很多年前你放走的那只蝴蝶,或许轻轻扇动翅膀,就激起了未来属于你的那一整片海洋。
失而复得的男闺蜜
高中开学第一天,在餐厅排队打饭,他站在我后面,小声敲着饭缸、哼着歌。排到我时,他用一种奇怪的语调念叨说:“终于轮到夏同学了啊!”
所以,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不高不帅,戴着眼镜,却一点儿都不斯文,聒噪得很。但也不知为什么,就是这样有点儿讨厌的家伙,在班级里竟和我关系越来越好,无话不谈,他曾经暗恋的女孩我知道,我那会儿花痴过的男生他也见过。虽然,他总是批评我眼光差。
他嘴里没有什么好话,有时课间从我身后的过道经过,会很无耻地说:“呀,夏同学让一让啊,你的屁股挡着我的路了!”我又脸红又生气,气鼓鼓地不理他。但到了晚上,他会忽然变出袋KFC(肯德基)鸡腿来塞给我,说是老妈带来的,自己不爱吃。
很惭愧,那些年他妈妈看望他带来的好吃的,似乎都填进了我的肚子。
除了嘴巴臭,他的性格还算不错。有时候上课前我发觉忘了带课本,向他求救,他会直接把自己的书扔给我,然后飞快地跑去外班借。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把好多书扔在宿舍,也不管上什么课,到时候直接管他要课本,而他也无所谓地每节课前都跑去借。
那会儿我成绩不好,几乎每周一哭。考得差要哭,被老师骂要哭,卫生没打扫好被扣分要哭,觉得高考本科无望也要哭。现在想起来,真是惨不忍睹的丢人回忆。而他特别喜欢讲笑话。晚自习课间,他会喊我去楼下吹吹风,说不要被考题烧坏了我本来就愚笨的脑袋,然后给我讲笑话,我笑了他就笑我笑点低,我不笑他就笑我智商不够没听懂。偶尔,他什么笑话也不说,一首接一首地唱歌。他唱歌很好听,我笑话他说,虽然你很丑,但老天给了你副好嗓子,也算待你不薄。他死不承认,纠正我说自己是“偶像派”。
周末的晚上,我们从校外游荡归来,我的抽屉里往往会多出件小礼物,有时候是热乎乎的烤地瓜,有时候是个小铃铛,也有时候是几张书签,不用猜就知道是他送的。记得高二那年生日,我收到了许多礼物,但仍有点儿郁闷:因为他没有送。这个该死的家伙居然忘记了我的生日?我有些不甘,他也不肯来和我说话。到了晚上,我放弃了,他忽然气喘吁吁地递给我一本书,说是没吃饭跑去买的,然后笑嘻嘻地问我,最后一个送礼物的人是不是会印象更深刻啊?我憋了半天,终于乐了。
我们高中时有两个校区,在马路两边相对而立,高一高二在本部,高三作为最煎熬的一年在新校区。两个校区之间有架天桥,我们每天从上面穿梭。要命的是,我们的宿舍、食堂都在本部,只有教室在新校区。因此每天从新校区放了学,再跑回本部买饭时都只剩下一些“残羹冷炙”了。高中的莘莘学子可能压力太大,学习太拼命,吃起饭来也个个很拼命,没多大会儿工夫,新上来的一锅菜就被一抢而空。而我们又不许去校外买饭,因此每次放学不是吃别人挑剩下的差菜,就是干脆泡泡面。
记得高三毕业前,刚入夏,有一天听同学们叽叽喳喳,说学校食堂今天要上西瓜,一块块长长地切好,单卖。当时我们都很动心,可随即又有人说:“算了吧,我们离食堂那么远,就算是百米冲刺我也抢不到,除非是逃课!”
那天傍晚,我困在一道题目上固执地没下去吃饭,听到有早早吃完饭回来上自习的同学在议论,说他一放学就冲出教室,原来是为了抢西瓜,如何如何。我一愣,心想这小子果然是在吃上面动力无穷啊!
写完了题目,我正准备下楼,这时伴随着大家的一阵笑声,他忽然从同学的包围中冲了进来,手里抱着一块鲜亮亮的西瓜,很是诱人,然而就在大家的注视中,他径直将西瓜放到了我的桌子上。我一愣,同学们羡慕得炸开了锅。他乐呵呵地一句话没说就回到位子上去了。
我看着西瓜,心里又惊喜,又温暖。其实,在同学们坏坏的眼神里,我也不是没有想过,但是随之又打消了那个想法:他是绝对不会喜欢我的。因为太熟悉了,而且,他跟我说话从来没有什么脸红心跳的神情,每次都是一脸不屑。
所以我认定,他就是自己的男闺蜜。虽然,当时根本没有男闺蜜这个概念。
他是个善良的男生,当时他有位室友来自农村,家境不好,总是买最便宜的饭菜,有时候咸菜一次打两份。他每天都和那个男生抢菜吃,故意装作很爱吃那个男生的便宜菜,然后把自己的荤菜扔给人家。
毕业前,家人开车来帮我拉行李。因为家长不能进学校,我搬家的任务就落在了他身上。我的书顶三四个人的行李,单课外书就一大摞。他帮我把一箱箱书抱到校外,来来回回好几趟才折腾完,到最后汗流浃背地骂我:小心以后成书呆子!
送完书,我习惯性地对他手一挥,说:“你的任务完成了,拜拜!”他也习惯了我的简单粗暴,转身和我家人打个招呼就走了。但随即我却被父亲批评了一通,因为他帮了这么大的忙,原本父亲还想请他吃饭的,叫我一挥手就赶跑了。父亲说:“怎么这么没礼貌!”
我一愣,因为是他,早就忘记了我们之间也需要礼貌。
就那么毕业了。毕业的最后一天,他送我到车站坐公交车,上车的那一刹那,我心里忽然莫名地想:以后再也不会有个男生对自己无条件地这么好了吧。
高考考得不怎么样,我在家里默默地收拾东西,有很多高中的小字条,扔不舍得扔,放又不知道怎么放。那些字条有很多是他上课时传来的:“夏同学,你歪歪脑袋,挡住我啦。”“夏同学,放学打算吃什么啊?”“夏同学,你这次考了多少分啊?”“夏同学,你这件衣服真丑啊!”
可是,夏同学终于不再是他的同学,进入了另一个班级。
大学里,因为高中玩得太好,很长时间我融入不进去,依旧守着老同学过日子。大一时大家还没有手机,室友都说,那部座机简直是我的专线。很多高中同学打电话来,他每天至少打一个。
后来才知道,是那帮老同学们叫他那么做的。
因为大家都知道他喜欢我,只有我还不知道。甚至大家都猜测到了可能的结局,但还是制订了计划,叫他每天打电话、每周写信、每次回家见面。
他的父母认识我,我的父母也认识他。两个人太熟了,以至于每次假期,他的父母会问:“那个大眼睛的姑娘这次没来玩啊?”而大学毕业后很多年,我父母偶尔还会聊起来,说:“那个戴眼镜的小子,怎么好久不见了呀?结婚没有啊?”
但是我没有说,很长时间里,我们都不太联系了。
大二下学期,很平常的一天晚上,接到他的电话,他整个人状态晕乎乎的,告诉我喝了酒,问我能不能在一起。
我握着电话愣在那里,这怎么可能呢?
但他居然是认真的。那一刻,我不知所措,大脑飞快地旋转着,想着到底该怎么回答他。我心里想拒绝,却害怕失去这个朋友,一句拒绝的话也说不出。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就那么握着电话死一样地沉默。半晌,他有些结巴地说:“好,不用说了,我已经知道了,没关系。以后还是最好的朋友?”
我忙答应。没过多久,他又打来电话,说刚才挂了电话就后悔了,因为一直不敢说,被舍友骂,被老同学催,打电话前被同学踹出宿舍,去喝酒壮胆,但还是很失败,想要收回最后的话,想要等一个答案。
他从前是个骂人特别利落的人,但是那天晚上一直支支吾吾、结结巴巴,而我也傻傻地完全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只好又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没多久,他又打过来,说挂了电话又后悔了。说他明白了,之前同学也早就想到了这样的结果,现在没事情了,以后还是和从前一样。
电话终于挂了,那个晚上我一直发呆。回想起高中,原来自己才是那个傻瓜。
两天后,他又打来电话,很兴奋地问我,有没有在QQ上给他留言。我如实回答,没有啊。他忽然愣住了,语气也变了,说知道了,没事了。我问怎么了,半天他才说,上午室友用他QQ号去网吧玩,弹出一条消息:我做你女朋友吧。但是刚开机就不小心死机重启了,也不知道是谁留的言。
他当时一听,觉得肯定是我,但没想到不是。我开玩笑说是不是有谁暗恋你?他有些低落,说知道了,是谁已经无所谓了。
那之后,我们试着像从前一样,打电话、通信、见面。可惜,有一两年的时间,再也没有办法回到从前。聊天的时候会尴尬,玩笑也不敢随意开,就这么渐行渐远。我谈了恋爱,他谈了恋爱,我分手了,他分手了,我和老同学失去了联系,他和老同学失去了联系。我们毕业,又工作。
很长时间里,我不再主动联系他,但他说,不想放弃这样一个朋友,依然断断续续地打电话来,说着不痛不痒的话。
我不曾想到的是,在过了很久很久之后,我们居然又回到了曾经的状态。而这个过程,似乎比高中三年还要漫长。那段过去终于不再尴尬,他也遇到了心动的女生,恋爱,结婚,生子。
我们不再像从前通话那么多,却依然什么都可以聊,即使好久不联系,也不会有任何的隔阂。这中间有个小小的插曲:他的闺女,和我同一天的生日。女儿出生那天他来电话说吓了一跳,如果不是你健在人世,差点儿以为你转世投胎来了。
我一边笑,一边骂他,心里又生出小小的庆幸,幸亏他脸皮够厚,心怀够开,没有丢掉我这样一个不怎么样的朋友。以至于在今天,还可以有人和我肆无忌惮地开玩笑,也可以有人和我一起聊聊曾经的老同学和旧时光。
只要活着,就会有好事发生
2007年我大学毕业,来到安徽一所私立高中做老师。开学前有个全国高中语文新课标培训的会,皖南地区的开会地点是马鞍山。跟同事坐一种票价11块的火车,牛车一样慢,莫名其妙就停下来,且没有空调。同去的有一位女语文老师,还有一位美术老师。先前打电话的时候,我以为那语文老师有四十来岁,因为其腔调里带有一种急躁和烟火气。
火车上,女语文老师带了好些水果分给我们吃,我惊讶于她其实这么年轻。问起语文组长是谁,她顿了一顿,有些不好意思似的:“目前……是我。”
在马鞍山安排了住宿,我们俩住一间。她是皖北人,但似乎比我还怕热,总是一头一身的汗,进了房间开了空调就死活不出去了。我正是毕业之后刚步入社会的磨合期,走不出心绪和现实的双重低谷,话少而倦懒。
一起住了几天,有一天晚上她问我一个在福建念大学的东北人为什么来这儿工作,我无言以对。她说应该是为了爱情,我不置可否,算是默认。她有些惊讶,看我并不想说下去,就说她28岁了,刚刚分手,现在还是单身,家是农村的,“很农很农的农村”。
在我们相熟之后,她又几次提起她的那次失恋以及她的家人。2007年冬天发生了著名的雪灾,远近的同事都回不了家,元旦凑在她宿舍里烧饭聚餐,我先去帮着择菜洗碗。在厨房里,她坦陈那次恋爱对她伤害很大,她很喜欢那个男人,以为是真命天子,真心实意地付出,可那男人莫名其妙地就不要她了,且再也不见,那样冷酷。她因此抑郁了一段时间,总是哭。她妈妈非常担心,从家里转了好几趟长途车,辗转前来陪她住了一个月。
那个县城也在深山里,长途车所过地段很险要。“车在盘山路上绕的时候,我妈‘哇’就哭了,说:‘啊,我女儿怎么在这种地方上班啊!’”她说这话的时候,我们俩坐在她宿舍的床上烤着火盆,笑作一团。我没有想象她最困顿的时候是何种境况——因为那些永远对挫折哈哈大笑或握紧拳头、转了身自己抹掉眼泪的姑娘,她们的矛盾和辛苦、倔强和虚浮,我再熟悉不过。
开学之后,她成了我师父——语文组所谓的老带新。我做了班主任,虽然并不成功,但好歹尽力而为。晚自习,学生做功课,我在讲台上写教案、做卷子、出卷子,或者拿本闲书读。《不存在的女儿》和《毛姆读书随笔》就是那时候读的。有时候我俩无聊,就互发短信闲扯。有一次说深了,她劝我还是离开那里,去更好的地方,而我不知该说些什么。
那天散了自习,去学生宿舍查了寝,已经过了晚上10点——每天都是如此,早上5点多起来带学生早操,晚上10点查寝之后才能安心下班。每个月只休息两次,每次一天半。我站在操场中间打电话给父母,做出很开心的样子。下班的同事陆陆续续从我身旁过,都跟我说:“××到处找你呢。”
我挂了电话,回教师宿舍去找她。她还在楼道里等我,正站在我宿舍的窗口旁,看到我来了,也不管时间已经很晚,很大声地叫:“啊!你可来了!我到处找你!你去哪儿了?你怎么样了?心情不好?”
声音还是第一次听到的那样,急急的,带着急躁和烟火气。
我俩并肩趴在走廊的栏杆上望着整个操场。她又说了些劝我离开的话。然后说起学生,我说班上有几个男生不安分,所有老师都想逼走他们,认为他们是“垃圾”,逼走了反倒有利于班主任管理;董事长想留住他们,因为可以收钱;做班主任的两边不是人。她问我怎么想。我说要留住他们,跟钱没关系,只是他们这么小,又有前科,出去到社会上不就毁了吗?好歹把高中读完。做班主任的,一群羊也是放,不在乎为他们几个多受累。
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那似乎是我们彼此指认的一晚。
一次晚上,跟当时的男朋友出去吃饭,结果吵架了。好像是因为打包菜的事,他不肯拎,我也不肯拎,他一怒之下就把几盒菜扔到垃圾桶里了。我正站在垃圾桶边上出神,她走过来,身边有个神情憨厚的男人。
第二天早操,她主动过来跟我说,那人是她新认识的,学校一位我们都相熟的历史老师给介绍的。事业单位,大她一岁,人很好,但没感觉。又问起我昨晚站在垃圾桶旁边干吗,还气哼哼的。我跟她说了吵架的原委,她笑得蹲在地上。
后来我离开安徽,跟任何同事都没打招呼。她和其他几个同事给我打电话说送别的时候,我人已经在杭州,马上要上飞机。回长春之后,涉及安徽当地人才机构调档案等手续的大小事务,她都帮了我许多忙。
2008年,从其他同事那儿得到她要结婚的消息,马上汇了钱过去,请他们代我送上红包。她传了婚纱照给我看,夫妻俩都笑得甜美极了。
2009年,听说她考上了当地最好的高中的教师编制。
2010年,同事发短信来说:时间真快,你走了快三年了,而××要生宝宝了。我没有回复那条短信。
我认识很多很多平凡却美好的人,他们在生命的不同阶段,给我光,给我热,又默默与我告别。我在暗处写下这些字,像在河流里打捞鹅卵石串起项链,点缀记忆。但也不过如此。日子本来平淡如水,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在乎的人、最核心的生活,我的原则是:不打扰。
《阿甘正传》里有一句著名的台词:“Mamasayslifeisaboxofchocolate,youneverknowwhatyouaregonnaget。”(妈妈总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会尝到哪种滋味。)樱桃小丸子说:“只要好好活着,就会有好事发生。”有一种概率深不可测,但只要你常在此间行走,总会得到些小恩小惠吧。
一路陪你笑着逃亡
我有个朋友,是富二代,非常有钱,属于那种倒拎起来抖两下,哗啦啦掉满地金银财宝的人。
我穷困的时候,就想办法到他那儿刨钱。他酒量不好,就撺掇他去酒吧,然后谁比谁少喝一瓶,就输一百块。
开始我每次能赚两三百,但这完全是血汗钱,比卖身还要高难度,次日头昏眼花躺着起不来。
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大早兴冲冲到他公司,说:“老赵,换个模式吧,我们来对对联,谁对不出来,输一百块。”
老赵差点儿把茶杯捏碎,愤愤说:“你这个太赤裸裸了。”
当天晚上,他背着包换洗衣服到我家,要住两天。我翻箱倒柜,家里只有一袋米,随便煮了锅粥,他咂咂嘴,说:“真香。”
我灵机一动,说:“老赵,换个模式吧,谁先走出家门,就输一千块。”
老赵心满意足地缩进沙发,表示同意。
第二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
第三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
第四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我颤抖着问:“老赵,你生意也不出去管管?”
第五天我们睡觉,看电视,喝粥。老赵眼睛血红,在门口徘徊,突然冲到我面前,疯狂咆哮:“老子是富二代,老子不要喝粥,老子家里有五六座商城,七八个工厂,老子为什么要在这里喝粥?!你回答我啊呜呜呜呜呜谁他妈再让我喝粥我咬死这坏逼啊我要吃肘子呜呜呜呜呜呜……”
半夜我饿醒了,听到厨房有动静,摸索着过去,发现老赵在煎东西。偌大的锅子,半锅油,里面飘着三四片火腿肠。
我说:“哪儿来的?”
老赵哆嗦着嘴唇,说:“茶几下面捡到半根。”
我说:“分我一片。”
老赵一丢锅铲,哭着说:“这应该吗?富二代得罪你了?都这种时候了你还跟我抢火腿肠?”
我呆呆地说:“焦了。”
第六天我们睡觉,睡觉,睡觉。老赵挣扎着爬起来,去书房上网玩。我听见他QQ“嘀嘀”的声音,赶紧关上卧室门,偷偷打开笔记本,申请了个新号码,搜罗美女照片疯狂发给他:帅哥交个朋友。
老赵:你是?
我:寂寞单身少妇,想拥有初恋。
老赵:都少妇了怎么初恋?
我:少妇怎么不能初恋?
过了几分钟,老赵:百度百科,少妇(shào fù)已婚的年轻女子。
我:你管那么多干吗,我看中的又不是你的钱。
老赵:……你怎么知道我有钱?
我:……废话真他妈多,喝酒去,叉叉酒吧!
然后我发了张裸照。
听到书房椅子“咕咚”一声,老赵仰天倒下。他疯狗一样冲出来,红着脸团团转圈。我合上笔记本,说,一千块打个折,八百。
老赵丢给我八百,嗷嗷叫着夺门而去。
过一会儿,我走进酒吧,他果然笔直地坐在那儿。我一屁股坐下来,他说:“你干吗?”
我说:“来寻找初恋。”
老赵说:“……”
我说:“少妇棒不棒?少妇有八百呢,请你喝酒。”
老赵躲在阴影里,捂着脸哭成泪人。
我们喝得大醉。
那段时间老赵失恋。七年的女朋友,谈婚论嫁,突然说要寻找灵魂,问老赵要了笔钱,独自背着包去西藏。回来后乘着老赵出差,东西搬走,留了封长长的信。写的什么我不知道,那天是我跟老赵拼酒的第一天,赢了三百块。
后来我在微博看到他女朋友和男人的合影,笑靥如花。那天是我跟老赵拼酒的第四天,输了一百块。
人人都会碰到这些事情。在原地走一条陌路。在山顶听一场倾诉。在海底看一眼尸骨。在沙发想一夜前途。
这是默片,只有上帝能给你配字幕。
所以整整半个月,我们从没聊起这些。
不需要倾诉,不需要安慰,不需要批判,不需要声讨,独自做回顾。
朋友不能陪你看完,但会在门口等你散场,然后傻笑着去新的地方。
再难过,有好基友陪在身边,就可以顺利逃亡。
也祝你有好运气
出租车上,我习惯性地坐在后座。司机自称40岁,问我多大,我如实说27岁。红灯亮起来,他长久地回转身子端详我,弄得我头皮发麻,屡次验证今儿没穿低胸衣服也没有走光,才放下心来。端详完,他说我看起来顶多25岁(纯粹是鬼扯)。然后他摇下车窗,点了一支烟,开始慢悠悠地自我剖白,从失败的婚史说到现在的女朋友,并义正词严地说他喜欢白白胖胖的,“就是你这样”。他现在的女朋友太瘦了,他有点儿不喜欢,但是她对他实在太好,他被感动了,就觉得在一起也不错。而且她长得很好看,“尤其是一笑起来的时候,可好看了”。他说这话的语气不像40岁,倒像18岁,纯洁而深情。
本来10分钟的路,他绕了我20分钟,安慰我说:“别怕,我不多收你钱,我就是想多拉你一会儿,咱俩唠唠嗑。”其实我从头到尾没说上10句话,大概他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吧。
他接着劝我不要结婚:“男女之间总是有一团火的时候,但一结婚就厌烦了。男人有了这个女人就想那个女人;女人稍微好一点儿,但一旦想开了比男人还放得开。”
又说到那段婚史:“我对她可好了,她喜欢什么就给她买什么,她爱吃什么就给她做什么。可她嫌我没钱……你说一个男的没钱养媳妇,也是闹心,挺理亏的,就加倍对她好,使劲挣钱……结果有一天我开晚班车,看见她跟我们邻居一男的在路上扯着手呢!我当时一脚油门儿就把那男的撞飞了!”
“啊?!那你不担责任吗?!”
“拘留10天,出来我就跟她离婚了。”
“您也太冲动了。”
“那我也不后悔……你不知道——这要是情人吧,她跟完我,爱跟谁跟谁,我顶多有点儿不大得劲儿。可这是媳妇啊!媳妇跟别人使个眼神都不行,那真是杀人的心哪!”
“这事之后我再也不相信女人了。现在这个女的对我贼好,可我还是不敢跟她交心。我也不给她花钱,也不带她吃好的,怕再折进去,跟有病似的,有时候我自己也挺瞧不起自己的……她命挺苦的,30多岁老公就病死了,自己带着个儿子。她老给我花钱给我买东西,我都……我都不好意思,不知道自己是咋了,太不爷们儿了……嘿,这话我也就跟你说说……我跟我前妻是2004年离的,到现在几年了?七年了。她一次也没联系过我,一个电话、一条短信都没有。”
中途上来俩拼车的女人,我往后座内侧的座位挪了挪,让其中一个坐进来。他有点儿不大高兴,好像谈兴被打扰了,又好像因为让我受委屈而不悦,嘟嘟囔囔了半天。我于是有点相信他说的对他前妻很好的话了。
车到集团门口,他果真没有多收我的钱。我拉开车门正要下去,他突然急迫地转过身来:“姑娘,祝你有好运气!”我回头笑:“谢谢!”他踩一脚油门走了。我始终没有看清楚他的样貌。
推着集团的旋转门,我想:他的那个瘦瘦的漂亮女人,到底是怎么笑的,会那么好看。她最终能真的打动他,让他对女人、对感情——对自己,恢复信心吗?
我始终相信这日益凉薄的尘世,依旧该长存着几多坚忍的温情,折不断,浇不灭,冻不裂,烧不化。
也祝你有好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