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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岩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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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站台广播火车只停三分。

    车内拥挤不堪。满地垃圾。人挨人,人挤人,座位下面都躺着人。

    马格是这种车厢的常客。他的背囊找不到地方放,一直背着,后来总算挤了个角落坐下来。屁股下面是足有三寸厚的垃圾,餐盒、桔子皮,鸡骨头,酒臭熏天,但他管不了那么多了,身子一歪,像其他人一样,在夜行火车的颠簸中沉沉睡去。

    他的粉刺已完全经消失了,但留下了明显的痕迹。

    他睁开眼之前已醒了一会儿了。他是被警察踢醒的。皮鞋踢在他屁股上,不算太重,但也不轻,他熟悉那种踢法,除了乘警还有谁那样厌恶地踢他呢?他摇,他不想醒来。他已记不清这是多少次被踢醒了,他漂了有一年了。

    被乘警带着,他艰难地走过许多节车厢,到了餐车上。窗外,夜色迷茫,山影重重。火车一直在山里行驶,大约要进站了,慢慢地行驶,滑行,"哐"的一声停下来。没有旅客下车。一个也有。事实上禁止旅客下车。

    他被带下车。天下着绵绵细雨。一些神神秘秘的人也下了车,他们被一身白衣白口罩的人押送。箱式卡车停在站台上,那些人被引领着从卡车后部进入车内,车门上锁,声音很大。

    他不时回过头,看那辆神秘的卡车。

    在一个亮着灯的赭红色的房间,他们停下,门口用红墨水歪歪斜斜写着站长室。马格被带进去。灯很亮,十分醒目地照着一个火红的秃顶。这人几乎不能说有面部,面部像遭过火烧,火红,没有一根眉毛,一双酒泡的细眼睛笑咪咪的。桌上摆着酒,鸡骨头,或狗骨头。显然他已喝了有年月了,得喝过去多少火车?

    乘警与站长打着招呼,手一扬,对秃顶说,"又给你带来一个。"然后很随便地拿起酒瓶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秃顶咪笑,眼睛红得像兔子,喝夜酒的人见人总透着喜,很热情。乘警一连喝了三杯,喝得很快,对着马格:"下次别再让我逮着。"说完,手一扬,把剩下的酒泼在马格脸上。然后笑着对老头说:"你真得感谢我,这回给你弄来一头骡子,车上我踢他都踢不醒,上满了弦使他,没问题。"

    火车要启动了,乘警走了。

    火红的秃顶站长看着马格一直迷糊地笑着。

    “站,站着干吗,坐坐下,喝点儿吗?喝,喝点儿。”把酒瓶推给马格。马格坐下来。秃顶站长说:“这儿归我管,是,是我的天下,叫你喝,你就喝。”马格给自己倒了半杯,皱着眉喝下去。

    “你,这是第几次了,规,规矩都懂吗?”

    马格点头。

    “你,你他妈说,说话,哪,哪的人?”

    马格说,北京人。

    “北,北京人?”一听北京人,老头圆睁怪眼,突然拍案:“我就操操你八辈祖宗的北京,你北北京有什么可牛,牛,牛逼的,总算你北京人今天犯在我手里了,兔仔子,我不让你脱脱脱八层皮!福福福贵,福贵,别你娘的睡了!带带这兔仔了去去装卸队,告告诉队长,就就说我说说的,别轻轻饶了他,现在就就去。”

    “北京着他哪儿了?”马格十分奇怪。持枪的福贵带他走出站长室,向站台里面走去。这时天已蒙蒙亮,四周大山影子矗立,头顶电网密布。

    2

    还阳界小站座落在一条江的左岸,江水浑黄,正值夏季,火车爬上这里必须由电力牵引,路轨两侧布满金属架、瓷珠、电线,使这里的隐秘寂静又增加了一种恐怖的氛围。小站没有站名,这儿的人都叫它还阳界。客车很少白天通过,大多夜间途经此地。附近丛林有秘密工厂、林场,医院,传染病院,过去虽寂静、紧张,但十分兴旺。不过近年不行了,时过境迁,大三线迅速解体、衰落,小站也处于无序之中。现在小站简陋破败得惊人,几排发霉的板房,一个赭红色站长室和调度室,此外还有一个货场。小站以木材外运为生,货场堆积着大量的原木。原木经年累月,截得整齐,摆得也整齐,像停尸房那样。这些森林之尸终日散发某种乙醚的芬芳,初涉此地的人闻到这种芬芳往往瞬间便有些飘然酩酊,突然失去听觉,接着视觉也开始变形。机车源源不断从山里运来尸木,装卸人员蓬头垢面,光着古铜色的膀子,挥汗如雨。某些时刻,听不到声音,所有人都像表演着疯狂的哑剧,搬运,奔跑,大张着嘴,呵气,睁着几何形的目光,呼喊,牙齿在大笑。

    熊生着两条毛茸茸的手臂,肩膀呈古铜色,太阳照在上面,浑厚,使人想起非洲高原。必须有相应重量压在他肩上,比如两人扛的原木放在他一人肩上,这会使他快乐,健步如飞,否则他就会躁动,滋事,寻衅,喝得烂醉如泥。这时,除了队长鹰一样阴鸷的目光,没人能使他安静下来。不过到了残酷的五月,甚至队长也拿他没什么办法。五月,熊整日口水涎涎,裤裆里没有一天不是粘糊糊的,他冲队长傻笑,收工后馋馋地望着队长离去的背影,直到队长进了自己的木屋。队长是这里惟一有女人的人。熊找各种理由到队长的木屋串门,送一兜鲜蘑,提一只火鸡,摸几尾草鱼,队长照收,熊希望留下吃饭,但队长不发话,他总是悻悻而去。只有极少数几次队长收下东西留下了熊。熊见到了女人,那曾有可能是他的女人,一夜一夜不睡,坐在集体工棚沿下,痴痴地遥望队长的木屋,遥望那孔爬满青藤透露出灯光的小窗。许多次熊鬼使神差,夜半三更听队长家的窗根,或趴窗看一眼那神秘的女人。屋里没动静还好,倘若有什么动静,哪怕是轻轻的酣声,熊也会激动得浑身打战,毛发张开,汗如雨下,禁不住悲痛欲绝地抓住窗棂,使劲摇晃。

    屋里的队长一般不为所动。但有一次熊正鸣鸣地摇窗棂,队长出现了,窗帘突然像幕布一样拉开,窗子洞开,月光如水。熊惊呆了,张着厚厚的嘴唇,队长年轻的女人站在窗前,一头秀发直泻明亮的胸前。女人几乎裸体,仅在下体围了一小块兽皮,披着月光,面若天仙。站在女人身后队长裹了一件紫色大袍,双臂抱肩,一动不动俯视着熊。熊“嘿嘿”笑着,一个倒仰,翻了过去,从此一厥不振。

    熊再次兴奋起来是因为马格的到来。队长把马格交给了熊,也没特意交待什么,交给熊是不用说什么的。熊上下打亮着马格,快乐得直搓手,非常满意。那样子如果马格是个羔羊他无疑会失望,而恰恰相反,马格的彪形让熊无比兴奋。他拿起马格的胳膊,一边捏着一边不住地点头,嘿嘿笑着。那么多原木堆在货场上,树香芬芳,让人迷醉。马格和熊搭档,熊专捡粗大的原木上肩,马格跟着他,步履如飞。一个上午过去了,马格撑了下来,看上去安然无恙。马格漂泊两年,居无定所,干过的活不下四五种,多苦多累的活也干过,矿山,采石场,码头,扛大包,因此他并不怕扛原木这种活。不过,说实话碰上熊这种疯子这还是头一遭。熊脚底生风,一路小跑,到了下午马格已气喘嘘嘘,真的有些吃不消了,但第一天总算坚持到了收工。

    一连三天,马格的肩膀磨烂了,手上满是血泡,后来手也烂了,鲜血迸流。手臂、肩头上的划痕擦伤血印比比皆是,不堪入目,加上汗流夹背,以致衬衫烂在了身上,脱都脱不下来。后来脱下来就再也没穿上,像熊那样裸着上身,暴露于强烈的阳光之下。他们在货场上无声无息地往来穿梭,表演着一出地狱般疯狂的劳动。熊这回也累得够呛,不住地咒骂,吼叫,狂奔。夜晚,马格觉得浑身上下像有人纵火,通体都在燃烧。人在失火后会成为废墟,成为灰烬,马格最初许多天的睡眠就是这种废墟和燃烧的感觉,这时的睡眠无异于死亡。而这一切都在队长的眼中,但队长看上去熟视无睹,从没正眼看过马格,更不用说与马格说上一两句什么。也许他应对马格的耐力与沉默感到惊讶?不,他没有任何表示,他目空一切。这人看去同样是疯子,不过另一种极深沉的疯子罢了。

    3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队长捏了张车票交给马格,说他可以离开这里了,夜里会有一列客车打这儿经过。马格接过票,说“不是说两个星期么?还不到。”“这张票只能送你到绵阳,后面看你运气了。”队长说。马格拿着票“我可以留下吗?”他问队长。队长看着马格,注视了一会儿,让马格跟着他。票飞向天空,飘飘荡荡,落到江里。江面不宽,夏季暴雨过后,江水呈现出很亮的黄色。

    马格随队长来到木屋。马格走进队长的木屋有一种一步跨入丛林的感觉,无论木屋的构成还是内部陈设都非常新奇,房子里所有称得上家俱的东西都是木头的本色,屋顶和四壁也是木质的原色,这种原色与窗外和屋顶爬满的藤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由于房间色调过于单纯、温暖,因而板墙上悬挂的那些兽皮就越发显得神秘莫测、绚丽斑斓。毛皮的味道混和着房屋的木香让马格有一种强烈的隔世之感。整个房间除了那两支乌亮的双筒猎枪提示了一种现代感,一切似乎都是遥远的超乎想象的。两支金属的猎枪与房间的色调对比出一种无法言状的震撼力,它们分别悬挂在一张醒目完整的豹皮和一张柔美纤细的鹿皮上。

    队长女人穿了一件亚麻布宽大随意的裙子,见马格进来站起了身,一双淡目缄默地打量了一下马格,稍怔了一下。马格也同样,女人头发披肩,很长,倒茶时头发一直垂在马格的手臂上,此时她低开的领口正对着马格,她没穿内衣,不戴胸罩,乳房的轮廓清晰可见,以致当她直起腰时暗红色的乳头便会从衣裙下面凸现出来。必须承认,任何一个男人见到这女人都会感到吃惊。马格从女人身上移开目光,装做对屋子感兴趣的样子。毫无疑问,木屋原始粗犷的风格出自队长之手,女人是房间的一部分,在单纯而又醒目的毛皮饰物中,女人是最美的那部分。但马格错了,后来他才知道队长是多么厌恶这所房子,连同这个生着一双淡目的女人。

    那时女人告诉马格,队长对这所房子有过完全不同的想法,因为打猎他有一笔相当数目的钱,他的钱足以使他过上城里人那种生活。比如沙发、玻璃茶几、组合柜、弹簧软床,诸如此类吧,队长都同她讨论过,火车会从城里源源不断把这些东西送到这里,方便得很。她听着,完全动于衷。她说,她就要现在这样,这里的一切都出自她之手。她说,要是弄来那些东西她一天也会在这所房子里呆。队长无论如何弄不懂这个女人,他想同她过另一种日子,人们都向往的那种日,可她不是那样的女人,队长至死没弄清她可疑的身世。她酷爱那些野兽的毛皮,时常把队长多年积攒下的兽皮翻捡出来,洗,晒,梳理,定型,她做这些事情不厌其烦,到了入迷的成度。每整理出一件,她都要抚摩良久,把脸帖在光亮的毛色上,耳鬓厮磨,如醉如痴。常常她这会让她突然兴奋起来,如果是夜晚,她一刻也不想控制自己的燃烧起来的情欲,这时她是主动的。而通常她总是被动的,队长急不可待,从不全部脱掉她的衣服,有时甚至只掀起裙子。她要求队长洗浴,队长很少能办到。同样她燃烧起来也顾不上那么多,只有这时她才会脱得一丝不挂,柔情似水,把燃烧的胴体交给队长。

    他们行事再离不开那些毛皮,她手里必须抓住某条狼或豹的皮,才能进行下去。最初队长只是觉得女人的行为不可思议,但并不妨事,可是后来队长发现问题不那么简单。他们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甚至是南辕北辙的,女人沉浸在一种距他千里之外的极其疯狂的感受中,仿佛做ài的对象不是队长,而是一只大山猫或者豹子。队长感觉不对头,常常还没完事就已兴味索然。而一旦完事,快感甚至连一秒钟都不会在他身上停留,这时他就会堕入一种强大的由来已久的黑暗之中。他越来越觉得那些动物毛皮不可忍受,在他眼里这些毛皮只有交换的价值,没有任何别的价值,如果说以往他对这些毛皮谈不上喜欢还是不喜欢,那么现在他开始越来越讨厌这些东西,而最令他厌恶的是那张悬在墙上的豹皮和母鹿皮,那上面带有明显的枪眼。常常他望着那些枪眼一动不动,想着什么。

    女人把饭菜烧好,摆上了桌,队长挥开女人,给马格倒酒。他挥手的方式与其说是命令的,不如说是蒙尘的,看也不看女人就把手挥了挥。女人一声不响,旁边闪开,默视着马格与队长共饮。马格不时把同情的目光投向淡淡的女人,她年轻,古朴,有点阿拉伯女人的味道儿。一个很奇怪的女人。

    队长话很少,一杯酒落肚之后,他再次给马格满上,自己的杯子却空着。马格不怎么喝酒,但今天却想一醉方休。他拿起酒瓶要给队长添酒,被队长的手不容置疑地按住了他。

    “我从不喝酒,”队长说“你是稀客,我已经破例。”

    队长是阴郁的,话非常少,同他讲话很困难。你无法知道你说话时他是否在听着。他的沉思是随时的,根本不在乎旁边是否有人或者你正同他谈着什么,他只沉溺于自己。咫尺天涯,你根本不可能走近他。马格的酒已经喝净,握着空空的酒杯,已很久了。队长冥冥之中发现了马格的空杯,于是把酒瓶推给马格,同样于冥冥之说:“你喝你的。”

    马格拿起酒瓶给自倒上,哗哗的酒的跌落声极清晰地充满房间,整个房间只有此声响,一如空谷山泉。房间静极了。女人捧着木碗,静若尘埃。马格默默的喝着酒,觉得房间开始旋转起来,洒杯虽很小,但他已不知喝了多少杯。一个念头渐渐攫住马格的心,他想给队长倒杯酒,想要挑战什么,他不相信队长任何时候都是不容置疑的。他要试试。他看着队长,拿过队长的空杯,以同样哗哗的酒声给队长缓缓地满上,放在队长跟前。队长凝视马格,那眼神令马格不寒而栗。马格举起了杯,说,"这酒味道不错,干了这杯吧,我敬您的。"

    队长握着杯子,沉思的神色一扫而光。

    “你胆子不小。”队长说,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马格感动,自己又喝了一杯,摇晃着站起来,准备告辞,但觉眼前一黑,整个身体都飘起来。他支撑着,朦胧中看见女人彗星般的一笑。他还隐约听到队长与女人说话的声音。女人接过他,他感到了一阵纤细的沁凉。女人沁凉的有如两条青鱼的手臂将他搀扶起来,发丝在他的脸上扫来扫去。女人的整个身体都有着罕见的凉意,多年以后马格回忆这种凉意时,总是使他联想起蛇或鳗鱼的缠绕,没有一个女人给过他如此刻骨的凉意,他喜欢那种凉意,那种凉意具有无法言喻、类似冰毒的效果。第五章

    4

    那年大胡子队长迎着风雪跳下机车,雪落在他浓密的胡须和眉宇上,立刻变成了水汽。随他一同跳下机车的就是这个女人。像大胡子一样,她也穿着军大衣。大胡子队长神采飞扬,声如洪钟,颇为自豪地朝正干活的弟兄们喊了一嗓子:我回来了,回头晚上都到我屋里来。

    马格成为装卸队一名正式成员,在疯狂劳动之后的夜晚,人们讲述当年大胡子队长带回这女人时,总是不忘强调大胡子当时的风采:满脸冻红、热气腾腾、长髯飘飘。看得出人们喜欢大胡子队长,把他当成英雄,讲述具有传奇和浪漫色彩,像一切夜晚产生的民间故事或寓言。大胡子队长牵着陌生女人,手提女人的黑皮箱,穿过货场,奔向他的小木屋。人们停下了手中的活,看着仿佛从天而降的女人。女人扬着头,黑发在军大衣后领上飘扬,一双乌亮的靴子,后跟清晰地叩着水泥地面。人们都看呆了,听呆了。大胡子交了桃花运,他带来一个城里的女人。

    晚上队里的人齐聚大胡子破落的木屋,每人都端了一碗酒。大胡子说“我胡某明人不做暗事,这女人手上有了人命,上了咱们的车,要我收下她,你们说收她不收?”

    “收收!怎么不收,这还用说!”“怕什么,天高皇帝远管不到咱这儿。”“你要是怕了,就把这女人交给我吧。”众人大笑。“好,兄弟们,”大胡子说:“从今天起她就是你们的嫂子,今天你们就算是喝我的喜酒,干!”“干!为嫂子干杯!”“嫂子,你只管把心放在肚子里,慢说你是杀了人,就是放了把大火,统统烧死城里那帮狗娘养的,到了咱们还阳界也是风雨不透。”

    众人齐道:“嫂子只管放心!”

    唯一没怎么出声的是现任队长。那时他还不是队长。大胡子死于一场春潮之后他才成了队长。现在他端着酒,目光如炬,看着女人。他见过一点儿世面,当过兵,在部队特务连,一怒之下曾一拳把连长打成半残,被军法惩处,后被发配到还阳界的准军事小站。他天性阴鸷,目光夺人,发现这女人颇有些不同寻常。他看出她的陌生和羞怯几乎全是装出来的,事实她眼睛里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审视和兴奋。她没有一点儿畏惧感。酒后她面色绯红,相当沉着,一双淡目迷人却又拒人千里。让队长感到困惑的是:要么她确实杀过人,是那种罕见危险的女人,就像他是个危险的男人一样;要么她就是一派胡言,另有图谋。可她图谋什么呢?这里有什么呢?她来这里干什么?这些诘问把他难倒了。他百思不得正解。如果她仅仅危险那倒也并不可怕,但如果不呢?他觉得有一堵墙横在了他的面前,这堵墙是他无法想象的,因而是无法逾越的。他必须单刀直入,倒要看看她的底细。

    他来到女人跟前,旁若无人。“我以可敬嫂子一杯吗?”他说。

    女人说:“谢谢,可我不会喝酒。”

    “暖暖身子吧,一路雪花飞舞。”

    “谢谢。”女人端起碗,礼貌地抿了一下。

    “那可不行,得一口干净,我已经”他向女人转动着空杯。

    “我真的不能。”女人说。

    “你又不是白娘子,怕什么?还能变蛇不成?”

    女人求助地看了一眼大胡子。队长抢先一步:“大哥,我跟嫂子干一杯你不介意吧?”

    大胡子像被什么刺了一下。

    “什么话,喝了!”大胡子吼道。

    女人垂下头,很快扬了起来,看着队长。从一开始见到这个人她就注意到这人不善。这人生着一张有点儿像马的脸,木然,迟缓,但目光锐利。她看了,装卸队所有的人没有一个人拥有这样目光,这样危险的脸。这目光让她不心惊。女人酒没喝一半,呛得咳嗽起来。大胡子真的有些心疼了,端起女人剩下的酒碗,正要喝下,被队长拦住“慢,我来。”他把女人的剩酒倒在自己的碗里,扬起头一饮而尽。

    他放下碗:“嫂子说杀了人,怕只是句玩笑话吧。”

    女人没说话,看着别处。

    “我是好意。”队长不舍。

    “让我感谢你吗?”她回过头。

    “你没必要扯谎。”

    队长盯视着女人,这时所有人都觉得有点儿过分了,闹也不这么个闹法。熊首先就不干了,大声嚷道:喝酒喝酒,什么他娘的杀没人,嫂子,俺敬您一杯,别理狗娘养的。队长恶狠狠地看了一眼熊,不再说什么。熊给女人倒满,也给自己倒上“您一点儿不用动,俺替您喝了,就算俺敬您了。”熊说着,两碗酒同时举起,头在两碗之间晃了几晃,一齐倒了在自己嘴里。

    5

    一场罕见的瀑雨,山体滑坡,路基冲毁,还阳界小站险些被一笔勾销。还阳界就是从那时开始衰败的,再没缓过来。大胡子尸首未见,湮灭于春潮之中。寻找大胡子的工作实际上是非常草率的,甚至还没确定他是否还活在人世上,寻找的工作就已结束。那时候女人正忙于房前一小片园子,园子种了四五种疏菜,菜花飘香,引得彩蝶乱舞,蜂群嘤嘤嗡嗡,牵牛花爬上了木屋,红红绿绿,郁郁葱葱,使得褴褛如窝棚的木屋俨然变成了童话中的城堡。女人早已脱去冬装,换上了帖身的碎花单衣,气色很好,脸颊像果实一样红润淳朴,胸部丰满得像个农妇。她健康美丽,额头上常常挂着汗珠。

    女人果实一样挂在树上。果实召唤着每一个树下的人,装卸队里弥漫着一种只有宗教堪与相比的兴奋与激动,人人都跃跃欲试,哪怕最不具可能性的人也浮想联翩,心旌摇荡。况且季节撩人,花开得疯狂,漫山遍野,杜鹃,鸢尾,紫云英,点地梅,蔷薇,栀子花,此伏彼起,弥漫飞香。花粉扬尘般无处不兴,无处不在,从清晨直渗透到夜晚。晚风习习,夜空中充满着类似毒品的芬芳。必须尽快产生新的队长,恢复秩序。即使在自然界秩序也是显而易见的。谁将拥有那爬满青藤的小屋?无疑是队长。

    但谁将成为队长?大胡子的继任?这是山里一段传奇的故事,两年了人们不断讲述那段往事,丰富那段往事,以致听上去已像一个古老的传说,多大的真实性已值得怀疑。这里从来就是这样,并存着两种生活,一种是现实的,一种是心理的,而人们从不去加以区分。人们告诉马格,队长的产生原本并不困难,是众望所归的事,只是由于女人的存在问题才变得复杂起来。居然有人提出,干吗非需要有一位队长呢?是呀,干吗要有一个队长,没有队长我们不是照样干活吃饭?这派意见后来居然占了上风,最后就只剩下熊坚决反对。

    那些日子熊整日喝得醉熏熏的,嘟嘟囔囔,骂骂咧咧,厚厚的嘴唇十分嚣张。熊不停地叫嚷队长非他莫属,谁若不服就试试他的拳头,他向所有人摇晃着毛茸茸的拳头。有人居心叵测地提醒熊:你这么嚷嚷没什么好处,别为他人做嫁衣裳,你成不了队长。熊当胸一拳,劝熊的人立刻翻了。熊的铁拳使秩序渐渐地明朗起来。

    没有人能抵挡住熊的铁拳。熊不想再等待了。他一直都在等待一个人,同这人一决雌雄。那个晚上吃饭时熊提了半瓶子烧酒,有人说是一瓶,也有说是两瓶,猛的往桌上一墩,这之前他已喝了半瓶,酒瓶震得别人的杯盘纷纷落地。他敞胸露怀,后来干脆脱下了油腻的汗褡,那架势像是要最后宣布什么了。

    还有谁不服?熊说,来呀,谁还来呀?没人是吧?那爷爷就是你们的队长啦!熊扫视着众人,竟没一人吱声。熊把目光落在了队长身上,几乎同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饮着绿茶的队长身上。刚刚人们背叛了他,现在又寄希望于他。人们阻止不了熊,宁可回到原来的相想法上。队长对人们的背叛行径始终抱以一种轻蔑和冷笑,在他看来那不过是一场闹剧。女人是唾手可得的,女人挂在枝头上安然无恙,有他在没人敢乱来。他要看戏,看他们这些可怜虫是怎样的想入非非,怎样的自我陶醉的。可怜虫们。

    熊见没人出声,再次瞥了一眼队长,这次队长朝熊厌倦地挥了挥手,示意他可以去了。熊把瓶中酒几口喝干,随手扔出窗外。爷爷去了,熊大说,一脚踢开门,拾起汗褡,顶着一轮皓月扬场而去。

    “队长!”众人大喊,这是他首次被人们称为队长。

    “队长,那女人非让熊毁了不可!”

    “那可是你的女人呀。”

    “再晚了女人可就没法要了!”

    队长放下茶,慢慢地站起身,来到敞开的门前。熊摇摇晃晃,狼奔豕突,扑向月下女人的木屋。直到熊快接近篱墙了,队长的身体才慢慢腾起来,然后,像一只猎豹奔飞起来。

    熊在越过篱墙时摔倒了。他站起来时,发现队长站在了他的身后。熊破口大骂,说队长背后偷袭了他,狗娘养的才这么干。是的,队长后面袭击了他,不然来不急了。熊在跨越篱墙时队长用脚轻轻一拨,熊便飞了出去。熊骂队长是小人,队长一记重拳,熊倒在地上。熊眼冒金星,大吼一声扑向队长。熊不躲不闪,在经受了队长雨点儿拳的打击之后,终于看准机会拦腰抱住了队长,把队长重重的摔倒在地。两个绷紧的男人的身体在女人的园子里腾跳翻滚,忽东忽西,园子被毁,篱墙七零八落,后来木屋被撞毁,塌了半个山墙,幸好女人此前已从屋里出来。

    那时候,女人刚刚躺下,还没睡,毫无悲色,正在灯下看一本关于人类史前活动的书。这时候园子"嘭"的一声闷响,熊摔了进来,听上去像是个麻袋什么的掉进园子。接着是熊的大骂。从熊的骂声中她知道这件事与她有关。现在她站在男人群里,只穿了件薄透的睡衣,晚风通过她的睡衣时,把她身体的轮廓勾勒得十分迷人。她的园子毁了,爬满藤萝的木屋摇摇欲坠,到处是花的残骸,篱墙变成了废墟。女人对这一切似乎视而不见,她双手抱着肩,其中一只抓住低开的领口,很紧张的样子,但一望而知她的紧张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出于她那双兴奋的审视的全神贯注又十分悠远的目光。队长和熊,两个像罗马竞技场赤膊角斗的男人。时间在她眼中倒流,猎户星座冉冉上升,展现出古老的箭头图形。两个男人,肌肉与线条,闪烁如青铜般的光泽,熊的笨拙与蛮荒,队长的速度与烈性;击中的霎那,痛苦,哀鸣;痉挛的面孔。怒吼,整个还阳界似乎都在颤抖。这种吼声在还阳界大丛林中并不新鲜,时有耳闻。角斗持续了半个多时辰了,仍难解难分。现在,在女人冷酷而又狂热的眼里,已不是两个人在角逐,甚至也不是两个猛兽在角斗,她的眼睛已把他们抽象出来,抽象成了纯粹的线条和动感,是可以记录在案的浑厚古拙的一幅幅简约的造型。这是古老的岩画,是复活了的那种人类史前时期的场景。就差一个女人体了,一个生殖崇拜的图腾,而她厌恶生育,但只有她是现成的,她就要介入,或已经介入了吗?以一种怎样的裸体?丰满的渴望情欲的但又是拒绝生殖的二十一世纪的女性裸体?那将是一幅怎样神奇的怪诞的、具有岩石效果的现代画?现在,这幅画的构图已在她如潮似幻、开满罂栗花的心中隐然诞生!

    终于,两个人里有一个躺下不动了。而浮雕般旁观的人们静默无声,一动不动,衬托着另一个摇晃的同样静默无声的高挑身影。他赢了。熊看上去像个溺水之人,躺在地上,喉咙里不时地发出沉重的呻吟。事情已经结束,但却没有祝贺,没有欢呼,甚至没有窃窃私语之声。队长精疲力尽,强支掌着身体没有倒下,他以队长口吻发布了他的第一道命令:把熊抬回去。人们默默地抬着熊,几乎是排着队走了。

    遍地的花瓣、枝叶和藤条。园子已不复存在,木屋破落,摇摇如一座空宅。队长和女人隔了两三米远,相视良久。

    “你赢了,”女人说“这儿的一切都属于你的了。”

    队长朝女人走近了两步,看着女人,把手搭在女人肩上。

    “祝贺你,你如愿以偿。”女人说。

    “你就这样对胜利者说话?”队长说。

    “怎么,还要我亲你?”

    “你以为我真想要你?”

    “得了,你早盯上我了,我知道我非你莫属。”

    “我可以把熊叫回来。”

    “那就去,我喜欢他的胸毛。”

    队长的手在空中划了一个弧,落在女人脸上。女人应声倒地。女人站起来,队长重复了刚才的动作。当女人再次准备起来的时候,队长的一只脚踏住了女人。女人不再挣扎,也不再叫喊,只把脸深地地埋在草丛和破碎的花瓣里。队长用脚撩起女人的睡衣,婊子,你天生是个的婊子。队长走了,离开了女人和废园,仰望着山尖上的星空,向工棚走去。

    6

    收获季节,万山红遍,一座新房子建起来。房子比过去宽敞了许多,带阁楼和套间,没有任何现代装饰物,没有上油漆,保持着本色和木香。屋前的园子也恢复了,篱墙十分整齐,白色木栅门显示出女主人的格调。家园总是让女人有着不同于男人的想像力,按照队长当初的想法,是要在原址建一处正经砖房的,有正房、厢房,院子,压水井,队长完全有这个实力,然而当队长征询女人的看法时,女人说她宁愿住现在的破木屋里,也不住进大瓦房。

    那就建一所新的木屋吧,队长说。三天以后,女人拿出了整体的设计方案,包括房子、篱墙、木门,勾勒出了一幅她想像中家园的整体构图和附图,附图是若干建筑部结构剖面图,连尺寸都标明了。女人的设计简明,十分专业。队长看着图纸,没说什么,悉数照办,心里吃惊。他低估了这个女人。

    原木有的是,用之不竭,电锯以及一些简单的加工工具也是现成的,不用请什么施工人员,图纸的要求被分解到装卸队员手里,建造过程中女人亲自动手,与弟兄们一起挥汗,说笑,吊在房子上。盖房子本是男人的事,天经地义,谁都没想到这女人竟有这么秀气的本事。随着家园的初具轮廓,人们越来越确信女人来自天上,是仙女下凡,玉皇大帝派到还阳界的,要不就是思凡下界,偷着溜到人间的。

    重建家园的日子里,热火朝天,队长和女人有过一段短暂的快乐时光。房子、劳动和汗水把他们联系起来,女人表现出的热情、笑声,浸透汗水的肤色、流盼的淡目,让弟兄们又诱惑,又感动。队长不由的叹服,打心眼里喜欢上了这女人。劳累一天之后,她给他烧菜,把酒端上来,为他洗身,他们做ài,缠绵悱恻,热情洋溢,风情万种,她的内情让他瞠目结舌,耗尽了他的精力,他感到如梦人心似幻的幸福。她让他对未来的日子展开无限遐想,对她言听计从,甚至荒手荒脚。他终于被幸福击溃,如醉如痴,觉得与这样的女人过上一生一世,生儿育女,夫妻双双,不似天上,已殊人间。他忘了她是怎样一个女人,忘记了她的来历不明,古怪想法。

    房子快要建好了,他同女人商量家具装潢的事宜,诸如购软床、沙发、组合家具、茶具、甚至电视机,女人对这些不感兴趣。女人有着完全不同的想法。现代生活品她一概不要,她只要木质、本色、简易粗糙的原始用具,用各色兽皮装饰房间,屋顶,一切都处于简单状态。队长难以理解,但没办法,暂时依了女人,但心里十分不快。

    队长同女人谈到孩子,谈到一双儿女,女人像没听懂似的,睁大眼睛问:什么孩子?她根本不想什么孩子。队长才多少有些如梦方醒。队长白天在货场,幸福的神情日渐沉寂下来,后来完全恢复了他惯有的阴鸷的目光。女人的活动简单又丰富,日常在房间里编织,烧菜,阅读。女人带来了一黑皮箱的书籍。女人也去户外,一个人到丛林山谷深处,一去就是一整天。要么就在篱墙内的园子里劳动,野蜂飞舞,油菜花、逗花开放,幼树枝叶伸展,马格来到还阳界时其中的石榴已是实果累累,而丁香花期已过。那时雨季来临,房子已不再清新,不再泛着木香,又浓又密的藤萝在花朵凋谢以后,湿漉漉的几乎将整幢房子包裹起来。屋内是潮湿的,置身其中有如置身在这个季节的雨林中。一切都散发着苔藓和霉变的气息,以致连时间都是凝结的,毛茸茸的。这时候生命沉寂,空空如野,毫无热情。队长与女人精疲力尽之后,很快沉沉睡去。有时半道忽然醒来,看见女人侧卧,挑灯阅读,旁若无人,队长面思不得其解。队长也是读过几年书的人,有一段时期,出于好奇,队长雄心勃勃,想要看看女人看的到底是些什么书。那些书大都是一些外国人写的,过去他也随便翻过,他毫无兴趣,或者说完全看不懂。现在他下决心要一本一本一个字一个字看下去,他要知道她满脑子整天都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队长停止了与女人任何身体上的接触,与女人一起挑灯夜读,成为还阳界一大奇观。队长以为这样一来会引起女人的注意,对他刮目相看也未可知,但女人对他的举动似乎视而不见,或许说不定心里在冷笑?他愤怒,骨梗在喉,发誓要读明白那些天书。他从一本关于释梦的书入手,以无坚不摧的毅力,竟然逐字逐句读完了这本书。他还以同样方式生吞活剥了其它一些书。他一踏糊涂,脑袋要爆炸了。他特别分不清那些外国人名、地名,那些没有尽头的长句子让他喘不过气,常常读不到结尾便两眼一黑,那一瞬如同面对死亡一样。但他支撑着,甚至女人睡着后他仍不释手。他有着惊人的毅力,他要了解这个女人!无论如何书大致谈论的什么他还是多少知道了一些,不知道还好,知道了他心里一片黑暗。归结起来,那是一些关于什么岩画、巫术、生殖崇拜、原始艺术、史前人类遗存的书,特别是一本关于什么社会人类学家的传记,使他陷入长考。他认为懂女人了,她喜欢原始人类,史前生活,包括丛林,木屋,兽皮,狩猎,交配,野合,那么她把他当成什么了?猩猩或毛猿?

    一个深夜,队长抱起熟睡中的女人,凝视她的脸,用胡须扎她,她叫,队长一掌把女人刮到床下。女人还在梦中,从地上爬起来,队长又是一掌,女人应声倒地。队长把被掸昏迷的女人捆起来,吊在了房梁上,吸烟,欣赏着女人的吊姿。队长想了很多,想到女人初涉此地,想到那天的雪,女人雪花飞舞中的黑发,皮鞭后跟敲击地面的响声,她是多么迷人。从那天起他发誓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大胡子死了,他从没感到那是什么兆头。他击溃了熊。那天他脚踏这个女人,以为征服了她,其实远远没有,他怎么可能?他还想到那些毛皮。该死的毛皮!多少次,女人手抓皮毛,十分亢奋,迫不及待,出于同样原因,女人对他们的打猎活动神往不已。她曾多次随他们出猎,这是她丛林生活的理想之一,每次出猎她都激动不已。他们在山路上,在秦岭深处的丛林,朽木和腐叶终日散发着古老醇浓的幽香,呈梯级的瀑布群从灌木丛中涌出、跌落,汇成沼泽和水泊。当偶蹄类动物终于出来饮水或聆听什么时,女人的眼底布满了梦幻般的激情,简直就像是在抚摸它们。枪声过后,她总是第一个跳出去,她说,那是我的。她抱着还有体温的马鹿或狸,情意绵绵。每次出猎回来她都容光焕妇,按捺不住情欲,她柔情似水,狂野如兽,如此放荡,让他心花怒放,他还以为她爱他,喜欢他,现在看来他不过是她的一头大猩猩!这是一个怎样邪恶的女人!

    天亮了,阳光照进木屋,女人从昏迷中醒来。

    “我读懂你那些书了。”队长说。

    “你读懂了什么?”女人说。

    “你带来的书,我都看了一遍。”

    “你认字吗?”

    “如果学习,猩猩也会认字。”

    “把我放下来。”

    “没时间了,我得去干活了。”

    到第三天晚上女人才被放下来。三天来队长只喂了些汤水给女人,白天队长出去一天,晚上他一页一页烧她的书,火光照亮女人,女人到第二天晚上就已不再反抗,无力说话,睁着眼非常安详。把她的手脚腰身都加了绳子,事实上她像是睡在吊床上。书烧完了,女人放下来已经不能动了。女人放下来之前队长已烧好水,队长把女人衣服剥下来,直接放到了大木盒里,为女人一点点洗浴。在浴盒里他喂她汤,食物,吻她。女人浑身绳痕,身体大面积于血,发紫,已经不能说话。队长希望女人从此有些变化,他心里还存着一丝缴幸,希望有朝一日女人怀上他的骨血,他相信那时女人会有所变化,因为即使史前社会,即使动物世界母性也是天然存在的。有了儿女,女人也许会回心转意。不过,她为什么一直没有?大胡子没留下什么,难道他也会同样结果?

    7

    马格在队长家醉酒后,再次见到队长有些不好意思,他依稀记得,他同女人或女人同他做了什么。他向队长谢罪,说他那天醉了,做了不该做的事,他愿听凭队长一切处置。队长说,那是他的意思,与他无关。那时马格还不知队长为何要这样做,他想也许是这里的规矩,所有新加入的人都可分享一次队长的女人?女人是前任队长的遗产之一,遗产规定有这一条?马格瞎想,后来他才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马格与队长成了朋友,也与女人成了朋友。马格成了队长家的常客,他同时受到队长和女人的欢迎。女人待马格热情周到,队长常常有意无意给他和女人造成单独接触的机会,但马格行事谨慎,分寸有加,再未越雷池一步。后来有一次队长明确告诉马格,他可以同女人进行任何接触,做他喜欢的一切。这里是还阳界,队长说,她是我的,也可以是别人的,她不是我老婆,你懂我的意思吗?马格说,你为什么不对她好一点儿?马格的意思是,他对女人好点女人也会对他好。队长摇头。队长说,你们可能能谈得来,做你想做的,或者你可以认为我要求你这样做。她一直没怀上孩子。你们在一起谈论什么,你愿意的话,讲给我听听。马格与女人单独在房间里,女人并未像马格担心的那样情意绵绵,非但有如此,相反,女人在队长离去之后显出罕见的温文端静。马格疑惑,这还是那个与他一夜风流的女人吗?他甚至有些失望。他们都谈到各自的来历和过去,这是很自然,但女人和队长远不会有这样样的交谈。从谈话中马格得知女人是云南人,在北京上学读书多年,对北京非常熟悉。后来不知怎么就扯到谈到音乐和宗教上来,马格谈到小时姥姥在缸瓦市教堂演奏管风琴的事,女人居然知道这件事,几年前她在一本书中读到过北京那次著名的大弥撒,那本书提到了沈老太太,马格姥姥姓沈。

    “你是沈老太太的外孙?”

    “当然。”马格说。

    “她有一百岁了吧?”

    “差不多了吧。”马格问女人:“你真杀过人?”

    女人耸耸肩:“你不相信?”

    “我什么都信。”马格说。

    “你就相信好了。”

    “杀过几个人?丈夫?情人?”

    女人大笑,说:“我小时候杀过人,不过那是过失杀人,那年我十一岁。”

    “十一岁就杀人?”

    “我们几个女孩在屋子里跳皮筋,有个男孩老给我们捣乱,气得我把他推倒了,结果他的头碰在桌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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