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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陪菜鸟小姐值守了三天热线,终于逮住一条大鱼。有一名保险业务推销员打进电话来,讲述他悲凄的爱情故事。与他相爱八年的女友不幸患上晚期恶性淋巴瘤,医生宣布她的生命只剩下五天,他决定给她一个完美的婚礼,让她最后的眼神里留下世间最温柔的记忆。他邀请了本市传媒界人士。
这是个作秀的好材料,我搞了个追踪报道。
婚礼在星级酒店的豪华套房举行,家具床褥窗帘,全是维多利亚女皇时代的式样,木地板上绘制了深红色茶花,叫人想起糜烂而肉欲的后宫。到场的几乎都是记者,熟面孔,江湖上跑惯的,见面便亲热地寒暄。
身患绝症的新娘面色惨白,骨瘦如柴。一间著名影楼免费为她提供新嫁衣,自始至终,她都躺在病榻上,白色的纱衣像一块纯粹的裹尸布。新郎模样俊秀,有些像心灵捕手里的马特o戴蒙,他的眼睛湿湿的,弯身握住新娘的手,亲吻她,给予她颤抖的承诺。现场一片唏嘘。
新娘死在婚礼结束后的那个傍晚,在她所爱的男人怀里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呆在报社赶我的稿件,我喜欢在嘈杂扰攘的办公室写稿,我习惯在那些嬉笑声、脚步声里想自己的事情。我坐靠窗的位置,手提电脑的屏幕微微泛出冰蓝的光芒。这城市开始有雾,稀薄、温淡的雾中不断有行人车辆缓缓过往。我的心很静,是空空的玻璃瓶,无所寄托,无所期待。
不,我自然不是铁石心肠,前几天的报道出去,大把女读者哭得唏哩哗啦。但你知道,真相永远是暗夜里的一只鹰隼。那男人其实是典型的浪子,女人自高中时代便跟了他,他打她,背叛她,拿走她所有的钱,伤透她的自尊,简直无恶不作。得知她不久于人世,他惊惧不已,感到了悲伤与害怕。突然间他换了个人,曲意奉承,她渴望做他名正言顺的太太,他马上带她去注册。只要她不再恨他,什么都可以。没办法,在活人面前,死是强大的,因为传说中死人有着我们无法触摸、无法窥破的、一种叫做灵魂(鬼魂?)的东西。
我呕心沥血地斟酌字句,越煽情越棒。吃进去的是银子,我不能不负责任地吐出一堆狗屎,我有义务为我们善良的读者制造缠绵悱恻的情节。没关系,在我这里,凡事无所谓,我不关心动机,你们随便蹦达吧,过得了警察叔叔的关,就过得了我的关。为了我的晌银,一切细小的骗局都是有益的。
菜鸟的女同学送结婚请柬来,那女孩很美,看上去年纪很小,散漫地穿件空空荡荡的黑色棉质球衣,一双球鞋,马尾在脑后晃来晃去的,尖尖的下巴,一双婴孩似的怯怯的黑眼睛,皮肤很白很娇嫩。她与菜鸟咬着耳朵窃窃私语,又是笑,又是叹息。她走后,菜鸟将请柬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终于忍不住,自言自语地说:
"四星级,50桌,排场够阔气的了"这孩子,妒忌人家了。我对她微笑。菜鸟顺势抓住免费听众,絮絮叨叨地说下去,原来她那女同学只得21岁,在电信局工作,好些男孩子追,她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上,谁都不拒绝,谁都不答应,弄得他们心里痒痒的。两个月前,她认识了一位大她13岁的老男人,据说很有点钱,两人一拍即合,郎重色,卿爱财,迅速拉拢天窗。
"他看起来十足是她老爸"菜鸟不屑地嘟起嘴。我仍旧微笑,真是小孩,在菜鸟那儿,这就是很厉害的新闻了,女同学嫁了金龟婿,一场飓风变色的风暴。
在她叙述时,我写完了我的稿子,伸了个懒腰,站起来倒杯水,一边喝,一边捧场地看看她递过来的喜帖。如今的请柬做得考究,封面上衬了一张小小的结婚照。菜鸟的女同学挽起头发,羞涩地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说实话,我喜欢这一路的相貌,标准的小尤物,洛丽塔一般。我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菜鸟口中的老男人,刹那间,我呆住,张大了嘴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隔半晌,我镇静自己,翻开内页的名字,没错,猎艳的正是我一厢情愿思量着是否要委身下嫁的老板先生。
两天后老板先生约我吃午餐。依照我的处世逻辑,必然是若无其事地赴约,他提起婚事,我将大大方方恭喜他,譬如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你别忘了,我是大女人做派,一贯地哑巴吃黄连,有苦也不会说。通常我只会告诉自己,他并不值得任何女人寻死觅活,不过是个普通的男人罢了,又不是生了三只眼睛。
老板先生迟到一刻钟,我闲闲读一份报纸。很正常,他不迟到才怪呢。但我略有惆怅,不知他去见那年少的、风信子似的女孩,是不是也总是迟到。我渐渐发起怔来。
"我读到你的报道,真让人感动。"老板先生在我对面坐下来,他肥硕的身胚今日颇具男人味,颜色混杂的衬衫领带亦不太刺眼。大概是心理作祟,被人抢劫的一台电视机,纵然早两年就坏掉了,也还是心痛。
我们在新开张的一间颇具拉丁风韵的餐厅里吃巴西烧烤。服务生左手拿着一柄串有大块牛肉的宝剑,右手握一把长长的尖刀,一片片将牛肉削割在我盘中,很有点刀光剑影的味道。我尝一块肉,很嫩,是用海盐腌制过的,微微带些天然的咸味。我们平静地吃完一餐饭,他是如常地狼吞虎咽,吃掉无数烤牛排、烤鸡翅、烤鹅心,餐毕照例喝杯清茶,时时望着我笑笑,话很少。我讶异得很,这人城府倒深,逼得我差点失仪,脱口问起他的婚事。
我们的约见一如既往,他开车送我回报社,然后摇下车窗向我说再见。
有一阵子我几乎疑惑那张请柬不是真的,但我制止自己胡思乱想,你了解的,即使是我这样的女人,如果不加克制,同样会以言情片的方式解释生活。
那日我去观礼。隔着马路,我看到老板先生和他精致的新娘,他们站在酒店门口,迎接来宾。新娘的婚纱不是传统的蓬蓬纱,她穿深色的肚兜,下面裹着布纹花色的贴身长裙,华贵的绫缎紧紧贴住她玲珑浮凸的身体。我进了临街的茶吧,要了老板先生惯喝的那种清茶,慢慢啜饮,看着街上的树叶跌落下来,满街都是黄叶。天色阴湿,渐渐地下起了雨,然后纷纷的雨在我眼前变成了纷纷的雪。
我一个人慢慢走回我的寓所,靠进躺椅,翻读那两册艰深如意识流小说的意大利童话。我没有觉得悲伤,真的,我只是极度极度的震惊。
菜鸟不断在我跟前念叨那对新婚夫妇的行踪,譬如他们去泰国(!)度五天蜜月,与人妖拍了三卷相片。譬如老男人经不住小妻子的磨蹭,花血本买了一套价值70万的花园洋房。譬如小妻子晚上偷偷出门见男孩子,那些男孩子都是信奉"不会玩,不如死"的家伙,戴头盔、护肘护膝,骑笨重的、工业感十足的"铃木雷",载上她,在寂夜中呼啸来去,很酷,很技术。在菜鸟的描绘中,他们的婚姻斑斓璀璨,犹如万花筒,充满残酷青春、钞票、生理欲望之类的要素。
"她仿佛是为了要背叛他才决定嫁给他的。"菜鸟突然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但老板先生又约我了,距他结婚不过三个礼拜。好奇多过其它,我竟如约前往。老板先生的装束有所改变,他穿绿色的棒球衣,头发剪得乱乱的,活脱脱一个大顽童。我猜那是他太太的品位。
他迟到。我们约在真锅咖啡馆。他要了咖啡,而我点红茶。他猛烈地喝,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什么都是一式一样的,场景、言谈、手势,没有任何区别。他送我回报社,摇下车窗,对我挥挥手,他说,再见,苏画。
我在一楼大厅茫然地等电梯,这男人确确实实把我弄糊涂了。然后,有一刻,我骤然明白,我一门心思憋屈着自己,与他拍拖,而他也许从来就没有真正地、强烈地想过要娶我为妻。在他狭隘的世界里,未曾遇见我这样的扬眉女子,与我交往是不会错的,至少能够填补他壮阔人生的某种缺憾,如若我够慷慨,偶尔跟他上上床,那无疑是锦上添花的事。
一念至此,我忽然有呕吐的欲望,我冲进楼梯间,蹲下身,在面巾纸里吐出源源不绝的暗绿色液体。我拼命呕吐,并且哭泣,犹如不幸失身的小女子。
头儿的老婆飘了一圈回来,晒掉一层皮,皮肤呈现火鸡颜色,整个人像截烧糊了的树棍子。树棍子见了世面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弄了场不伦不类的锐舞派对,地点就在咱们的水粉画华尔兹。
我去得迟,门口已经挤满了打扮怪异的家伙,一帮四十岁上下的老女人化着浓妆,唇色暗紫,指甲银灰。我认得这帮舞会动物,都是本市小有名气的画匠、设计师与dv导演,他们从不轻易放过在任何场合起哄以及寻欢作乐的机会。
头儿的老婆顶着一头干稻草似的黄头发,身上是印刷了雷锋头像的男人汗衫,像头乌克兰大肥猪,满场子乱窜。我略一迟疑,她老人家已经看见了我。
"来来来,苏画,别假惺惺的。"她拽住我的手,不容分说地把我推进去。这家伙特别能闹腾,水粉画华尔兹一经她的大手笔,立刻面目全非。地下全是蜡烛,鬼阴阴的,不断有人踩着,被小火烙了脚,失声尖叫。音乐dj的脸容在强光与深黑中交替出现,亮的那一刻,炽白如灯管,是最恐怖的噩梦里的那只鬼。
我不大看得清楚人群,芝加哥的house舞曲加入了西班牙的音乐元素,效果惊人,旋律中似乎安装了弹簧,置身其间有点身不由己。我的手突然被人握住,我不知道那是谁,我本能地跟着他的节奏动了起来。音乐处理得不错,华丽讨巧,在温柔的曼波里有几处比较狠的叠加。
我跳了一会,坐下来喝点果汁,那些胡乱晃动的头和手臂让我感到眩晕。我闭了闭眼睛。一只湿润的手抓住我的手腕。我被动地起身,像个疯子一般继续弹跳。相信我,我从不愿意涉足迪厅,对于快舞一向怀有蔑视情绪。假如有摄象机偷录下此时我凌乱疯狂的舞步,你会发现我确实是只张皇的无头苍蝇。
音乐变得狂躁起来,在一闪一暗的光影里,舞者们头发飞扬,五颜六色的光芒乱纷纷地落下来。我流着汗,狂乱地扭动我的身体,脑袋像要爆裂开来。我尽心尽力地扭曲我的关节,衣服只让我觉得热和束缚。我模糊地想,还好我没有喝酒,否则你们会看到一个裸舞的苏画。
有一张脸凑近我,很年轻的男孩子的脸,皮肤绷得很紧,唇角有浅淡的须毛。他的面部不时痛楚地痉挛,眼里尽是谜一样的挣扎。他凑近我,而后,忽然间,他吻了我。我清晰地感觉到他的舌头,异常地柔软和轻盈,滑入我的嘴唇,犹如一尾鱼。鱼尾拂过我粉红敏感的牙床、齿尖,带着陌生的唾液的腥气。我全身僵硬,但那音乐里生长着无数悸动的触须,它们戳弄着我,不能停止。
我们狂舞,并且稍微弯曲腰身,以便唇唇相触。逐渐地我吻上了瘾。那个男孩子只有脸,没有身体的存在。他的舌头幻化成了滑溜的蛇,在我的体内舔拭、盘旋。我感受到的仅仅是他的舌头,濡湿的、游走的、无限温情、无处不在地强暴着我的口腔。
我爱上这场出轨的锐舞派对,raveparty,摇晃着自己的灵魂,跟不认识的少年接吻,生活是多么宽容无序啊,就像最残酷的锐舞。
老板先生事件以后,我面不改色地跑新闻、挣分数,忠心耿耿地算计着发薪水的时间,日久天长地修炼下来,我这样的钢铁女人怕也就是人们口中恨得牙痒痒的千年老妖精了。
电视台的记者接到线报,芙蓉市有一家制造假药的窝点。由于证据不足,他们决定先进行暗访,打电话叫了本地媒体几个相熟的兄弟。我跟着去,与另一名男记扮演夫妻,换了身很牙糁的行头,膝盖有洞的阔脚牛仔裤,钉满亮闪闪珍珠光片的套头毛衣,挽着我那同样龌龊的假老公。我们装作零售贩子,另外几个身份更加不堪,是雇佣的小工、司机,跑龙套的。
地方在芙蓉郊外,靠近公路,一排低矮的厂房,一群来历不明的壮年汉子,老板是个干瘪老头,眼神戒备。还好我在大学时参加学生剧团扮过雷雨中的四凤,演技是一流的,我首先对工厂的规模表示惊叹,以三八口气东拉西扯,询问老板这附近地价如何,租金如何,接着就埋怨老公错失了去年表姐提供的一条线索,要不早就在芙蓉市区有一间铺面了。偌大的空地,就听见我唧唧喳喳的嗓音,有男人最烦的那种罗嗦劲。
很快的,老板已经确信我们是来自农村的贩子,听说他的货便宜,专程上门验证。他领我们去参观他的车间,沆瀣的屋子四壁漏水,一堆堆口服先锋霉素、感冒灵一类的常用药随意散放,两三个老太太佝偻着背,在装生理盐水的瓶子里插上漏管,就是咱们小时候酱油店用的那种漏斗状的管子,他们一勺一勺地朝里头灌注可疑的液体。
我的临时老公顿时兴奋起来,他的手有点抖,我知道他衣袖中的镜头盖早已打开。我甚至和老板拉起家常来,我告诉他我有三个孩子,超生了两个,至今没上户口。
"户口值个屁,"我愤愤地说,"将来跟着娘老子跑跑生意,手头有了钱,想干吗干吗,娶一房老婆再生他一窝小耗子出来。"一伙人哗啦哗啦笑起来。
但终于还是露出了破绽,我的假老公袖子鼓蓬蓬的,引发警觉。老板随行的一名壮年汉子跳起来,老鹰捉小鸡似的逮住我的假老公,一晃,一抖,微型摄象机"铛"地一声落了出来。我吓坏了,第一个念头就是赶快赶快逃,可是来不及了,他们人多,黑压压簇拥过来。老板照准我的临时老公,一拳击过来,可怜小伙子顿时鼻子开花,冒出鲜血。电视台的文字记者摸出手机,打了芙蓉的110,意欲报警。
"呵呵呵,"老板狰狞地笑,一把夺过手机。我的心揪紧了。
"小张,你值班?帮我叫一声你们周队长。"没想到他对着话筒和颜悦色地说。
"幺娃子,"隔一晌,老狐狸亲亲热热地叫了一声,"舅舅这儿有几个假冒记者来滋事,我先对付对付,他们要是还不走,我再给你打电话,你派几个人帮我一把"闻言我与同伴们绝望地对视,完了。挂断电话,老贼一声令下,他的喽罗们冲上来搜寻我们的装备,有汉子趁乱在我脸上掐了一把。同行的几名男士不堪侮辱,死死抱住相机,双方动了火,我方牺牲惨重,体力不支,统统挂彩。
我两条腿簌簌地颤动,藏在胸前的袖珍录音机被我的体温烤灼得发烫。混乱之中我的肋骨被一块砖头命中,我痛得一侧身,结果祸不单行,脚踩进旁边的水洼,重重地崴了一下,疼得我两眼几乎没火花乱溅。羞愧的是,我彻头彻尾属于自动完蛋,还没和邪恶势力正面交手就光荣负伤了,算啥呢。
整个场景有如九流剿匪片,力量悬殊过大,我们哼哼唧唧被软禁在废旧的内仓房里。伤口痛如割肉,我呻吟不已,兼之小女人情结发作,慨叹起前半生颠沛漂泊的职场生涯,不觉从心底下酸涩起来。
他们抢走了手机,我们求救无门,一位伤势较轻的男伴爬上窗户探看地形,竟然翻爬出去,找到墙角的一部旧电话,一阵狂喜,艰难地拖拽近身,然而徒劳地拨了半天才知道1字键是坏的,带了1的号码全打不出去,更惨的是,话机只能通芙蓉市,我们随便拨通一个号码,诉说我们的遭遇,请求代为报警,对方一言不发地收了线。
忙乱中我想起了林梧榆。听到他声音的刹那我激动得一塌糊涂,我结结巴巴地,口吃不清地说了一大串,林梧榆没有耐性听完,他第一次不容分说地挂了电话。
林梧榆在15分钟后赶到,他身后不但有警察,还有工商、税务等派出的取证人员,甚至有芙蓉市电视台的记者。很显然,作为市长秘书,他在芙蓉市是有声望的。
我立起身来,伤脚一个趔趄,他及时扶住我。我感到衣衫润湿,低下头,血正沿着毛衣蜿蜒流下。我惊吓过度,晕了过去。
林梧榆这样老套的男人上演英雄救美的传统剧目是再合适不过,我百无聊赖躺在病房里,偶尔会想起他出现那一瞬间的情形。他穿着一件风衣,站在尘灰飞扬的铁门边,背后站满了警察,他的表情镇定、深情,一点也没有显出惊恐的样子。他的脸是纯粹男人的、坚毅的脸。说实话,枪战片里威武动人的周润发也不过如此了。
接下去的就是油盐柴米的狼狈相了。我肋骨断裂,胸部外伤,腿骨骨折,在医院里呆了二十几天。父亲和继母不过是瞧瞧就罢了,开头由幻和鸟轮流陪我,幻安静地站在我的床前,鸟心不在焉地走来走去,我太知道她们,两个淘气鬼,一个在偷偷看自己的影子,一个在摹仿奇异的声响。
不出十天,两个小娇气双双发起烧来,林梧榆主动请缨,我顾不得许多,立即应允,生怕就此被孤单地抛扔在荒茫的医院里。林梧榆请了假,不舍昼夜地守着我,亲手照料我的吃喝,执意不让我请临时看护。有他在旁边,我的心略略定一些,自小从未留居医院,你知道,外科病房又是最最血腥的,不停地有急促鸣叫的救护车送来缺胳膊断腿的人,像从火线撤离,尽是血污与呻吟。
林梧榆带了每天的报纸,念新闻给我听,我的经历变作头儿的系列报道,我职业性地计算他的工分,我受伤,他倒着实捞了一笔,真他妈的。尤其是我一向都不看本报讯,听得林梧榆念下来,尽是马路消息、花边小调,简直格调低下、噱头无限,而我竟然置身其间,舍身卖命——不能想,不能想。
林梧榆很周到,而且老道,封了红包给主治医师及护士长。也不知他是怎么接洽的,这种事我自己全不在行。医生态度稍有不同,询问病况可以容许我提几个问题。林梧榆恭恭敬敬地寒暄,我很惊异。低声下气与人周旋完全不是我处世的风格,那会要了我的命。我闲闲夸林梧榆本事,他倒懂得自嘲:
"小公务员,事事仰人鼻息,都惯了。"他替我掖掖被子。我看着他,是的,我们生活在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里。
林梧榆是个心细如发的男人,微温的手指触着我的皮肤,妥贴地为我加固绷带,全然没有通常男性的卤莽粗糙。起初我不习惯,内急了,不敢说,憋着,魂不守舍。
"差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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