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明明使的是剑,但他的招式更像是在用枪。”
“枪?”
“对,长枪!十八般兵器,各有各的特点,用处各有不同,招式自然也就不同。江湖中人以贴身近斗为主,所以兵器多为刀剑等短兵刃。而长枪、长矛等长兵器攻击距离长,更适合对付骑着马的敌人,所以军队中的士兵多是用这些长兵器。”
“士兵?你怀疑那个褐衣青年当过兵?”
安萍儿微微摇头。“准确地说,他的功夫是跟着军队里的教头学来的。”
“那还不是证明他当过兵吗?或者他现在仍然是个兵?”
“还有一种可能。公子,你知道的,咱们福阳县境内有驻军,而驻军的新兵营就在城北不算太远的地方。小时候,我跟申鹏他们一帮小孩子时不常地就跑去玩。军中训练新兵又不是武林门派传授秘技,没什么好隐瞒的,所以新兵们在栅栏院里操练,我们这群小孩子就在栅栏外边跟着比划。当兵的通常不会赶我们走,有时候他们闲着无聊还跑来逗我们玩,纠正一下我们的错误。”安萍儿笑眯眯地说:“这样玩了几年,虽然练不成什么高手,但长枪、长矛的一些基本战法我还是有印象的。”
周远良眉头微锁,提问:“既然那个褐衣青年更擅长用枪,那为什么他要换成一把剑呢?为了隐藏身份?难道他是逃兵?”
“……”安萍儿对周远良的想象力表示佩服,连逃兵这种小概率事件都能想到。既然县令大人对江湖完全没有了解,安萍儿也就不兜圈子了。“公子,那人弃枪用剑实属无奈。行走江湖、暂居外地时,随身带着刀剑等物很寻常,不太会惹人注意。但如果扛着杆长枪招摇过市的话,那太招人耳目了。江湖上确实有人这么干过,但他那是想出名,飞凤旅馆里的这三个人低调得很呢。”
“哦。”周远良立刻明白了。虽然他未曾涉足江湖,但平常日子也是要出门的,不论是在京畿府还是在福阳县,他确实见过携带刀剑的人而未曾见过携带长兵器的人。
安萍儿补充说:“还有,这三个人来福阳县的目的有些可疑。即使跟刘瘸子的死无关,八成也是有其它的什么事。也就是说他们在来之前已有心理准备要动武,这种平地上的贴身近战,刀剑的作用可比长枪长矛大得多。那个褐衣青年又不是什么高手,操着长枪肉搏战的话肯定吃亏,索性还不如换成刀剑的。”
周远良总结了一下分析结果:“根据武功路数来看,这个褐衣青年要么曾经是士兵、要么现在仍是士兵、要么是自幼生活在某处军营附近跟着军中教头习得长枪的战法。”看到安萍儿表情稍有变化,周远良问她:“看来你更倾向于最后一种情况?”
“公子,你觉不觉的那个褐衣青年太瘦小了些?”安萍儿问了一个很跳跃性的问题。
周远良不自主地点了点头。“他不但身材瘦小,而且看面色八成是长期的食不果腹。你的意思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