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到纸条的那一瞬间,在心里默默的问候了一遍金少家的祖宗们,面上还得和颜悦色的对服务员说一声“谢谢”,然后火速的把纸条揉成一团,扔进自己包里,看着服务员一脸要憋出内伤的表情,赶紧拽着赵野离开了。
刚才指不定那几个服务员怎么八卦我和金少、赵野之间的三角恋呢,估计这会儿已经能写一本琼瑶小说了。
赵野出了门和我说,“谢谢你朋友了,下次有机会,一起请他吃个饭吧?”
我想了想说,“好啊……”说完又觉得心里不踏实,解释了一句,“那是我一个大学同学,我俩认识有八九年了。刚才看我在这里和你吃饭,大概以为你是我男朋友吧?所以就给我留了张纸条,说你人不错……”
赵野说:“那就更应该请他吃个饭了!”
我满脸通红,用手背抵着自己的脸颊,“要真是男女朋友的关系,遇见这种事儿估计两人得吵架吧?简直就是交友不慎。”我恨得牙痒痒,不知道金少这一出是为哪般,所谓猪一样的队友也不过如此,证明了廖小姐让我全面拉黑金少的确不是杞人忧天。
赵野听我说完,“哈哈”大笑了出来,问我和金少是什么认识的?
我想了很久,这件事情在我记忆中很深的地方,我认识金少先于金少认识我。他在我们学校一直是个风云人物,大一的时候炫富、大二的时候炫技、大三的时候炫妞儿,举手投足都是人们热议的焦点。
金少刚进校园,名不见经传。每天身上就是一件白色的恤,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一双破旧的板鞋,板寸的发型,典型的程序员脸。长相平平、才华平平,刚进大学校门,他就是一个小透明,却觊觎了语言系的校花姑娘。
校花姑娘前凸后翘,长发披肩,大眼睛、长睫毛、高鼻梁、小嘴唇、尖下巴,举手投足之间充满了女性迷人的魅力。当别人在纠结留齐刘海还是斜刘海的时候,校花姑娘已经是大波浪披散身后了;当别人在纠结军训用SPF30的防晒霜还是用SPF50的时候,校花姑娘已经每天都带着淡妆了;当别人在纠结买美特斯邦威还是真维斯的时候,校花姑娘已经穿着Buberry了;当别人在考虑骑自行车还是坐公交车的时候,校花姑娘已经坐在了奔驰宝马里……
校花姑娘是语言系男生们的宝,追求的人排长队。可校花姑娘却是谈笑有富豪,往来无屌丝……按说金少和校花姑娘该是八竿子打不到的命格,可偏偏金少就是喜欢勇攀高峰!他找枪手给校花姑娘写情书,接到情书的校花姑娘每次都随手将他送来的笔墨丢进离自己最近的垃圾桶里,然后金少就去买了LV的钱包,把情书塞进了钱包里。
校花姑娘从钱包里把情书拿出来,把LV还给了金少,“有点诚意的话,起码自己写封情书吧?你是觉得我就值一个钱包吗?”
金少问校花姑娘,“你怎么知道这不是我写的!”
校花姑娘说,“别抄徐志摩好吗?”
……
我刚入大学的那个时代,男朋友能给自己送一束花、请吃一顿必胜客都值得姑娘炫耀好几天。可金少表白的那天,用玫瑰花在女生楼下面铺成了一片心型花海,花海外面用蜡烛围了一圈心型的烛光,他站在中央手捧一束蓝色妖姬,等着他心爱的校花姑娘,校花姑娘低着头,长发挡住了她娇羞的面。
我趴在窗台上和宿舍的老幺说,“他俩迟早得掰!”
老幺说:“你这是嫉妒!”
我说:“你不知道秀恩爱死得快吗?”
老幺说:“你还是嫉妒!”
我说:“不是,我嫉妒她干什么呀?我犯得着吗?”
老幺说:“反正你是嫉妒!”
我说:“你要打个赌吗?他俩最多不超过一年!”
老幺说:“其实我也嫉妒!”
金少追到了校花姑娘,从此以后在校园里人气窜升,大一上学期的圣诞节,别的男生都傻不拉几的穿着运动裤和毛线衫来参加舞会,金少一袭燕尾服搭配他笔挺、板正的身材,迷倒了一众涉世未深的姑娘。老幺靠在我身上,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我,“怎么办?我觉得我爱上金少了!”
我问老幺:“为什么金少还没和校花姑娘分手?”
老幺说:“这种姑娘不应该一追到、睡过立刻分吗?”
我说:“我以为是啊!”
我和老幺笑作一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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