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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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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所拥有的快乐总是短暂的,上苍从不曾眷顾她,而这一次老天指派来割断她快乐的使者正是卡米拉。

    失踪了五天之后,她又再次出现。

    那一天,缪臻正在花园喂法沙喝牛奶兼培养感情。

    安静的法沙忽然因警觉而低声嘶吼时,她一回头就看到了卡米拉。依然的火红色纱衣飘在风中,看不到她的容颜,眼睛却红肿可见,感觉上,她悲痛惟粹了许多。

    她为什么还会回来?是笃定她不会告诉叶沙她助她逃跑、企图害死她的事实,还是笃定叶沙知道了也不会惩罚她?

    缪臻静静地不出声,卡米拉终于开口,失了往日的优雅,声音略带沙哑。“你为什么要来?既然缪建秋不愿意嫁女儿,又何必要编出一个女儿来欺骗叶沙?你知不知道,你会害死叶沙的。””缪臻立刻泛白了唇,隐约问,她听出了一点味道。

    “你在说什么?”

    “你不懂吗?还装什么?以为冒名顶替接近叶沙就能从他身上得到好处?告诉你,别妄想了。就算叶沙傻,德拉也不会让你得逞!你死了这条心吧!”“你怎么会知道?”

    缪臻退一步,想避开这个秘密——她是傀儡的事实,她差点忘了、不记得了。“我怎么会知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为什么我不知道?”维奇都知道了,他抓住了叶沙的死穴“叶沙向全族人宣告,而你令他蒙羞。你让他背叛了族人,德拉会驱逐他出族的,他会一无所有!”“你撒谎!”缪臻不相信。

    什么背叛?什么驱逐?什么一无所有?卡米拉是在吓她,哪会这么严重?欺骗也只是单方面的事,再错也轮不到叶沙啊!德拉为什么要怪他?“你该走的,为什么还要回来?一定要等叶沙赶你走,让你难堪时,你才心甘情愿?”卡米拉捉住她的眉摇晃。法沙维护在她身边,蓄势待发。“叶沙也知道了?”缪臻拼出最后的力气问。

    “他迟早会知道的。”

    “啊!”一声半大不小的尖叫“轻”得足以把沉思中的缪臻从昏昏噩噩中惊醒。缪臻惨白了脸望去,在发觉玛格正为她盖上毛毯的同时也才发觉自己是赤着脚踏在草坪上,玛格吓了一跳:“小姐,晚上寒气重,不穿鞋会感冒的,我替你去拿。”

    只因心中介意着“迟早”的事,晚餐之后再无心思呆在房中,宁可在院子里闲荡或像现在,在秋千上沉思一一幸好叶沙始终没有出现。是愧疚,也是忐忑不安,卡米拉说的会是真的吗?她万万没料到,事情有这么严重。以为来了又去,只会是客串、跑龙套的小小角色而已,彼此都留不下深刻印象,也就不会给对方留下任何困扰。真是这样吗?若害死叶沙,她这辈子都不会安心!

    见玛格欲往屋里跑,她在后面喊住她。

    “玛格,不要!”她需要好好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办,不要任何人来打扰她。

    “这可不好!”玛格朝她挤眼睛,调皮极了“小姐不乖,不听话,我要向叶沙少爷告状。”

    “你敢!”

    缪臻欲跳起吓她,就见远处一大一小的身影移近。

    是法沙与叶沙。不是已经失踪了一天?偏偏这时候出现,缪臻垂下头,不让心思外泄。

    法沙跑到她身边,用爪子拨她的裙,舌头轻舔一下她的脚踝,缪臻伸手**他的颈,法沙慵懒地倒在她脚边休憩,相处久了,她知道什么能取乐这只小狮子。自然而然地,将脚伸进他的鬃毛取暖,叶沙则完全包裹住她。有了他们,她再不怕冷。

    玛格识趣地欠了欠身,抿着唇跑开了。

    “敢什么?”叶沙只听见了最后一句话,不明所以地问。

    当然不能告诉他实情。心思不那么细腻的他未必会发觉她在深夜不穿鞋地到处乱跑,若自动自觉告诉他,岂不是挨上去讨骂?她可不傻!自从上次逃跑,在沙漠奄奄一息地被他救回后,直到现在身体还未完全恢复,所以她的身体状况是他最关心的,常叮嘱玛格要照顾好她,不能有一点闪失。天啊!这是她第一次发觉这个男人竟有这么罗嗦的一面。所以,一旦玛格告状,而且是有关她的健康问题的话,他一定会与那个小丫头变成阵线联盟,立刻吼她。玛格现在可厉害了,拿了鸡毛当令箭,常用叶沙威胁她。嘿嘿“玛格使坏,欺负我!”很可耻地倒打一耙,以报过往之仇。

    “喔?”叶沙稀奇地瞄着怀中的小美人,此刻她竟蹭着他撒娇,向来独立的她有这样的表现倒真是难得一见,他享受着这一刻的温情,却也提醒自己,可疑得很。

    眼尖的他早看到她赤足的小脚,转念问已可以推理出她们前面的对话“可我怎么听到,比较凶又在威胁人的是你?”

    一张小脸立刻涨得通红,叶沙笑,搂得她更紧。

    “喜欢玛格吗?”

    他们同看她的背影。直爽、俏皮的个性相当讨人翼爱,只见她跑到暗处时给了格力伯一个突然袭击。而那个向来冷漠的男子竟宠溺地抚她头发。好奇怪!

    “喜欢!聪明又体恤,除了一口流利的中文外,还做得一手好菜,各方面都能满足我。”

    叶沙看出她的好奇:“她与格力伯、格力亚是兄妹。

    他们的母亲是伺候我母亲的贴身女仆,直到母亲死后,她才将全身心细心照顾我们兄妹,与此同时,也要求她的子女忠于我。所以,格力伯与格力亚守护我,而玛格一直在受训,到现在才出现——她母亲交待过,她必须继承她的使命,服侍这幢屋子的下一任女主人。”

    “什么?”每次提到这问题,她都有些犯傻。

    叶沙叹息。

    “别告诉我,你听不懂。需要我说得更彻底些?”叶沙用眼神威胁。

    再笨的女人也该听懂他的“暗示”她不笨,只是心虚,更何况——“我怕我不配。”轻轻靠在他的肩头,想象他知道事实真相后的反应,怒不可遏地赶她走?她会无地自容。

    叶沙有些不悦,伸手扯她的发丝。缪臻有所察觉。

    所以蟋缩着不敢抬头。

    “把手伸进来,我的上衣口袋。”叶沙命令。

    “又有礼物要送我?”口气不甚高兴。她并不苛求一个不懂浪漫的男子会做出什么奇异的事让她吃惊一把自留下后,他确实考虑周到,送了一批又一批的礼物给她,满柜的衣服与其搭配的手袋、丝中以及首饰,就算是向来对这些漠不关心的她也看出了其中一两样的牌子——必定是出于名家之手。他是有钱,也不介意挥霍财产,但,总觉得俗气,她并不拜金。

    伸手探人,他的身体好热。时常与他接触,被他搂在怀中,在彼此的气息相渡间,也从未感到如此燥热过。

    经常的运动使他的肌肉纠结强健,蓄势待发间隐含着霸气,即便隔着衣料,也能震撼人。

    她习医,无论在书本中还是实践中,对人的身体已久见而麻木了,可为什么还会有感觉?现在她的脸一定红透了,幸好夜幕降临,她又埋首在他怀中,否则,会被他笑死——她真没用。

    终于在他的口袋里找到东西,是一条项链。她对这类东西天生缺乏鉴赏力,叶沙送的首饰里也不乏美丽出众的,照样引不起她的兴趣。但这一条真的不同,才闪现一下光芒,便吸引了她的全部目光。

    无数细小琢成一缕月牙状的黄色水晶连成项链,每个月牙当中衬着一颗小星星,项链的中央坠着圆形的大水晶,光滑可鉴,紫得透着幽蓝的光芒,仿佛带有魔力。

    紫色的水晶不难寻,而紫得如此纯净无杂质的却是世间难求。太贵重了,戴在她的颈上,会突兀得怪异。

    “你挥霍错了对象,有些人带了珠室反而会增添俗气,如我。”放在手里把玩,缪臻说。她太平凡,平凡到了在身上增添任何多余色彩都会失措的地步。

    这条项链倒是适合缪萱。天生富家千金的典雅,一米六七的高挑身材,长发飘逸,文静甜美的一如卡通里的公主。长期让她在生死边缘徘徊的心脏病,使她的脸苍白元丝毫血色,更添柔弱的气质。若两个人同时站在一起,定是她绽放出的炫丽光芒夺去众人视线。而她。

    相较之下就普通多了,虽然她们只差一岁,但感觉上,她比她老了好多。

    如此脱俗的女孩子,想必很多男孩子都会为她心动吧!若当初来的是缪萱,而非她,叶沙会爱上缪萱吗?

    她不喜欢这个念头。

    叶沙止住她把玩的兴致,替她戴在颈上,模样慎重。

    紫色的光芒拉回她的眼神,那么耀眼,恐怕连脸也失了颜色。

    “首先,我不认为那是挥霍,如果你指的是送你的衣服及首饰,那些都是必需品。一个成功的商人要有赚钱的手段,也要有消费的兴致,这样才能推动经济的发展。

    我不愚笨,不想成为守财的奴隶。以前,没有人需要花我的钱。两个弟弟各有各的事业,实力绝不在我之下,根本无需我的支援。惟一的妹妹叶星更是讨厌我的帮助,她喜爱打工赚零花钱,边学习边娱乐。所以,一个人享受钱的功用最元趣,两个人一起分享才有意思,不是吗?”他贪婪地看她小巧精致的脸。今夜,她穿了一件低领口的白色洋装,紫色的晶石在洁白的胸前闪耀,更衬出五官的精致,真是个能让人沉迷的小东西。顿一顿,他再说:“其次,这件项饰的珍贵度,是我挥霍尽财产也得不到的。”

    “那我”

    掩住她的话。叶沙神色严肃,不让她说出他不爱听的话。

    “‘沙漠之星’,一颗世问难得的巨大紫色晶石,是我的父亲送给母亲的二十岁生日礼物。而现在,却被分成了四份。母亲将这颗宝石交给苏丹最出名的珠宝制造商,打造了四条完全相同的项链,在她逝世的前一个月,交给了我、叶漠、叶之、叶星。她说,她没什么东西可留给我们,只有‘沙漠之星’可谓是她与父亲的爱情见证。

    她把它传给我们,好让我们永远记得父亲与她,直到我们遇见生命中最重要的另一半,再作为我们爱情的见证。那一年,她才二十六岁。”

    “二十六岁,生命最灿烂的时刻,她的未来应该才开始,却已经香消玉殒了,为了一个背弃她的男子,她好悲哀。”

    “也未必!虽然那时我还小,但作为旁观,而且,以盖棺定论而言,母亲该是幸福的,至少,父亲回来了,听到她去世的消息后,悲痛欲绝。尔后,带着叶漠与叶之回到香港,一个月后也去世了。若他背弃,那么妻子死后,他更有展望未来、重新开始的理由,为什么还会悲痛?所以,他仍深爱母亲。”

    “就这样够了吗?用死来结局?我想,他们死时抱有遗憾。”她攥紧他的衣袖,心中愤怒。

    “至少,他们同死,到了地府还是夫妻。这件事,怪不得任何人,是母亲懦弱,宁可郁郁而终,也不愿去问个明白。”他安抚她。她的保护层是厚重的,但已渐渐开始剥落了,不是吗?其实,她的内心就如活火山,感情丰沛。“当然,如果真要怪,只能怪德拉,他绑住女儿,更间接害死了女儿。”

    “德拉拆散你们兄妹,你恨他吗?”缪臻探问,会是真的吗?虽然叶沙一再否认,她依然忧心,卡费希说的可是真的?

    “似乎该恨。但站在他的立场,他没有错。一个爱女儿的父亲,你能用什么理由去责怪他?”叶沙摇头。

    “似乎叶星不这么想。”相处这么久,多多少少她看出了些眉目。

    “嗯!奇怪她居然恨叶漠,兄妹被拆散已经是人间惨剧,还搞内江。我不明白,希望只是小女孩的情结。”

    “对妹妹的宽容吗?你并不蛮不讲理嘛!”缪臻笑。

    心下却忍不住翻醋意,想什么呢?叶星只是妹妹呀。

    “蛮不讲理?是你给冠上的恶名,我从不承认。”叶沙也笑。他极少向人吐露内心,因此,被他拒绝于外的人顶多认为他是极冷又极傲慢的富商,手腕高超,果敢利落,垄断扩张地盘时不留丝毫情面,就如这一次由他下令的吞并“仇氏”的计划,轻而易举地弄垮了一个苦心经营三十年的香港商界巨子的结晶。

    心中不期然想到冒名顶替的事,他是不介意,她呢?

    肯定是个沉重的包袱,对一个成日嚷着要自由的人来说,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今天,缪建秋打电话来寻询你的状况。”

    果然,一句话让她大小姐差点没一路滑下秋千。法沙感觉震动,莫名其妙回头张望,看不出什么,又自顾自打起吨来。叶沙含笑俯下身安抚伙伴,又替她盖妥毯子御寒,由下而上回首时正好可一览她黑若星子的眸子里的表情——仓皇是惟一的形容。叶沙有抹心痛,真不该骇她。

    “他,他说什么?”

    “很平常,父亲对女儿的关怀,他问你住得习不习惯。”事实上,缪建秋的意图明显,高价出卖女儿,只要他有意接收。很显然,他太高估缪忠的忠诚度,压根没察觉到调包的事实。没有亲力亲为才出了差子,但,也感谢他,否则,怎么可能如此幸运,遇到缪臻?“当然,重与并不在你。他得知我欲留下你的意图,更想知道,能通过你进一步从我身上得到什么广一瞬间,叶沙的眼神转为讥消。贪婪的嘴脸终于显露。可以牺牲女儿,可以牺牲亲情,满身的铜臭熏昏了脑子。如他所说,被金钱奴役的人是商场上最低贱愚昧的一族。

    “不要广她低喊,捉住他的手。他与她手指相缠,沉默地凝望她。缪臻可怜兮兮的“不要让他从你身上得到任何东西,不要让我觉得是场交易,我不要留下了,因为我自觉配不上你。”

    “我有分寸。”他承诺。一个素面朝天,纯得没沾染上一点金钱恶欲的女子,深深地牵动了他的心“为什么总说不配?我不喜欢这样的说词。依你的性子,会衡量配与不配的问题,是否是种屈辱?”

    “也许,自小到大,极力保护自己,即使是自欺,心中也总有着人与人平等的意念。”她慢慢顿一顿,然后鼓起勇气“但现在不同,有了在乎的人或事,心会因芥蒂而脆弱,也更希望变得更完美去面对。”

    轻伏在他怀中,不敢抬头,连偷瞄一眼他表情的力气也丧失了。她已经完全呈献给他,若他真要伤害她。她会体无完肤。

    “在乎?”叶沙问“在乎我?”

    “你不相信?”心开始痛了。他的口气为什么若无其事、毫不在意的样子?

    “不,相,信!”叶沙盯着她,眼中有一个亮点在扩大一秒,两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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